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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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队,请原谅我们队员的粗暴,我替他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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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8-8-10 22:07 | 只看该作者
人家搞小动作,你搞大动作,罚下去的肯定是你!
17#
发表于 2008-8-10 22: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楼主:
你整个一个强盗辩论法,第一句话,你已经承认了自己没资格了!理由是你没有说出你能代表的理由。
我告诉你,你儿子你都没资格代表,你只有资格监护,整个一土包子!这年头还想去代表某某某的人,真是让人害怕啊!

中国队的动作,第一张红牌,应该,理由是动作过大,但似乎还是冲球去的,但防守技术不行,而且过于激动,把对方球员踢伤了,伤害性的动作是应该红牌的。第二张红牌,有点冤,对手表演成分很大。这两张牌,只能说明我们技术能力低下,大赛经验也是一个问题。

至于你说的精神面貌问题,我只能理解为理论上是正确的,似乎很理想啊。你去看看各届奥运会和世界杯欧洲杯,看看那些东道主的表现再下定论也不迟啊,踢球没有小动作,那似乎是太理想了,哪场球没有?中国队的动作不隐蔽,最多说我们不太会利用规则,没有上升到粗野的地步。

最后有一点没有根据的怀疑,看你那么激动,似乎是那种只看国家队,国奥队和n年一次世界杯的球迷吧,我懒得在球迷上打引号了,但愿不要让你感觉到有侮辱的意思。似乎欧洲顶级联赛和欧冠和你无缘啊!否则你会为足球的粗野而耻辱的!

[ 本帖最后由 hackeryao 于 2008-8-10 22:25 编辑 ]
18#
发表于 2008-8-10 22:22 | 只看该作者
:bz4: :bz4: :bz4: :bz4: :bz4:
19#
发表于 2008-8-10 22: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斯内德 于 2008-8-10 22:25 发表


小MJ一个,连真身都不敢用,一下子就判断出了你的素质和能力

我在整个因特网上都是这个帐号,个人的论坛信息风格似乎和素质和能力无关吧?你的素质我不敢妄加评论,你的思考能力似乎有辱于你的用户名啊!你真是某卫兵的后代啊,给某人的素质和能力扣上了帽子,他的理论自然是不用关心的了,因为人已经被否定,理自然也就被彻底否定了。

[ 本帖最后由 hackeryao 于 2008-8-10 22:37 编辑 ]
20#
发表于 2008-8-10 22:33 | 只看该作者
果然又是输球输人的:bz3: :bz3:
21#
发表于 2008-8-10 22:36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没输什么人,输球是必然的,技术落后一方防守动作过大也是足球场上常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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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0 22:3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队搞行为艺术:bz31: :bz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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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0 22:48 | 只看该作者
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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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0 23:17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比比利时更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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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0 23:19 | 只看该作者
:bz3: :bz3: :bz3:
26#
发表于 2008-8-10 23: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endman 于 2008-8-10 23:17 发表
中国比比利时更粗暴

五十步和百步,彼此彼此,没有更字之说,要看当年荷兰对葡萄牙的比赛,那简直是……,今天绝大部分队员还是很克制的。
27#
发表于 2008-8-11 00:17 | 只看该作者
中国队还有什么好说的 。。。 被巴西蹂躏的新西兰,中国也只是勉强逼平。。佩服
28#
发表于 2008-8-11 00:26 | 只看该作者
忍不住说两句 中国就是该罚 谭汪嵩那一脚明显朝人不朝球,踢过球的都知道那一脚被踹上什么后果,郑智那张就是自己找的,他以为裁判看不见,结果裁判正好回头了,倒霉孩子。中国队也就会踢人了,哪有什么绝杀机会,就上半场人数相等也踢不过人家。
29#
发表于 2008-8-11 01:36 | 只看该作者
郜林那个接近单刀不是几乎进球吗?踢人的问题,就是动作太大,游戏中还有惯性呢,收不了脚加上抬腿过高,技术问题和心理问题,罚红牌也没什么说的,ZZ该不该罚下去,反正裁判的执法标准对两队是不太一样的。中国队踢不过人家是正常的,人家毕竟罚下人后还只输1球给巴西,2球已经是能接受的结果,只是过程的争议很大。
30#
发表于 2008-8-11 01:42 | 只看该作者
国奥队搏击水平在英国已经很有名气了:bz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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