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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公告〗关于下赛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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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3-28 10: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经过和俱乐部大部分人的商议,下赛季开始规则稍做更改:
1.取消不足500元队伍的保留费制度.
2.将重新启动球员身价单独浮动制度.
3.每个保留球员每赛季将上浮身价5%,第二赛季10%,第三赛季15%,以此类推,不足一元按一元处理.
4.本赛季50元以上到期球员还将强制放出,从下赛季摘牌开始取消50元以上到期放出制度,取消暗标.

5.本赛季到期的球员还能进行最后一次强留,其他没有到期的50元以上球员,可以继续使用到到期再放出,但就不能强留了.
6.还有使用期限的球员暂时身价不浮动,直到被放出被新东家购买再开始上浮.
7.青训营中的球员身价不上浮,具体怎样规定,详看过些日子公布的下赛季规则.
8.由于联赛队伍减少造成球员价格下降,奖金随之下降,并非大家之过,以后的奖金也高不到哪去了,大家多理解吧.
9.如果新人补充的速度不能加快,重新摘牌也只是早晚的事,重新摘牌只会保护青训营中的球员,被提到一队的无法保护,提前大家心里有个准备.
10.希望大家都去找找新人加入,为了俱乐部好,自己也能打折.


[ 本帖最后由 lnbull1982 于 2009-3-30 18:44 编辑 ]
2#
发表于 2009-3-28 11:16 | 只看该作者
3.每个保留球员每赛季将上浮身价5%,第二赛季10%,第三赛季15%,以此类推,不足一元按一元处理.
所谓的第二赛季10%是相对于初始身价哈?

回答: 没错,老会员都明白.不懂的可以当面问我

[ 本帖最后由 lnbull1982 于 2009-3-28 11:21 编辑 ]
3#
 楼主| 发表于 2009-3-28 11:21 | 只看该作者
小亮哥很早前提出的意见我觉得现在可以提出来给大家看看,大家说说能不能同意,根据大家的意见来决定是否实行.我简明的说一下:
1.赛季末提交保留名单的时候,每只球队中的球员将由每位主席自己决定续约多少个赛季,比如大哥队里的球员阿奎罗价格为13元,大哥决定续约5个赛季,那么就需要一次性缴纳给我这个球员5个赛季的钱,即65元.
2.如果大哥决定不续约这个球员,那么这个球员将在新赛季的摘牌中拍卖.
3.如果有人想强制购买某位球员,那么他只需要付出这个球员价格×续约赛季×3倍,即可.购买此球员的费用,2/3交予原俱乐部,1/3归我.例如某人购买阿奎罗他需要付出的价格就是13×5×3=195元,130元归大哥,65元归我.
4.一旦球员强制转会生效,则此球员续约赛季将归0,由新的拥有者决定新的续约赛季数,其他人想购买此名球员则需要等到下个赛季,同时此球员的球员低价将提升30%.
5.如果某队提前退出而其中有球员的合同还未到期,费用一律不退.重新摘牌当然会退费.
6.其中的3倍,1/3,2/3,30%等具体系数,只是举例,并非确切就那么多,这个根据大家意见可以再更改.

[ 本帖最后由 lnbull1982 于 2009-3-28 11:26 编辑 ]
4#
发表于 2009-3-28 12:31 | 只看该作者
65元归我.


65不是归你,是作为俱乐部下赛季的奖金:bz2:


回答:放哪都一个意思了   如果这一个赛季就有65的收入  这奖金还真不好分 ~~~

[ 本帖最后由 lnbull1982 于 2009-3-28 13:19 编辑 ]
5#
发表于 2009-3-28 13:37 | 只看该作者
只要你觉得对俱乐部发展有好处,别的话我不多说,反正已经花了那么多钱,这样一来,钱也许会花的少一些,我无所谓!就算拿不到冠军,我也会继续花钱买我自己喜欢的球员,所以合适不合适就是自己踢的时候觉得合适不合适而已
6#
发表于 2009-3-28 16:41 | 只看该作者
寡头的时代来临了
7#
发表于 2009-3-28 19:24 | 只看该作者
我只想问一下,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为了LN增加收入?还是为了提高俱乐部排名奖金?还是为了增加联赛的娱乐性?还是为了保持大家对其的兴趣度?还是有什么其他的实质性的效果?
8#
发表于 2009-3-28 21: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xt999 于 2009-3-28 19:24 发表
我只想问一下,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为了LN增加收入?还是为了提高俱乐部排名奖金?还是为了增加联赛的娱乐性?还是为了保持大家对其的兴趣度?还是有什么其他的实质性的效果?



这问题问的很有建设性!
9#
发表于 2009-3-28 22:36 | 只看该作者
3.每个保留球员每赛季将上浮身价5%,第二赛季10%,第三赛季15%,以此类推,不足一元按一元处理.
是不是应该有个封顶阿 不然赛季多了会出现全队放出的情况的 对于球队的稳定性伤害太重了
10#
发表于 2009-3-29 08:53 | 只看该作者
干脆 50以上的放出从摘,
1.以后100元以上球员最多保留费到第四个赛季20%第5个赛季就不增加了保留费了。如果在4个赛季以后放出可以重摘,在4个赛季以内放出就不能重摘。(是否4个赛季LN拿主意)
2.  50-100元的球员保留费最多收8个赛季
3.  50元以下的永久收保留费
4. 青训不收保留费。
11#
发表于 2009-3-29 16:35 | 只看该作者
:bz2: :bz2: :bz2:
我们这种小牌球队。比你们打牌球队还贵
12#
发表于 2009-3-29 17:31 | 只看该作者
每个俱乐部都会面临到制度改革后的问题,如果觉得LN的制度不完全适合,就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大家讨论,虽然这7个赛季以来,我钱花了不少,但我觉得我还没什么资格评论制度的健全不健全,希望大家都多拿意见,我快要结婚了,结婚前后这个赛季我的投入不会减少,因为我还有主教练在,但还是希望俱乐部最终的改革制度能得到大家的认同,希望是大家一起研究出来的,这样,不至于我结婚后,没地去享受联赛的乐趣!

俱乐部联赛对于我的意义,就是一种享受,虽然我进步的很慢!
13#
发表于 2009-3-29 22:21 | 只看该作者
提议50以上球员全都扔出来从摘,保留方法变了,就要给队员一个新的价格定位:bz1:
14#
发表于 2009-3-29 22:4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文利
15#
发表于 2009-3-30 09: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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