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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今天又很多讨论关于合同年限的帖子,这样的感觉很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其实VL中的结果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参与到其中的过程才更精彩
我提出了方案,当然希望他被接受,当然,也许多年以后他被采纳,也可能他只是VL历史中普通的一个帖子,但就像我前面说的,提出自己的观点,让自己成为VL的一部分,这是我发帖的目的,也是我的快乐所在
其实这更像是我今天所有发帖的一个汇总,汇总起来给各位想看的看,也可以理清一下自己的思路。当然,这只是一家之言,难免有不妥或与大家意见相悖的地方,请大胆拍砖,我也会积极回拍的
RULERBY法则
---------------------合同到期续约(增加大量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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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球员A-------竞标-------加入球队-----签约n年(最高3)-----履行合同----合同到期不续约----回到自由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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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会(增加少量工资)---------
这是很简单的流程图,简单到他几乎与现有制度没什么区别,当然,在这里也要说,我的这个法则,准确的说一个“改进”,而不是“改革”。现在稳定的VL,更需要的是“改进”
这套流程,抛开一些对于工资的改变,他几乎与现实没有区别,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追求真实,无论是当初力荐的233变433,还是今天的RULERBY法则,都是在保持游戏性的前提下,尽量追求真实的产物
RULERBY法则的“矛盾”
这里说的矛盾,是一个褒义词,也就是这个规则最大的魅力,长合同与短合同的博弈
短期合同(即1年),风险较小,但半年(考虑与现实接近,合同至少在半年以上时必须续约)后就必须续约,如果此球员果然是一块璞玉,那么你不得不接受半年后就要大幅度增加工资的现实
长期合同(即3年,2年姑且算不长不短吧),可以享受长达两年半的初始工资,但随之而来的是风险的加大,无论是阿方索.阿尔维斯,还是帕帕-瓦伊戈,标来的时候都是满怀信心,相信如果当年有RULERBY法则,两人一定会毫不犹豫的以3年合同将一份垃圾合同牢牢绑在身上。锋线将在2年半的时间内被一个进球数不如后卫的人占据,又或者,你要掏3年年薪的违约金把他开除,50万月薪的帕帕瓦伊戈如果再第一年冬天就解约,那么50*25=750万的解约金,当是一笔不菲的支出
RULERBY法则的初衷
我的构想无意去改变什么,只是去改进,或者说丰富现有的工资制度,让签约变得风险重重,就如现实一样,比如萨维奥拉的超级垃圾合同。
我与叮当在关于市场方面的观点并不相同。我认为,目前最大的问题,不在于好的球员无法流动,而是自LEOMIAO规则后,转会变得更加困难,就如DJSLZW所说,虽然鹅蛋有意卖德罗巴,但转会后达到200的工资,即使是鹅蛋也不忍卖给ACM了。。。这才是有些球员无法转会的根本原因,这个规则锁住了一些本有可能成为现实的交易。
至于另一部分球员,那些超级顶级球员,就像我刚刚的一个回帖所说,你无论他的合同是10万,还是100万,都不是抢来,也不是骗来的,当时市场如此,而恰恰他又是如此出色的球员,没有理由在2年或者3年后就剥夺人家的权利,这种超级大牌留在队里合情合理。至于所谓的表现好的球员应该有好的合同,可以通过微调续约系统来实现,VL里何为表现?进球。进球多的,工资涨的快,这一点现在已经做到,至于他的起点低,是经理的智慧。就像前面一个回帖说的,梅西,伊布是VL的风景,帕帕-瓦伊戈同样是VL的风景,按劳分配时VL的大体规律,但高薪低能和低薪高能总还是有的,这才是VL的魅力
结束语
笔记本只有50%的电,所以这个帖子草草收场,关于续约的公式一类的细节,脑子里有了印象,但不想过多的去想,浪费时间,以免电脑没电自动关机。无论你是支持,还是反对,又或者提出自己的改进意见,都感谢你看完这个冗长又略显无味的帖子。很久没再VL区发长贴了,希望新的赛季更加精彩
[ 本帖最后由 ruler_by 于 2009-8-14 23:2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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