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关于竞标的方式
竞标是VL中最重要的获取球员手段,VL曾尝试过两种暗标方式,即投票中的两种,目前采用的第一种作为你个人来说,倾向于哪种呢
投票时最好写出理由,非VL会员请勿投票。本投票不具决定性
PS:欢迎讨论,谢绝争吵 没上限容易忽略对自己现有资金的规划,随便写百八十人,标中哪个十哪个……
门槛是降低了,但觉得不太好…… 如果取消限制,竞标从此无撞车。撞车的魅力参照比赛中miss的魅力,试想有一天VL的比赛如果没有miss会如何 我不想破产··· 我谁VL还算新人,看看先 最好有上限,这样才能有目的性投资,合理投资. 不知道哪两种
以拍卖形式逐个暗标可以么? 看到了,我选第二种,可以超过,破产自负
没有风险不好玩:bz16: 只要到赛季资产注册日,资金需要不得低于多少就可以了
至于中间阶段,就算是负债多少都不不必管:bz3: 看看谁在联赛开始之前就从地球上消失:bz3: LS根本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选了第二项...无论哪种你都不可能用超出你资金的钱买人 第二项无意义 原有的制度很好没必要改动 原帖由 ruler_by 于 2007-8-1 13:06 发表 http://bbs.winning11.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LS根本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选了第二项...无论哪种你都不可能用超出你资金的钱买人
可不可以超出只是一个规定不是么?:bz16:
规定都是人定的:bz3:
不过看来第2项也没什么支持者:bz3:
其实即使是ML都可以超出球队持有的钱的,只是到了期限那一天如果钱还是负的就会game over而已,我也就是希望更真实:bz16: 能不能具体说说两种暗标方式 原帖由 yyyh 于 2007-8-1 14:19 发表 http://bbs.winning11.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可不可以超出只是一个规定不是么?:bz16:
规定都是人定的:bz3:
不过看来第2项也没什么支持者:bz3:
其实即使是ML都可以超出球队持有的钱的,只是到了期限那一天如果钱还是负的就会game over而已,我也就 ...
vL不是ML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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