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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OLERO 于 2009-12-8 11:24 编辑
这两天完全实况上不了,我再发一点以前想好但还没提出来的想法。
之前的规则版本里是允许有5份预备合同的,这5份合同是有用处的。
主要的用途是方便球员的二次交易,比如a球队和b球队交换球员,a球队转出的球员后,从b球队得到的球员不想自己用,但可以作为球员交易筹码交换其他球队的球员,这样我们就可以暂时把该球员放入预备合同中,等待二次交易。
我的设想是,预备合同5份分成两部分,两份球队意向性合同和三分球员意向性合同。我这样设想的用意在于如果球队把一名球员放入预备名单,即表明该球员可交易,这样的话,预备合同应该是对整个联赛敞开的,应该允许预备合同球员的竞标。但又有预备合同球员二次交易的问题,所以,所有预备合同球员进入该队预备合同名单后,该队需在论坛上公示三天至一周时间以便其他球队得知该球员可交易。球队意向性合同是指一名预备合同球员已经有下家,并且已经有相应的合同等待签约,其他球队要中途截杀得到该球员应该像普通球员竞标那样竞标开出高于该球员原预定合同的价码。球员意向性合同是指球员并没有下家,其他球队可从最低合同开始竞标得到该球员。
这样的规则说起来挺啰嗦,实行起来也略显拖沓,但目的是吧球员交易中的每一个部分都坐到透明化,而且在球员作为添头交易的时候给所有球队中途截杀的机会,以防交易过程中把很有价值的球员作为添头交易而其他球队无法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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