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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0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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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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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赛事名称 2007全国电子竞技运动会(CEG2007)对战类联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北京华奥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青龙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三、赛制
2007全国电子竞技运动会对战类联赛(以下简称“CEG2007对战类联赛”)为俱乐部职业联赛,采用分站赛,共设4站,在4个城市举办。每站都进行资格赛和总决赛,采用积分制。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第一站 2007年7月20日至22日,北京
第二站 2007年9月21日至23日,西安
第三站 2007年11月23日至25日,待定
第四站 2007年12月28日至30日,待定
五、竞赛项目
(1)极品飞车9无间追踪
(2)实况足球PES6
(3)美国职业劲爆篮球NBA LIVE 2007
(4)FIFA足球2007
(5)男子反恐精英1.6
(6)女子反恐精英1.6(第二、四站设立,不参加俱乐部积分)
(7)魔兽争霸III——冰封王座1.21
(8)星际争霸——母巢之战1.14
六、参赛资格
(一)俱乐部参赛资格:
1、凡按照《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规定,经过注册的电子竞技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
2、拥有一个或多个项目运动员的俱乐部均可参赛,按照组委会相关规定选派运动员代表其参赛,所有俱乐部和运动员必须进行CEG2007年度赛会注册(女子反恐精英项目无需进行注册),有关要求详见《关于2007全国电子竞技运动会对战类联赛报名及年度赛会注册的通知》。
(二)运动员代表资格及审核:
1、代表俱乐部参赛的运动员须为应当与俱乐部并有劳务关系,并办理注册或转会手续;
2、转会运动员须在赛会注册前,由运动员、输送俱乐部和新俱乐部签订三方协议,一经赛会注册, 只能代表新俱乐部参加CEG2007对战类联赛;
3、组委会在年度赛会注册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俱乐部的参赛资格和运动员代表资格进行审核,并在官网进行公示,一经查出作假事件,将取消其参加CEG2007对战类联赛的资格。
七、年度赛会注册名额和参赛名额
(一)俱乐部各个项目可进行注册的名额为:
1、反恐精英男子2队,每队5人;
2、魔兽争霸、星际争霸各4人;
3、实况足球、NBA LIVE、极品飞车、FIFA足球各2人。
(二) 参赛名额:
1、实况足球、NBA LIVE、极品飞车、FIFA足球、反恐精英男子、反恐精英女子,每个俱乐部限报1人(队)参赛;
2、魔兽争霸、星际争霸,每个俱乐部限报2人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颁布的最新的《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
(二)CEG2007 对战类联赛竞赛采用小组循环赛和单败淘汰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各站竞赛分为资格赛和总决赛:
1、资格赛:
(1)参加对象:除北京EHOME电子竞技俱乐部、天津汇泰电子竞技俱乐部、江苏马可尼电子竞技俱乐部、陕西电子竞技俱乐部、四川国腾电子竞技俱乐部、辽宁飓风电子竞技俱乐部、上海SOZ电子竞技俱乐部、山东国能电子竞技俱乐部、广东华南电子竞技俱乐部、湖南BAT电子竞技俱乐部(以下简称“原10家CEG俱乐部”)外的报名俱乐部;
(2)项目:男子反恐精英、魔兽争霸、星际争霸;
(3)比赛方式:线上比赛;
(4)要求:各俱乐部须在其所在城市组委会指定赛场参赛;
(5)晋级总决赛的方式和名额:
①资格赛的三个比赛项目,按照单项进行比赛和录取;
②各项目晋级名额取决于原10家CEG俱乐部报名情况,如魔兽争霸项目原10家CEG俱乐部报名人数为20人,则该项目录取资格赛前20名进入总决赛;各项目依照此原则进行;
③各项目晋级名额将在各站资格赛前10个工作日公布。
2、总决赛:
(1)参赛对象:
①原10家CEG俱乐部各项目运动员直接进入总决赛;
②通过资格赛选拔晋级的各项目运动员。
(2)项目:
①男子反恐精英、魔兽争霸、星际争霸;
②实况足球、NBA LIVE、FIFA足球、极品飞车、女子反恐精英项目比赛直接在总决赛上进行,无需进行资格赛选拔。
(3)比赛方式:线下比赛。
(4)各站总决赛参赛名额:
①反恐精英男子 32队;
②魔兽争霸 40名;
③星际争霸 32名;
以上项目名额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反恐精英女子、实况足球、NBA LIVE、FIFA足球、极品飞车无名额限制,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
(5)组委会将视实际情况,邀请国内外高水平运动员直接参加总决赛。
(四) 竞赛编排:
1、资格赛:采用抽签方式进行分组;
2、总决赛:
(1)原10家CEG俱乐部运动员抽签进入各小组;
(2)资格赛晋级运动员按照资格赛阶段名次顺序进入各小组。
(五)小组赛计分方式:
在全部小组循环赛中,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依照此原则进行小组排名。
(六)弃权:
运动员(队)主动放弃比赛资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检录视为弃权,主动弃权须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确认。
(七)参赛运动员自备比赛用外置设备(鼠标、键盘、耳机、手柄、方向盘),自备设备须在赛前向组委会申报,并在赛前接受组委会检查。
九、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只可报名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
(二)每个俱乐部可报领队1人;
(三)提交各站参赛名单后不得随意更换运动员,因特殊原因更换运动员须经组委会同意,擅自更换运动员的俱乐部取消其该项目本站参赛资格;
(四)参加各站总决赛的俱乐部必须参加比赛的开、闭幕等重要仪式。
十、俱乐部积分及等级划分:
CEG2007对战类联赛实行俱乐部积分制度,俱乐部各站总决赛每个项目运动员的积分总和为俱乐部的年度积分,资格赛阶段不进行积分,年度积分是划分俱乐部等级的依据。
(一)各单项积分办法:
名次 | 分值 | 第一名 | 30 | 第二名 | 25 | 第三名 | 20 | 第四名 | 16 | 第五名 | 14 | 第六名 | 12 | 第七名 | 10 | 第八名 | 8 | 第九至十六名 | 4 | 参赛基础分 | 2 |
(二)每个项目参赛运动员少于16人,第一至八名获得相应的名次积分,其余运动员只获得参赛基础分;
(三)俱乐部等级划分:
1、全部参赛俱乐部,按照年度积分的排名进行甲级俱乐部和乙级俱乐部的划分,并授予称号;
2、甲级俱乐部的录取名额根据参赛俱乐部的数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比例如下:
报名俱乐部数量 | 甲级俱乐部数量 | 32家以上 | 16家 | 24—31家 | 12家 |
3、未进入甲级的其他俱乐部,获得乙级俱乐部资格;
4、在赛会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俱乐部,取消其相应等级俱乐部的资格;
5、只进行年度赛会注册,未参加任何比赛的俱乐部将失去等级俱乐部的评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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