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nterbo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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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VL合同制度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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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09-8-15 23: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ide2 于 2009-8-15 20:08 发表


我在你那贴回了,最后集中一帖讨论吧。

还是那个道理,1万也能反映你对该名球员未来的期待,但如果按现在的规则,你1万标来的话,你基本就永远拥有了这球员。

而且,像法比奥这种今年买来,要3-5年后才能略 ...

你的观点中,始终认为,1万买来的能用一辈子,你错了,如果这人真的很牛,像埃托奥,一赛季进20球,工资涨5,60,你认为用一辈子他工资能到几千。。。换句话说,一个每赛季只能进1-2球的人,他是能用一辈子,那又有什么用呢。。。
92#
发表于 2009-8-16 12:29 | 只看该作者
由于各种原因,好久没来vl了
荒废了球队管理,先借这里向所有人道歉

另外借合同制度改革的机遇,在这里提个建议:
竞标是vl魅力的精华,而竞标好坏基本上可以左右球队一个赛季的成败
为了避免“我看好本泽马(此处为自由球员市场上优秀球员的代表),但是由于我资金不足所以没有办法参与竞价,这难道能说明我眼光不行么”这类遗憾的发生,是否可以考虑做以下改动:
    把竞标资金和球队的实际资金区分开来,竞标的资金采取虚拟货币。由联盟设定一个标准,每个球队在竞标时拥有的虚拟资金相同。这样做的好处是所有人在竞标时处于公平的地位,每个人对优秀球员的竞价能力都是一样,这样必然大大增加大家对竞标的参与度和热情,对经营不善球队的意义是巨大的(至少在新赛季开始的时候不会从起跑线上就落后了)。
    这样做可以防止马太效应,对整个联盟的平衡性来说是有好处的。对于那些经营状况良好,球队资金充裕的球队来说,这个改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他们的优势,但是可以从其他方面获得补偿,例如:1.设立类似nba的大鸟条款,资金充裕的球队可以用球队的实际资金来续约球队的特定球员而不占用工资帽(例如说可以对效力球队超过三年的一个球员使用大鸟条款,这样就等于腾出了一个优秀球员的工资空间),这样间接增加球队的竞标能力和吸引转会市场上优秀球员的能力;2. lz说的新的合同制度实行以后,资金充裕的球队就可以利用自己的宽裕资金和由大鸟条款带来的工资空间去争取别的球队的受限制球员;3. 资金宽裕的球队(例如说球队实际资金达到4000w以上)可以获得多一个U21青训营的名额,作为对经营良好的球队的奖励

[ 本帖最后由 SGGK 于 2009-8-16 12:51 编辑 ]
93#
 楼主| 发表于 2009-8-16 17:44 | 只看该作者
为了避免“我看好本泽马(此处为自由球员市场上优秀球员的代表),但是由于我资金不足所以没有办法参与竞价,这难道能说明我眼光不行么”这类遗憾的发生,是否可以考虑做以下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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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眼光的问题,萨拉戈萨不会要求和皇马拥有一样的虚拟资金,然后去抢C罗。资金的积累和使用本身是自己控制的,在其它地方花销多了,手头上钱少一点,要求这样的队和其它队处于同一起跑线才是不合理,等于是一种无条件的透支。有些球队连续几年都没花什么钱,才有了现在的积累,从纸面上说,这些队在竞标中更有竞争力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另外这个规则基本不会实行,至少今年肯定不会。因为很多人心理上不愿接受这种变化,还是更看重眼前的利益,而不是投到一个更具风险但机遇也远比现在大的环境中,所以这个等以后再说了
94#
发表于 2009-8-16 18:25 | 只看该作者
单个的例子都有自己的说服力和理由

现在就是求同存异
95#
 楼主| 发表于 2009-8-16 18:59 | 只看该作者
对于楼上这种和91楼水平相同,即和主题无关,又没有一句话具备人类应有逻辑的发言,我深表遗憾
96#
发表于 2009-8-16 22:42 | 只看该作者
我希望能引入租借形式
97#
发表于 2009-8-23 10:26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引进合同是不错的,只是在合同到期之后,高能低薪的球员需要通过市场重新评估他的价值,在这个新的价值上原拥有者有优先权重新拥有他。合同最长两年,也就是说眼光独到的经理能享受这种性价比两年,之后必须通过市场对这个球员的身价经行评估(等同于球员自己要挟以表现换合同),这个评估如何实现,暂时还在想。

另外,适当减弱苗法则的加成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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