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 ¥
注册时间2005-3-28
- 积分
- 12084
|
我的这个想法的目的就是让球员的薪水和他的表现及市场价值更加挂钩,也会促进球员流动。里面一些系数都是一个概数,如果大家同意的话,可以研究一个更合理的详细规则。
起因:某队以低廉的价格拥有某队员,而这赛季,这名队员井喷,进了很多球,世界杯表现也很好。夏天过完的时候,在大家赞叹经理有好眼光而拥有他的时候,是不也要考虑下这个球队有没有能力留下这个队员?
解决办法:引入类似毁约金的制度。既薪水*15(打个比方),也就是说,你的球员的薪水是80的话,有人出1200W,你就必须放人。而球员在新球队的薪水也必须乘以一个系数(只有用毁约金买人才会有的系数)。比如1.5,那这名球员的新的薪水就是120W。可以说,用毁约金买人的代价还是很大的。
完善:年薪非常低的球员如何解决?在原VL续约年薪增加规则不变的情况下,经理可以酌情给予加薪。这个想法的来源就是如果你有一个10W薪水的球员,假设平均他每年增加30W的薪水,那么10、40、70、100、130你就可以拥有他五年,按我的那个规则来的话,你第二年续约的时候,就要把他的薪水加到70,无形中就增加了好球员的流动性(即便他被抢走,新球会也要承受高薪),更让球员的表现和薪水有更多的联系。
至于以前说的,一个小队员,养了很多年。如果你觉得他还好的话,正常续约就可以。他不闪光,被抢的可能也不大。他闪了,下一年提高薪水即可。
很多人也说到NBA,如果这个球队有很多钱,而且球队薪金又不高的情况下,如果其他球队不卖人,你手里的钱就只能标人,是不是不太好呢?
最后补充一下,就是签约是每年的,在新赛季续约的时候做。球员加盟球队第二年后开始续约(第一年的薪水还是按标人和转会的薪水计算方式)。
字数不少,其实道理和算法都很简单。第一次这么正式的发点东西,见笑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