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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VL合同制度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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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8-14 14: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VL现有的球员合同制度已经非常完善,从续约、竞标到工资上涨,有一套紧密相关的系统将之联系起来。但是有一点始终比较遗憾,在VL中,一旦俱乐部拥有某一名球员,就对其去留拥有永久性决定权。这样直接导致部分球员不可能转会,存在“完全不可动的人”

在VL当中,无论经营系统如何精细,有一点都是无法改变的,即球员本人没有意志。低薪的球员无论能力再高,只能慢慢通过表现来增加工资,不可能像现实那样一下签到一份大合同。对于各队来说,第一次投资就变得非常重要,一但低价签到了优秀球员,以后基本是受用不尽,也不用为他的合同操心。反正年轻球员的工资,要涨到千万级别至少是4、5个赛季以后的事

针对目前这种情况,VL联盟考虑对薪资系统加以调整,加入合同年限。合同不再是一年一签,而是一次签订适当的年数,比如U21球员可以一下签4年,其它球员最多签2-3年。球员到期后可以选择续约一年,再次到期则变为完全自由球员,回归市场。如果不续签这一年,球员将变为受限型自由球员,任何球队都可以对其报价,但原球队有权决定是否跟进最高的报价,将球员留在队里

采用这种制度的好处是,各队的变化会加剧,“一劳永逸”的情况不会再出现。按照现在的制度,梅西、哈姆西克、罗西、帕托这样的年轻人被低价标中,基本可以成为球队的永久战力。虽然这也是对眼光的一种奖励,但一个球员吃很多年确实不利于VL的竞争。另一个好处是,球员的身价将交给市场来决定。目前的球员薪资上涨是球员表现的附加值,改革之后,球员的工资将由各经理决定。这样更贴近市场,也带来了新的竞争和风险。试想一下,酷儿Qoo去年重金标下丹尼斯后,肯定会迫不及待地与其签一份长合同,这样未来几年他就要背着个沉重包袱。这种制度表面看加强了球员的流通,对一支球队的经营,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球队在开出合同时必需更理智,更多分析,否则多签几个帕帕瓦伊戈这样的人,可不是付半赛季薪水就能了事的了

对于这种新制度,我也只是写出了简单构想。大家有什么想法,都可以发言,写出自己的见解。不过还请把贴子看明白了,并了解了VL的薪资制度再发言,现有的每一个细节制度都有它的作用,没有哪个是随便加上的。另外回我喜欢,或者我不支持这样的贴,直接可以别回了,这里需要你用自己的见解来影响VL,而不是说这种制度对你本人或球队有什么影响,这样的贴子管理员是不会回复的

暂时先这么多
2#
发表于 2009-8-14 14:37 | 只看该作者
写的很好 你所说的其他球员 可以不可以最多四年
然后续约1年正好5年
现实中很多球员都是可以直接签约5年的

如果我说的不好就当我放屁吧
毕竟还是不太懂
3#
发表于 2009-8-14 14:3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错,有个问题。假设球员A在我这里效力3年,然后我选择续签1年,那么这一年我把他卖掉给PSG,那么PSG可以重新与他签约3年吗?
4#
发表于 2009-8-14 14: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àbregas4 于 2009-8-14 14:37 发表
写的很好 你所说的其他球员 可以不可以最多四年
然后续约1年正好5年
现实中很多球员都是可以直接签约5年的

如果我说的不好就当我放屁吧
毕竟还是不太懂

5年太长了,毕竟你是在游戏,而不是自己的事业,5年在VL会发生很多变化
5#
发表于 2009-8-14 14:43 | 只看该作者
另外我觉得年轻球员可以这样,
一签最多3年,然后在第三年的时候成为受限制自由球员,可由其他队竞价,竞价后的工资,原俱乐部有优先续约权
毕竟如果有个球员你看重的是他2-3年后的潜力,那么如果这个球员真的踢出来了,却突然不能留队了,也是一种遗憾
6#
 楼主| 发表于 2009-8-14 14:45 | 只看该作者
TO3楼

我认为如果按照这种系统,就不存在续约了。球员要么变为受限性自由球员,要么回市场,如果续约的话就和以前没什么区别了,现在的关键是一名球员被人标到或买到后,他的保质期应该在3年以内,这样这个新系统才有意义

TO2楼

就像4楼说的那样,5年对VL来说太长了,这毕竟是个游戏,如果要为一名球员等上那么多年,很多人都会没耐性了,呵呵
7#
发表于 2009-8-14 14:4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同意,以最高3年为限差不多了,时间太长和不实行这制度没什么区别。
8#
发表于 2009-8-14 14:53 | 只看该作者
3年保质期不现实,一个球员不可能刚标来就卖,而如果用了2年,这人就剩半年了,也不会有人买,那转会市场就架空了,大家都等竞标市场了

[ 本帖最后由 ruler_by 于 2009-8-14 14:57 编辑 ]
9#
发表于 2009-8-14 14:55 | 只看该作者
不赞成.....意见稍后再表

        现有的薪金制度,已经能很好的保障球员流通得高性了。

现在球员市场竞争已经非常激烈了,如低价获性价比球员这样的事情,出现的几率微乎其微,

真正的好球员,基本都是会被天价获得,这些球员才是vl的主流,现有的薪金制度已经让球队很难长期拥有该球员。

如埃托奥这样的,继续拥有,就意味着永远补充不了其他高薪球员,都存在制约性,这样更能为其他队竞争球员提供便利。

        一年的时间里,现实球员市场流动性已经非常之大,球队都得做针对性调整,采用长约的话,随机应变性太低了,球队的建队方针随时可能被某一两个球员的流动而颠覆。

       vl的赛季是一个年度的,这已经很长了,漫长的赛季总的有些东西可以依归,不能作为单纯的游戏而游戏,部分球员总是会作为感情依归的,三、四年后,谁知道自己还在

么?时间概念听起来就太漫长了

[ 本帖最后由 Messi 于 2009-8-14 15:37 编辑 ]
10#
发表于 2009-8-14 14:56 | 只看该作者
4年极其以上太长了,球队经理你来我往,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说不定上任经理标来的爱将在第2年就被新上任经理给处理了。按照VL现在的球员身价,1000W标来的天将,用3年,1年才300W,这成本还算合适。U20就4年吧,奖励发现潜力股的人。
11#
发表于 2009-8-14 14:59 | 只看该作者
原则上不同意,某些球员至于某些经理是旗帜型的,终身效力是他们的梦想,生生被剥夺不合情理。。。

再有,低价年轻球员也是对JZ和2P等善于发掘的经理的奖励。。。
12#
发表于 2009-8-14 15:01 | 只看该作者
改革之后,球员的工资将由各经理决定

这样球队经理不就可以把球员全部定为低薪了?

另外,假如我标下特维斯,给了三年合同,我使用一年后,转手卖给其它球队,其它球队是拥有特维斯剩下两年的合同还是可以重新签定一份三年合同呢?
13#
发表于 2009-8-14 15: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奶水瀑布 的帖子

看上面的回帖,应该是只有两年

我个人不太赞同这个提议

个人理解,合同到期后强制回库是这个提议的核心,如果按照薪水上限来设置回库的话,操作更便捷一些。

还是操作的问题,如果使用这项规定,统计的时候,一定不能出错,否则会很麻烦。
1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4 15:13 | 只看该作者
没有剥夺任何权利,只是要提高代价而已。哪名旗帜性球员成名后还一直签低价合同的。你有匹配权,别人报150万,你还是留人,球员还是能永远在这里踢球,而且最好的球员本来就应该拿最高的工资

任何一名低价年轻球员都不会在成名后N年内还拿底薪,目前的制度支持的是一次性投资,只要发掘了优秀年轻球员,就可以一直奴役下去
15#
发表于 2009-8-14 15:14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不是统计的问题,统计的难度不大,而是一旦回库有个固定时间,那么很难有人去买一个只能用1年或半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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