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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yzi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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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规定: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不算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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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7-11-22 12:49 | 只看该作者
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17#
发表于 2007-11-22 13:11 | 只看该作者
唉,普及规则任重道远
18#
发表于 2007-11-22 13:12 | 只看该作者
游戏里有很多规则都是错的
19#
发表于 2007-11-22 13:1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还是不懂球呀……
20#
发表于 2007-11-22 13:37 | 只看该作者
和乌龙一个道理。LZ说的和折射是2回事
21#
发表于 2007-11-23 00: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7号波衫. 于 2007-11-22 09:57 发表
记得以前看世界杯时,好像是一场巴西的比赛, 翡翠台一般都会请来了一些香港当地的专业人士,有现役的裁判和教练去讲球.
那时候好像有一个球是一个球员在禁区顶远射, 球打在一个后卫身上, 被一个处于越位位置的球 ...



我喜欢这句: 如果是无意的被球打中, 以致越位球员得益,那算越位, 如果防守球员有意发力想把球破坏, 或传给别人, 以致越位球员得益,那不算越位
22#
发表于 2007-11-23 00: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7号波衫. 于 2007-11-22 09:57 发表
记得以前看世界杯时,好像是一场巴西的比赛, 翡翠台一般都会请来了一些香港当地的专业人士,有现役的裁判和教练去讲球.
那时候好像有一个球是一个球员在禁区顶远射, 球打在一个后卫身上, 被一个处于越位位置的球 ...

顶个 说的很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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