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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可以靠拥有的赛季和一次性合同的买断!
而这两个问题我觉得是一体的,不应该分开去考虑!
拿巴萨的卡卡做例子。
卡卡身价299RMB
按现在每个赛季百分之五的涨副来讲,20个赛季后,卡卡的身价就翻了一翻,就是598RMB
这样来讲,对于巴萨并不是吃亏的事,但对于其他想拥有的队伍,就未必是件好事,也达不到所谓的球员流通的作用。
实际分解如下:
1、实行球员买断规则,即以本赛季为起点,每4个赛季,各俱乐部可队自俱乐部的球员进行一次球员买断,每4个赛季涨副是百分之20,卡卡为299RMB,那就是巴萨4个赛季结束后,必须在新的赛季在卡卡原价的基础上,一次性支付LN买断卡卡剩余的16个赛季的涨副百分比,即百分之八十的RMB,就是239RMB,买断后,4个赛季内,球员不受涨副限制,保持前4个赛季的涨副最终价格不变!
2、实行球员强制购买原则,以巴萨的卡卡为例,如巴萨持有卡卡满4个赛季后,未对其实行合同买断,AC米兰俱乐部想拥有卡卡,可一次性支付卡卡后16个赛季的百份之八十的涨副,拥有此球员,享受上条所述4个赛季球员价格不涨副的待遇,如遇同时多支球队想购买卡卡这个球员,则比较签约费的支付。
3、关于签约费的说明,当一个球员遇多个买家进行合同买断的时候,则比较签约费的多少,继续以卡卡为例,卡卡身价为299RMB,抛除买断合同的232RMB之外,所有买家以该球员身价的10%做为签约费的起步价进行喊价PK,最终签约费较高的买家获得该球员。
4、关于签约费的分配说明,签约费3 7分成,百份只三十归LN所有,百分之七十归球员原俱乐部所有。
上述说只是个建议,大家可以多提自己的看法,俱乐部现在摘牌和转会和实际足球转会摘牌的操作很类似,我们可以引进实际足球交易的操作来弥补一些问题,大家积极思考,多提提自己的看法!
这样,每4个赛季LN可以增加一部分收入,大家每4个赛季虽然多掏了些钱,但避免了,LN因俱乐部收入不理想,从摘造成的人员流失,也避免了球员涨副不受限制!如上所述,一次性买断后,你4个赛季内球员的价格是没有涨副的,是保持涨副后的原价的!
咱俱乐部有些人摘牌也没脑子,只喊高价格,搅乱市场,有阿拉伯那群没脑子的大款的嫌疑,所以,这样更好的限制了转会和球员交易市场,保护了大多数人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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