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host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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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少数人,大家共勉,共建和谐球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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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07-4-16 20:49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在打击的力度上,相对来说已经蛮大了,在这里办ID的人应该是论坛最多的一个区

不过就是很多事情,没有理想的那么好……有些挑事的不可能直接干掉,因为涉及到法理上就是这么个情况,比方说小偷小摸、寻衅滋事是很多案件的起因,但是不能给这些罪定个最高级的死刑吧。

现阶段只能通过道德舆论来达到“大家共谴”的效果。
47#
发表于 2007-4-16 20:51 | 只看该作者
持续打击教授头、丑八怪.. :bz11:

大家团结起来吧,..:bz31:
48#
发表于 2007-4-16 20:54 | 只看该作者
你们都团结起来,那个什么教授头就没有生存的空间

版主们查证一下,反映情况属实,就会履行职责
49#
发表于 2007-4-16 20:56 | 只看该作者
:bz36:
熊你忘了说明只能禁言,如果禁止登陆可是等于砍掉1个IP段
50#
 楼主| 发表于 2007-4-16 22:12 | 只看该作者
球迷区是否可以搞个贴集举报\投诉\处罚\黑名单与一身,方便处理问题.
51#
 楼主| 发表于 2007-4-16 22:13 | 只看该作者
有两位BZ表态,球迷区应该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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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6 23:21 | 只看该作者
我只能说,那都是梦
53#
 楼主| 发表于 2007-4-16 23: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初学诈练 于 2007-4-16 23:21 发表
我只能说,那都是梦

为什么这么说...?:bz12:
54#
发表于 2007-4-16 23:57 | 只看该作者
又来儒家学说那一套!
什么都是忍,鬼个和谐社会!我给你一耳光你不还手嘛
55#
发表于 2007-4-17 00:11 | 只看该作者
也是 有LS这种 那确实难安宁
56#
发表于 2007-4-17 00:33 | 只看该作者
风水轮流转,大家互相体谅一下
球员都像球迷这样吵,绿茵场早变摔交场了:bz56: :bz56:
53楼貌似是墨家的啊:bz13:
57#
发表于 2007-4-17 00:53 | 只看该作者
随便啦
58#
 楼主| 发表于 2007-4-17 01: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oaquin821 于 2007-4-16 23:57 发表
又来儒家学说那一套!
什么都是忍,鬼个和谐社会!我给你一耳光你不还手嘛

哥们,你的说法真牵强......和谐社会有什么不好?难道你喜欢生活在谩骂的空间?
忍不等于软弱和怯懦,谢谢!
P.S:适当的忍耐是对无素质人的最大侮辱,也就是无视他的存在.

[ 本帖最后由 ghostark 于 2007-4-17 01:20 编辑 ]
59#
发表于 2007-4-17 01:20 | 只看该作者
LS的别理他:bz36:
60#
 楼主| 发表于 2007-4-17 01: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橙子 于 2007-4-17 01:20 发表
LS的别理他:bz36:

有点搞笑...呵呵:bz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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