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子
发表于 2008-7-20 19:50
原帖由 一走就是24圈 于 2008-7-20 18:34 发表 http://bbs.winning11cn.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给你总结一下,38L要说的,一共有四点
1.他认为大部分回帖的人心态都符合我说的“狭隘”“酸葡萄”,也就是不够客观,关于主观。
2.他认为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为了为韩国辩护,而是为了用韩国队的成功 ...
1:每个人对于自己的言论都是主观的,尤其是网络上的,因为没有什么责任,当然要主观的说。主观不代表“狭隘”“酸葡萄”。
2:韩国成功的因素,有什么?不靠裁判,主场,靠斗志?他韩国什么斗志?T人?德国队的意志比韩国高多少?想要鞭策中国足球,为什么不学习更好的德国队?中国队30年不胜韩国了,可能会去学韩国那点所谓的的“斗志”“拼搏”吗?
3:我第一次听说,找出别人的缺点,竟然不会使自己提高,反而心态会极端,而且这话竟然是从一个学法律的人嘴里说出来的。而且竟然以一个学法律的角色,鼓励社会上那些会“走后门”的人。
4:你今天不提02年那场比赛,我们会闲的蛋疼的提那场肮脏的球吗?
最后,如果你还没毕业,劝你还是好好学习下法律吧:bz58:
一走就是24圈
发表于 2008-7-20 19:52
卡尔德隆
发表于 2008-7-20 19:54
原帖由 一走就是24圈 于 2008-7-20 17:46 发表 http://bbs.winning11cn.com/images/common/back.gif
即使所有人都骂LZ我,即使所有人都不理解,
但是能够遇到38L这样看问题如此客观、如此透彻的人,
我发这贴也无憾了,
38L你说出了我这篇帖子的精髓:bz4:
苗头不对,就立马把38L卖了?
一走就是24圈
发表于 2008-7-20 19:56
橙子
发表于 2008-7-20 20:03
原帖由 一走就是24圈 于 2008-7-20 19:52 发表 http://bbs.winning11cn.com/images/common/back.gif
大哥,我是总结38L说的,我每一个要点前面都有“他认为”,不是我的个人观点,你要驳可以去驳38L,不要搞错对象
大哥,是你承认了38L的观点和你相似,你才帮他出来总结的,
这在你们法律上叫什么来着?
你要是反驳38楼,我能反驳你总结出来的62楼吗?怎么学法律的:bz36:
橙子
发表于 2008-7-20 20:05
原帖由 一走就是24圈 于 2008-7-20 19:56 发表 http://bbs.winning11cn.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是卖,而是说橙子认为那四条是我的言论,然后还说什么回去好好学法律之类的话,可这不是我说的,我和38L观点一致,但论据不同,怎么能混为一谈?张冠李戴的批判呢?
我不是学法律的昂
但是,你都承认了,你和38L观点一致,那你们就算,还是假如吧,假如是正方
那我,或者我们这些反对你们的人,作为反方,反驳你们正方,很正常吧?
这算张冠李戴吗?看来你还得再学学语文喔:bz13:
江上日月442
发表于 2008-7-20 20:11
这帖技术含量很高啊,冷静冷静继续看下去:bz52:
一走就是24圈
发表于 2008-7-20 20:12
德扬斯坦科维奇
发表于 2008-7-20 20:15
那些狗P观点确实不是楼主的看法,楼主只是随声附和罢了.那些话乍看听有理,仔细一推敲都是P话.让我们在假丑恶中汲取营养,从而获得成功.那我们这个民族比棒子还无耻.
橙子
发表于 2008-7-20 20:16
不合适,我错了,我哪说的过学法律的,我一干苦力的,这不自讨没趣吗?是吧?我LS的这些人们(不包括38L和LZ)
走了走了,您别气昂
德扬斯坦科维奇
发表于 2008-7-20 20:18
原帖由 橙子 于 2008-7-20 20:16 发表 http://bbs.winning11cn.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合适,我错了,我哪说的过学法律的,我一干苦力的,这不自讨没趣吗?是吧?我LS的这些人们(不包括38L和LZ)
走了走了,您别气昂
我是来打酱油的.:bz16:
一走就是24圈
发表于 2008-7-20 20:40
raulpeng
发表于 2008-7-20 20:43
别动不动就觉得别人可悲,我看大部分人都觉得你可悲。。。
曼联潮人
发表于 2008-7-20 21:20
韩国人的那种令人恶心的什么民族精神 只是看上去很美的一个面具 只能说明是个好斗的民族
SBSBSB
发表于 2008-7-20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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