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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VL合同制度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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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8-14 14: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VL现有的球员合同制度已经非常完善,从续约、竞标到工资上涨,有一套紧密相关的系统将之联系起来。但是有一点始终比较遗憾,在VL中,一旦俱乐部拥有某一名球员,就对其去留拥有永久性决定权。这样直接导致部分球员不可能转会,存在“完全不可动的人”

在VL当中,无论经营系统如何精细,有一点都是无法改变的,即球员本人没有意志。低薪的球员无论能力再高,只能慢慢通过表现来增加工资,不可能像现实那样一下签到一份大合同。对于各队来说,第一次投资就变得非常重要,一但低价签到了优秀球员,以后基本是受用不尽,也不用为他的合同操心。反正年轻球员的工资,要涨到千万级别至少是4、5个赛季以后的事

针对目前这种情况,VL联盟考虑对薪资系统加以调整,加入合同年限。合同不再是一年一签,而是一次签订适当的年数,比如U21球员可以一下签4年,其它球员最多签2-3年。球员到期后可以选择续约一年,再次到期则变为完全自由球员,回归市场。如果不续签这一年,球员将变为受限型自由球员,任何球队都可以对其报价,但原球队有权决定是否跟进最高的报价,将球员留在队里

采用这种制度的好处是,各队的变化会加剧,“一劳永逸”的情况不会再出现。按照现在的制度,梅西、哈姆西克、罗西、帕托这样的年轻人被低价标中,基本可以成为球队的永久战力。虽然这也是对眼光的一种奖励,但一个球员吃很多年确实不利于VL的竞争。另一个好处是,球员的身价将交给市场来决定。目前的球员薪资上涨是球员表现的附加值,改革之后,球员的工资将由各经理决定。这样更贴近市场,也带来了新的竞争和风险。试想一下,酷儿Qoo去年重金标下丹尼斯后,肯定会迫不及待地与其签一份长合同,这样未来几年他就要背着个沉重包袱。这种制度表面看加强了球员的流通,对一支球队的经营,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球队在开出合同时必需更理智,更多分析,否则多签几个帕帕瓦伊戈这样的人,可不是付半赛季薪水就能了事的了

对于这种新制度,我也只是写出了简单构想。大家有什么想法,都可以发言,写出自己的见解。不过还请把贴子看明白了,并了解了VL的薪资制度再发言,现有的每一个细节制度都有它的作用,没有哪个是随便加上的。另外回我喜欢,或者我不支持这样的贴,直接可以别回了,这里需要你用自己的见解来影响VL,而不是说这种制度对你本人或球队有什么影响,这样的贴子管理员是不会回复的

暂时先这么多
97#
发表于 2009-8-23 10:26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引进合同是不错的,只是在合同到期之后,高能低薪的球员需要通过市场重新评估他的价值,在这个新的价值上原拥有者有优先权重新拥有他。合同最长两年,也就是说眼光独到的经理能享受这种性价比两年,之后必须通过市场对这个球员的身价经行评估(等同于球员自己要挟以表现换合同),这个评估如何实现,暂时还在想。

另外,适当减弱苗法则的加成基数。。。
96#
发表于 2009-8-16 22:42 | 只看该作者
我希望能引入租借形式
95#
 楼主| 发表于 2009-8-16 18:59 | 只看该作者
对于楼上这种和91楼水平相同,即和主题无关,又没有一句话具备人类应有逻辑的发言,我深表遗憾
94#
发表于 2009-8-16 18:25 | 只看该作者
单个的例子都有自己的说服力和理由

现在就是求同存异
93#
 楼主| 发表于 2009-8-16 17:44 | 只看该作者
为了避免“我看好本泽马(此处为自由球员市场上优秀球员的代表),但是由于我资金不足所以没有办法参与竞价,这难道能说明我眼光不行么”这类遗憾的发生,是否可以考虑做以下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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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眼光的问题,萨拉戈萨不会要求和皇马拥有一样的虚拟资金,然后去抢C罗。资金的积累和使用本身是自己控制的,在其它地方花销多了,手头上钱少一点,要求这样的队和其它队处于同一起跑线才是不合理,等于是一种无条件的透支。有些球队连续几年都没花什么钱,才有了现在的积累,从纸面上说,这些队在竞标中更有竞争力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另外这个规则基本不会实行,至少今年肯定不会。因为很多人心理上不愿接受这种变化,还是更看重眼前的利益,而不是投到一个更具风险但机遇也远比现在大的环境中,所以这个等以后再说了
92#
发表于 2009-8-16 12:29 | 只看该作者
由于各种原因,好久没来vl了
荒废了球队管理,先借这里向所有人道歉

另外借合同制度改革的机遇,在这里提个建议:
竞标是vl魅力的精华,而竞标好坏基本上可以左右球队一个赛季的成败
为了避免“我看好本泽马(此处为自由球员市场上优秀球员的代表),但是由于我资金不足所以没有办法参与竞价,这难道能说明我眼光不行么”这类遗憾的发生,是否可以考虑做以下改动:
    把竞标资金和球队的实际资金区分开来,竞标的资金采取虚拟货币。由联盟设定一个标准,每个球队在竞标时拥有的虚拟资金相同。这样做的好处是所有人在竞标时处于公平的地位,每个人对优秀球员的竞价能力都是一样,这样必然大大增加大家对竞标的参与度和热情,对经营不善球队的意义是巨大的(至少在新赛季开始的时候不会从起跑线上就落后了)。
    这样做可以防止马太效应,对整个联盟的平衡性来说是有好处的。对于那些经营状况良好,球队资金充裕的球队来说,这个改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他们的优势,但是可以从其他方面获得补偿,例如:1.设立类似nba的大鸟条款,资金充裕的球队可以用球队的实际资金来续约球队的特定球员而不占用工资帽(例如说可以对效力球队超过三年的一个球员使用大鸟条款,这样就等于腾出了一个优秀球员的工资空间),这样间接增加球队的竞标能力和吸引转会市场上优秀球员的能力;2. lz说的新的合同制度实行以后,资金充裕的球队就可以利用自己的宽裕资金和由大鸟条款带来的工资空间去争取别的球队的受限制球员;3. 资金宽裕的球队(例如说球队实际资金达到4000w以上)可以获得多一个U21青训营的名额,作为对经营良好的球队的奖励

[ 本帖最后由 SGGK 于 2009-8-16 12:51 编辑 ]
91#
发表于 2009-8-15 23: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ide2 于 2009-8-15 20:08 发表


我在你那贴回了,最后集中一帖讨论吧。

还是那个道理,1万也能反映你对该名球员未来的期待,但如果按现在的规则,你1万标来的话,你基本就永远拥有了这球员。

而且,像法比奥这种今年买来,要3-5年后才能略 ...

你的观点中,始终认为,1万买来的能用一辈子,你错了,如果这人真的很牛,像埃托奥,一赛季进20球,工资涨5,60,你认为用一辈子他工资能到几千。。。换句话说,一个每赛季只能进1-2球的人,他是能用一辈子,那又有什么用呢。。。
90#
发表于 2009-8-15 22:54 | 只看该作者
凸说得对。

确实是只有我们能更多参与互动的部分才能更大的调动积极性。

就这点而言,竞标的魅力远不是比赛能比拟的。

我想,新规则的另一个好处就是,更多的强调挑人眼光而非谈判技巧……
89#
发表于 2009-8-15 20: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uler_by 于 2009-8-15 13:35 发表
不怎么同意LS。比方说我签达席尔瓦兄弟,特别是法比奥,1万标来,那是因为我肯定他今年打不出来,但不排除3-5年后他会成为一个高产的后卫,所以我提前标来了。我省了钱,省了工资,付出的代价是在他打出来之前我都要 ...


我在你那贴回了,最后集中一帖讨论吧。

还是那个道理,1万也能反映你对该名球员未来的期待,但如果按现在的规则,你1万标来的话,你基本就永远拥有了这球员。

而且,像法比奥这种今年买来,要3-5年后才能略看成效的例子,是很少的。换句话,你1万标来,如果第一赛季他基本没表现,第2赛季别人还是会看不上,你还是相信他,你依然可以再标他回来,这更证明了你对他的信任。但如果他第1赛季就很牛了,那就不是你所说的那种情况了。

举个例子,伊瓜因刚进联盟前,我认为他不太可能有前途,根本没标。切尔西出了大价钱标了,这证明了切尔西对该球员的信任,但后来只踢了一赛季不少人说他只会浪费机会。后来切尔西由于要节约经费,放弃了他,接下来的赛季里,我对伊瓜因出了500万,这500万反映了我对伊瓜因看法的改变,但当时除了高鹏好像出了300多万,就没几个人标,出100万以上的更是少的可怜。我总不会出500万去标一个只会浪费机会的人吧。

[ 本帖最后由 hide2 于 2009-8-15 20:13 编辑 ]
88#
发表于 2009-8-15 14:17 | 只看该作者
大G一手缔造了曼城帝国
87#
发表于 2009-8-15 13:35 | 只看该作者
不怎么同意LS。比方说我签达席尔瓦兄弟,特别是法比奥,1万标来,那是因为我肯定他今年打不出来,但不排除3-5年后他会成为一个高产的后卫,所以我提前标来了。我省了钱,省了工资,付出的代价是在他打出来之前我都要少一个后卫名额,同样的例子,罗西,帕托之类的应该都可以试用。
“好球员,必须在他打出来的这个赛季竞标,而且必须价高者得。”我是这么理解LS的意思,这明显是不合理的,VL是有工资帽的,你不可能每个球员都去高价抢,超级球星,高价抢到,潜力球星,比如一年前的哲科,当然是低价拿下。2P看上了哲科,知道他会单赛季进20球,但他明知不会有人抢,还去开1500万标哲科,这不是有毛病么
86#
发表于 2009-8-15 13:04 | 只看该作者
我不怀疑某些人的眼光,但你不能因为那有灵光但却廉价的眼光去占有一名没有自主权的球员

对于那份价值或10万左右的眼光,难道不说明了其实投资者对球员本身也是一种相当观望的态度而已,他毫无畏惧别人只怕出个11万就把球员拿走了

反过来,我可以说,这种低价标人却拥有长期占有的权力,恰恰助长了低价赌博球员的风气
85#
发表于 2009-8-15 12:38 | 只看该作者
总言之,我的意思是

我不完全赞成一名球员的“最长签约年限”。一名球员可签的最长年数,我希望可以和你第一次标他时出的价钱挂上关系,例如,如果你500万以上标来一个球员,你可以一次性多签几年,而如果用较低的价钱签来的话,则不能一次性签那么多年。

来个简单笼统的例子:例如这赛季我1000万以上的价格签下了本泽马,那我可以一次签够5年,相反,如果我用10万偷来了马泽本,那我只可以签1-2年。
84#
发表于 2009-8-15 12:12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低价标来了一些好球员,分两种情况,一种确实是眼光独到,另一种纯粹是找一个球员搏一把,媒体每个赛季前渲染的那么多的年少天才中,总有几个会在未来有成就的,刚好你得到了,运气成分不小。

相反,我认为花大价钱更代表了对一个球员的坚定信任,谁也不会拿几百万去搏一把,肯拿出几百万的,至少是对该球员具备了一定程度的信心和了解。

所以我认为,你如果真的确信一名球员是好球员,不会在乎多拿几个钱,花10万或20万去标一个年轻球员这种基本只赚不亏的投注,早应该废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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