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尤文蒂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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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发表于 2010-10-29 15:24 | 只看该作者
顶啊,还我论坛清净!
437#
发表于 2010-10-29 1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31# 尤文蒂娜


    这个不属于商业秘密,不算侵权的
438#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9 15: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36# yangcai


    那ept存不存在著作权
或者我我们侵犯了ept的著作权?!
还有,如果你画了一件球衣
我也画了一件
球衣的线条走样,纹理,logo的大小和位置完全和你的一样
我算不算侵权?!
439#
发表于 2010-10-29 15: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37# 尤文蒂娜


      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440#
发表于 2010-10-29 15: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37# 尤文蒂娜


  “还有,如果你画了一件球衣
我也画了一件
球衣的线条走样,纹理,logo的大小和位置完全和你的一样
我算不算侵权?!”
如果这个不是作为注册商标的话,不算侵权
441#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9 15: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38# yangcai


    不懂
你就按照我提出的问题解答一下呗
442#
发表于 2010-10-29 15: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40# 尤文蒂娜


    “还有,如果你画了一件球衣
我也画了一件
球衣的线条走样,纹理,logo的大小和位置完全和你的一样
我算不算侵权?!”

如果说你画了一件,他也画了一件,而且都差不多,这不属于侵权,彼此享有独立的著作权,但是如果是剽窃那就属于侵权了,但是这个要谁主张谁举证,以现在中国的盗版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这个举证并不是件轻松的事,所以说你对你的作品享有著作权,这个不用担心~~~~
443#
发表于 2010-10-29 16: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31# 尤文蒂娜


    娜娜姐我给你打个比方,比如说你平时买的东西的标签上写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产品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等等这些声明,这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说他们对于不许用补丁里的东西的声明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本身你补丁就是无偿性质的,所以和上面的道理一样,这种声明没有法律效力。前面的例子与后面的唯一不同就是前面你掏钱买了东西,后面的是无偿的,而且这种无偿是著作权人默许的,作为前者与后者你本质上都是使用人,说以说道理是一样的,不知道这样解释如何
44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9 16: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42# yangcai


    我画的球衣并没用直接从他球以上截取东西
所有的东西都是我一笔笔画的
只是我对球衣不熟悉
就描了他的
logo的位置我不熟悉
我就按照他画的位置来确定我的位置
最后我画完了署上了我的名字
没有提到是描或者借鉴谁谁谁的
这样算侵权么
445#
发表于 2010-10-29 16: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43# 尤文蒂娜


    放心娜娜姐,这不算的。其实你用了他的又如何,想要不侵权其实很简单,如果说你原班不动的用他的,署个他的名字就行了,这样绝对不侵权
446#
发表于 2010-10-29 16: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43# 尤文蒂娜


    对方已经公开放论坛上提供下载了,等于说已经开放使用权了,他再说不准转载什么的不就是自己打自己脸么,你说呢,所以说你放心吧,我们这些LU们还等您大补呢:bz1:
447#
发表于 2010-10-29 16:28 | 只看该作者
MM谈吐挺豪迈啊! 我喜欢。:bz36:
448#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9 16: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45# yangcai


靠……那ept以前还抓着我描球衣不放说我侵权
还说这是揭我短
449#
发表于 2010-10-29 16:44 | 只看该作者
我擦,太给力了!支持,支持
450#
发表于 2010-10-29 16: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47# 尤文蒂娜


    360和qq还打嘴仗呢,究竟谁有理这谁也说不清,都是为了炒作;娜娜姐你甭理他就行了,随他说去,能咋?有本事告去,他要真找你麻烦,你说,我给你说咋消除证据,告也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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