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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红黑剑条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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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我的那帖回应那篇被锁的《一篇写给实况小组数据管理员THEMAN的信》被转移想说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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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9-1-30 02: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红黑剑条衫 于 2009-1-30 00:56 发表


别反语说啥大作撒,咱受不起
您这官方解释?够牵强的
白纸黑字的版规呢?
PC区乱七八糟的话题多了去了
咱这种帖封得转得特别勤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干脆转移到垃圾箱吧
咱也认了
我以后失望地潜下去就是 ...

:bz58: 别带情绪来理解我的话撒。。你那确实是大作,我来完全实况第二次看见码那么多字的,第一次是那什么木乃伊的,你那篇显然比他那篇精辟很多。见地深得多
像你那帖,the man不说了吗,有什么关于数据方面的问题都发到置顶的讨论帖,单独开贴锁。之前又不是没锁过。

[ 本帖最后由 ccq214 于 2009-1-30 02:14 编辑 ]
17#
发表于 2009-1-30 02:18 | 只看该作者
4.0出了之后 是有些变化
18#
 楼主| 发表于 2009-1-30 02: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cq214 于 2009-1-30 02:08 发表

:bz58: 别带情绪来理解我的话撒。。你那确实是大作,我来完全实况第二次看见码那么多字的,第一次是那什么木乃伊的,你那篇显然比他那篇精辟很多。见地深得多
像你那帖,the man不说了吗,有什么关于数据方面的问 ...


老兄如此字里行间是可能引起误会,大作是真正不敢当,自知之明我绝对有,这不又被The Man驳了嘛呵呵,不过能抛砖引来他的玉我很欣慰

若给老兄带来不快我表示歉意

另外此帖我已编辑过,基本都解释清楚了
19#
发表于 2009-1-30 10:10 | 只看该作者
一直在关注,写得很实在也很中肯,用词遣句都很恰当~~
很到位
20#
发表于 2009-1-30 13:49 | 只看该作者
帮你顶起
21#
发表于 2009-1-30 13:5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那个帖子写的不错就是长点
22#
 楼主| 发表于 2009-1-30 15:1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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