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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lesio 于 2007-8-17 22:37 发表 ![]()
那我就和你签个比赛合同,一定要打够10小时,先不管实力先输4小时,然后再趁你没体力了胜5.5小时,最后再故作大度的放你半小时。。。。。然后跑到论坛上面来轻描淡写的发铁,标题是 : 今天和传说中的XX ...
以前很热情踢实况的时候
一天分三时段
早上 下午 晚上 基本是一节4小时
最迷的时候也就是一天8小时
P店的电视看久了眼睛痛....
由于拿手柄不规范 左手中指关节那磨了个很畸形的茧子......:bz58:
传说中的XX是傻云造谣出来的 目的是让我屈服 :bz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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