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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咏麟:六十岁的人 二十五岁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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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5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8年前,工人体育馆,谭咏麟第一次在内地举办他的个人演唱会,连开了三场。

  那时候我接触流行音乐不久,谭咏麟的歌曲恰恰是我流行音乐的启蒙。对于尚处于青春期前夜的我来说,对他的喜爱之情可想而知,谭咏麟之于我,约等于李宇春之于玉米。

  演唱会一定要看的,我和几个同好的朋友相约前往。演唱会一定要看第一场,票一定要买最贵的,我现在还记得我们几个小屁孩被一群黄牛老炮围在中间很挫的样子,活像几只待宰的羔羊。不过一想到可以见到自己心中的神,也就不管不顾了。

  看演唱会时的情形估计每个粉丝都差不多,大脑充血,狂吼乱叫,谭咏麟唱歌的时候就跟着唱,不唱歌的时候就大喊他的名字。那时候还不叫他校长,我们都叫他Alan。有一个细节,即使到现在我依然记得很清楚,谭咏麟叫三个女歌迷上台同他演绎三首歌曲,瞬间三名女子跑到台上去。这时候我听到“咚”一声巨响——一个姑娘从看台上跳了下去。现场的工作人员一下子围了上去,我看见那姑娘满脸泪水,我当时觉得丫很了不起,连看台都敢跳,我小时候连上课看漫画书都不敢。现在想起那姑娘,或许这就是中国最早的骨肉皮吧。

  粉丝看偶像,时间过得总是很快的。两个多小时的演唱会一眨眼功夫就过去了。最后的时候,谭咏麟唱HIGH了!他从舞台上跑下来,跳到台下的一张桌子上,高声唱起了《朋友》,面前不到一米的距离,满是歌迷。

  我就在那群歌迷的中间。

  到现在为止,我听过很多的音乐,喜欢过很多的音乐人。但谭咏麟是唯一可以称之为偶像的人。我认为偶像只存在于一个人成年之前,当你懂事之后,你会以一种更加平等的态度、平和的心态去看待这些事情。偶像则是在你心智还不完全成熟、还没有成为一个完整的人的时候,将一种单纯而又纯粹的情感给付于他人。如果这个时候选了一个糟糕的对象,所托非人就会很受伤。

  所以,我很庆幸我的偶像是谭咏麟。我记得在18年前那场演唱会上,他解释自己为什么“永远二十五岁”。他说,二十五岁既有年轻人的朝气,又不失成年人的理智,是人生中最好的年华。我也希望自己永远是二十五岁。

  但这并不是容易做到的事情,套用一句广告词,有的人是二十五岁的人,六十岁的心;有的人则是六十岁的人,二十五岁的心,我们多数人都是前者。

  我们总会强调一个人要有责任、要有担当,要勇于奉献、敢于付出。却忘了我们首先要学会做一个乐观的人。

  我有一个朋友,曾经为我的音乐启蒙是谭咏麟而不是张国荣感到万分遗憾。不过如果时光倒转,让我重新选择一次,我依然会选择谭咏麟。在这里我没有丝毫贬低张国荣的意思。我只是觉得,不一定跌宕起伏的人生才够完美,在他人眼中的传奇未必好过,我只想自由自在,终老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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