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nterbo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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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VL合同制度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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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9-8-14 15:16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想增加转会的交易量,可以选择提高下一年的续约系数啊。让球员下一年的薪水更高些就可以了。

现实足球里,超级巨星的转会也不频繁。在VL里,大概800W之上的转会费就算大手笔了吧,一年怎么也有3-5笔,足够了。
17#
发表于 2009-8-14 15: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Interboys 于 2009-8-14 15:13 发表
没有剥夺任何权利,只是要提高代价而已。哪名旗帜性球员成名后还一直签低价合同的。你有匹配权,别人报150万,你还是留人,球员还是能永远在这里踢球,而且最好的球员本来就应该拿最高的工资

任何一名低价年轻球员 ...


这个倒是有办法解决。就是能拿出原队员薪水的N杯及付给对方俱乐部相应的转会费,就必须卖。

新签下的球员,在第二年续约的时候,俱乐部主席可以根据其前一赛季的表现选择加薪,你加薪了,别人想强行敲走你的队员就难了。

比如你0标来了托雷斯,第二年他的薪水是30的话,那被人强行买走也就没什么话说了。
18#
发表于 2009-8-14 15:24 | 只看该作者
球员工资应该是由市场,也就是说众俱乐部本身决定的,不应该由赛事主办方来决定。。。

而且我认为不一定“最好的球员本来就应该拿最高的工资”
19#
发表于 2009-8-14 15: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xin10 于 2009-8-14 15:20 发表


这个倒是有办法解决。就是能拿出原队员薪水的N杯及付给对方俱乐部相应的转会费,就必须卖。

新签下的球员,在第二年续约的时候,俱乐部主席可以根据其前一赛季的表现选择加薪,你加薪了,别人想强行敲走你的队 ...


低价买来好球员是人家的能力。。。要是谁想抢走就抢走,成何体统。。。
20#
 楼主| 发表于 2009-8-14 15:27 | 只看该作者
怎么可能是主办方呢?球员放在市场里,由所有人,也就是众俱乐部出价,这是最公平的方法,和主办方有什么关系?能别让我回这样的贴了么。。。

所谓最好的球员该拿高工资,是指一些出众的年轻球员不该拿乞丐工资,这完全附合市场规律
21#
发表于 2009-8-14 15: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ruler_by 的帖子

我没说统计的难度大,我是说如果出现差错的话,麻烦很大

IC和进球的更新都很简单,但照样有人出错

我只是在考虑一下可能的后果

其实我说的问题比较偏离此贴的主题,就当我提个醒吧
22#
发表于 2009-8-14 15:31 | 只看该作者
三年还多,我觉得2年就行,具体运行制度是什么不参与讨论,就是让老俱乐部捂着的球员都流回市场,对每个参与者才是公平的。
23#
 楼主| 发表于 2009-8-14 15:32 | 只看该作者
按照现在的系统,我这样的经营模式是最舒服的。虽然每年我都要因工资帽失去一个球星,但相应地我也能挖到出众的年轻人并奴役之,他们就算能力高,工资也很低,这样我可以很轻松地维持实力。等到年轻人工资涨上去,完全可以接班了,我就可以把工资太高的老人清出队了

如果系统改变,我就不能一直以低价拥有马塔、罗西、哈姆西克这样的球员了,可能被迫要失去其中一些。说到底,这种新系统会让市场更真实化,事情会变得更有挑战性。在现有的系统下,昊帝我只能说句抱歉,罗西你是买不到的……你给他800万一年也没用,谁叫我最先标到他了呢
24#
发表于 2009-8-14 15: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uler_by 于 2009-8-14 15:27 发表


低价买来好球员是人家的能力。。。要是谁想抢走就抢走,成何体统。。。
如果这个N设成5的话,也就是说一个薪水30的队员,当有人开到150,并付出相应的转会费得时候就必须得走。

如果1个好球员,VL一个赛季进了10个球,他第二年的薪水是30的话,是不是应该给他加薪呢?如果你给他加到60,谁又会抢一个薪水300的人呢?而且薪水300的人的转会费也够想抢的人喝一壶的吧
25#
发表于 2009-8-14 15:37 | 只看该作者
我说的薪水是月薪
26#
发表于 2009-8-14 15:38 | 只看该作者
这项提议主要是针对 那些成名,进球能力强的,但是拿着低薪水的年轻球员的,我可以这么理解吗?

为了更好的让这些真正的主干力量,更多的投入市场。

各位应该多从这个角度出发去探讨,如果有更好的建议,可以提出来。

我暂时还没有更好的办法让他们更多的投身市场。

还有一个,我想问一下,按照大伟说的那样,为什么我买来了特维斯,不能和他重新制定一份合同呢?

要不就引用科长的意思,把合同改为1-2年,这样我新从别的俱乐部买来一名球员,也可以和他签订一份1-2年的新合同。如何?
27#
发表于 2009-8-14 15:40 | 只看该作者
强制回库不就是主办方意志么,至于所谓的市场竞价,那是该名球员在还是自由球员竞标就已经发生并很快就结束的事情。。。而后的事情就该是俱乐部和球员之间的,主办方此时介入实在不能理解。。。
28#
发表于 2009-8-14 15:42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合同年限这个东西我很早就有过构思
我的理想模式
                                                                     ---------------------合同到期续约(增加大量工资)
                                                                     |                                |
自由球员A-------竞标-------加入球队-----签约n年(最高3)-----履行合同----合同到期不续约----回到自由市场
                                                                     |                                |                                         
                                                       转会(增加少量工资)---------

解读:
流程应该很清楚,主要要解释几个地方
1.看起来一个球员依然可以一下效力同一球队很长时间,但要付出很多代价,图里没体现出来的地方是,履行过的合同越长(进球涨工资的概念还在),那么续约所要付出的代价就越大。
2.我认为与LZ的方案另一个不同点,就是我买到一个球员,那么我就可以拥有所有权利,包括我想使用时间长短的权利。
3.说一个我的观点,那就是,我认为VL应该鼓励的是眼光,而不是游戏中的资金。当然,资金也是辛苦得来的,但比起资金,还是眼光更有魅力
4.这只是我一直以来的一个构想,可能有不符合VL实情的地方,多谅解

[ 本帖最后由 ruler_by 于 2009-8-14 15:45 编辑 ]
29#
发表于 2009-8-14 15:43 | 只看该作者
俱乐部和球员之间,你跟谁之间,球员有意识吗?
30#
 楼主| 发表于 2009-8-14 15: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 天天D调 的帖子

不是想针对谁,是希望由市场来决定球员的身价,即一名球员在一段时间内要回到市场而不能由一个人老攥在手里

按照现在的系统,“第一次投资”特别关键,只要你低价标中了一个好球员,就可以一劳永逸,一直廉价使用他。我举个例子,马塔去年打成那样,在瓦伦西亚他马上就提出要重新签约,年薪翻倍。但在我这,他即使拿了双冠,我也只用联盟的硬标准给他加薪,这个硬标准距他的合理身价是有差距的。什么是合理身价,请看下面的例子

梅西放到市场里,你觉得会标出多少钱,1000万以上么?但是现在就算你有能力买他,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在一支球队里拿比他目前市价低得多的工资。就算你买不到他,至少也该通过市场调节,让他的工资达到合理水平。就是这个意思了。只要有爱,想留的人一定可以留住,只是代价不可能像现在这么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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