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7plu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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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支持贝克汉姆加盟利物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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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07-1-4 10:14 | 只看该作者
不支持啊
122#
发表于 2007-1-4 10:17 | 只看该作者


贝帅哥续约峰回路转 皇马开出两年新合同

在球队打不上主力的贝克汉姆已经成了目前冬季转会市场的焦点,迟迟未与俱乐部续约的他今天等到了来自皇马的新合同意向,俱乐部已经为他开出了一份两年的续约合同,他们将在两周内与其经纪人展开谈判。
  
  周三,小贝的发言人西蒙·奥利维拉宣布:“我们已经有了一份明确的合同意向,时间是两年,待遇上要比现有合同略有提高。在未来几周内我们将坐下来讨论细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贝克汉姆至少在一月份还不会离开皇马。他已经决定要在皇马踢完这个赛季。”
  
  贝克汉姆与皇马的合约将在本赛季结束后到期,而1月份的转会窗开启后他也可以与其他俱乐部商谈转会事宜,已经由包括来自英格兰,意大利与美国的数支球队表示有意引进小贝,西班牙媒体每天都会有关于他的最新动向传出。英西两国媒体认为,贝克汉姆本人则不甘心在皇马无球可踢,另外他也想收回另一半属于俱乐部的肖像权,这也是双方续约的关键分歧所在。
  
  不过奥利维拉否认了肖像权是续约的主要障碍:“所有将有可能作出的决定都是有关足球本身的,贝克汉姆的价值需要得到认可,但这并不是谈判过程的重要突破口。目前关于续约还没有达成任何决议,不果在三月份之前我们希望知道结果。”本赛季贝克汉姆在卡佩罗担任皇马主帅后就逐渐失去了曾经的主力位置,本赛季联赛在将近过半时他今有过5次首发,而皇马的新合同细节内是否包含小贝上场时间的规定还不清楚,但按照卡佩罗的作风,他不会轻易的把主力位置留给已经走向衰退的贝克汉姆。
123#
 楼主| 发表于 2007-1-4 10:34 | 只看该作者
哦是真的吗?那么小贝总算可以至少留到赛季末了
124#
发表于 2007-1-4 10: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手塚國光 于 2007-1-3 22:42 发表
想起了某君一句话"D调的国米人人爱!"

:bz31: :bz31: :bz31: :bz31:
125#
发表于 2007-1-4 13: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天天D调 于 2007-1-4 10:43 发表

:bz31: :bz31: :bz31: :bz31:



:bz11: :bz11: :bz11:
126#
发表于 2007-1-4 13:20 | 只看该作者
去朝鲜都不会去利物浦~!:bz36:
127#
 楼主| 发表于 2007-1-4 17:00 | 只看该作者
贝壳总算留在马德里了:bz11:
128#
发表于 2007-1-4 17:08 | 只看该作者
图片不错:bz11:
129#
发表于 2007-1-4 17:12 | 只看该作者
碧咸那种货色去哪里都没什么希望的...
Rippleho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130#
发表于 2007-1-4 17:3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31#
发表于 2007-1-4 17:36 | 只看该作者
书中“名师会诊”一栏里,几位老师就“明日黄花”和“昨日黄花”的出典,演变,应用和思维特点,作了极明白的论述。末尾编者总结说,“不妨让明日黄花和昨日黄花共存,自由竞争,让语言自由发展。”其理甚明,本来不需再来多嘴。但是归来仔细一想,似乎还有申论之处。可惜当时囊中羞涩,未能购得该书,现已无法称引各位老师的先见。
让语言自由发展,那还有错儿!反正您也没有办法让它不自由发展。语言是社会的共产,没有人能对它实行独裁。但是,一个人的言语跟语言不是同一回事儿,所以我们需要学习,使我们说话、作文言之成理,可通,可懂。这个由多数人使用、可以被领会的符合系统便是语言。这里有一个基本的要素,就是系统。作为一个系统,它有自身的规则——词法,语法和文法。虽说这些都是约定俗成的,但若不顾词法、语法地随手乱用,甚至违反词法、语法地随手乱用,必将造成一个后果,即在言语上不可通,在意义上不可懂。这无疑是最伟大的个人主义的表现!在这个穿衣、恋爱都要张扬个性的时代,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万事到头都是梦,休休,明日黄花蝶也愁。”在苏东坡这首重阳节所作的诗中,“明日黄花”之意甚明,无需注释我们也能理会到是指过了时节的东西。为什么呢?因为有具体的情景和语境。若这首诗是作在端五节的,便不可解了。可见词语的意义不是孤立的,它往往因具体的语境而发生新意义,这个新意义离开了那个具体的语境是不能成立的。赋有巧思,又能对语言文字驾驭自如的人,往往能利用具体的语境对一寻常的词汇注入不寻常的意义,使之鲜明,生动,耐人寻味。我们想不到,却能想得懂。对于这种高超的艺术,我们只能表示佩服。“明日黄花”一语,在诗中意义鲜明,但作为一个独立的词汇,本身不具有完整的意义,因此不宜作为成语使用。阉割前人的诗句,制作哑谜,几乎是老辈文人的通病,美其名曰“用典”。熟不知这样阉割得来的词语,不是玑珠,而是睾丸。玩弄这样的“睾丸”,乃是古今喜欢“掉书袋”的文人的炫才故伎。我并不反对使用“明日黄花”,只要您用得象苏东坡一样让人可以意会,让人不伤脑筋,就谢天谢地了!凡人说话作文,皆有一定的对象。若您的“明日黄花”是送给苏辙看的,或是送给作过《苏东坡传》的林语堂先生看的,当然不是问题。若是送给我们看的,还需照顾一下我们只受过普及教育的文化水平。典故不妨用,但不宜滥用。我们并不象白居易那样固执,诗文必求老妪能解。试举一例。退避三舍,一个十分常见的成语,不算僻典,似乎可以大用。但如仅言被动的退避,只取退避之意,便可直曰:“退避”。缀以“三舍”,便成蛇足。试想若是出于恐惧的逃亡,虽千里万里避之犹恐不及,又何止于区区的四十五公里呢?因此,只有当暗含“出于前因的,主动的,有限度的”之意时,方与原典贴合,用之,言简意赅,才有意味儿。再如,鲁迅先生的两句诗: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其中“千夫指”,“孺子牛”,皆有出典,但不知典故的人,也能理解诗意,且不会误解。知道典故的人,则能理解更深。这样使用成语典故,才算是恰当得体。
几位老师对“明日黄花”和“昨日黄花”的主张虽然不同,但都认为“昨日黄花”是由对“明日黄花”一词的误用而来,而且认为这种误用有一定的合理性,并已被广泛的接受。我认为这种合理性很值得推敲,被接受更值得研究。所以会有这种误用,正说明“明日黄花”独立存在时含有逻辑矛盾,也证明“明日黄花”一词不宜作为成语使用。但是,“明日黄花”的失当,不能说明“昨日黄花”的得当。“昨日黄花”也同样含有着逻辑矛盾,语义模糊。因为,逻辑上讲,“昨日黄花”与“明日黄花”一样,是否过时,要看今天是什么日子。如果今天还是重阳节,那“昨日黄花”不仅没有过时,反而恰是方兴未艾。如果今天是重阳节的后一日,那“昨日黄花”正是盛开之时。若云“昨日”含有“过去的”,“过时的”意思,所以“昨日黄花”顺理成章,符合思维习惯,则“昨日”二字足矣,何必再曰“黄花”。续此狗尾,不明不白,反生误解。曰:“昨日红花”或“昨日蝗虫”,岂不更好?所以“昨日黄花”的广泛传播,并非由于它的逻辑优势,恰恰是由于传播者的逻辑劣势,“想当然耳”!所以,我的意见是:“昨日黄花”与“明日黄花”同样都是病词,含意模糊,用法也应相当,那就是要用得让人可以意会,不伤脑筋!在这一点上,“昨日黄花”无稽可查,等于自编的黑话,其价值反在“明日黄花”之下。不要轻视一句误语儿,言语混乱是心智混乱的表现。不要总说习惯成自然,不要总说约定俗成,不要美化以讹传讹,不要鼓励想当然的逻辑,不要把常见的现象合理化!语言是一切文化的根,是思维的工具。古代的中国人有高超的辩证法,而逻辑却十分幼稚。这不能不说和汉语的特点有关。汉语词汇的意会性,内涵、外延的不确定性,都不利于逻辑思维的养成。汉语是一种高度优雅的艺术语言,它在进行严密的推理论证时见拙于西洋文字,但它所能够创造的美妙优雅的意境,是西洋文字无法企及的。我们尊敬它,珍爱它,愿每一位学习汉语的人,怀着虔敬心情,以谦逊态度使用它。


:bz13:
132#
发表于 2007-1-4 17:40 | 只看该作者
LS:bz2:
133#
发表于 2007-1-4 17:57 | 只看该作者
期待外面把甲A夺冠阵容也给贴出来
问下LS几位 有没有把图片缩小可以当头像而不影响画质的工具啊?
134#
发表于 2007-1-4 18:04 | 只看该作者
他是从小的曼联长大的.不可能与曼联为敌的.最有可能的是续约或者笨赛季结束去国米.
135#
发表于 2007-1-4 19:27 | 只看该作者
今天集体发飚
what's going on?
do shi 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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