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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完美盗贼 于 2011-7-18 07:15 编辑
早在上个赛季末,团仔和何亮向我提出了一个建议,当时觉得有些道理,只是担心是不是还有些弊端和隐患,就没有采纳。
但随着球员的拍卖,我越来越觉得他们说的建议比之前的规则更适于球员的客观身价,而不会循序渐进的形成越来越多的球员越来越多的队无法效力,拍卖身价越来越低,之后的任何任何交易也会随之
受其身价影响,进而使身价越来越低。
具体内容:
取消每两赛季一次的保护,迟到缺席满3、5(带B)、7(带A)、8(什么都带)、9、10……次均拍卖球员,拍卖所得一半返还本队,另一半充抵到杯赛冠军的奖金。
联赛拍卖最有价值C级球员的球队下限为2支,总数超过十二支,每增加一支,拍卖球队即增加一名,上限为4支。
联赛结束前一周在论坛贴出所有涉及降组球队中所有有价值C级球员,联赛各队进行评选,得票最多者即为被拍卖球员。
因迟到和缺席导致的拍卖,和联赛“降组”导致的拍卖,被拍卖球队均不能参与拍卖。拍卖中各队均无报价的球员,本队若想收回需出五个赛季的该球员续费,不想收回则成为自由球员。
迟到和缺席,联赛降组的拍卖所得一半返还球队,另一半充抵到杯赛冠军的奖金。
收回无人问津球员交纳的该队员五个赛季续费,同样充抵到杯赛冠军奖金。杯赛冠军奖金基数为200,目前已经充入10元,晋级决赛的奖金也各充入10元,由20提升到30。决赛晋级奖金30已满上限。
接下来的基金将全部充入下届冠军。也就是每次都是当赛季的奖金发放给下赛季的冠军。这样可以避免获得冠军的球队出球员后收回全部拍卖金额。造成的拍卖无意义。
所有之前效力过各个球队的球员,今后也将可以解禁任意加入球队。
这样一来,被拍卖的球队在心仪的球员有众多买家的情况下,即使被其他球队拍卖走,也可以再去利用各种方法,是钱,是球员等等方法再把他弄回来,不至于永久性的断绝了缘分。
球员因为可以拍卖的球队更多,也不至于因为之前效力过众多球队越来越多身价越来越低。
之前的联赛规则全部是制定后下赛季再执行,但由于之前的规则是被拍卖的球员永久不能回归之前的任何球队,而新规则又是回归了自由身,所以如果下赛季再执行,那这赛季所执行的
不能回归就显得没有任何意义,所以这个提议一旦通过了联赛各队主席的投票结果,就本赛季生效。
欢迎联赛各队主席提出宝贵建议。
投票仅实况根据地联赛各队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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