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675|回复: 4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PES2010顶级难度电脑到底强在哪里?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10-6-25 14: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PES2010顶级难度电脑到底强在哪里?
由于很多80后实况玩家现在都是上班族,所以和朋友一起踢实况的机会变得很少,那么虐电脑或者被电脑虐成为了很多80后实况玩家的主要娱乐节目,由于顶级难度的电脑时不时会虐到我们,今天想和大家探讨一下,顶级难度的电脑到底强在哪里?
1.裁判因素:既然是和电脑代表队对战,那么电脑派出的裁判很自然的会经常帮助电脑代表队,对于这一点,我相信很多玩家已经默默的接受了。但是让我始终无法释怀的是,当电脑代表队的成员们也发现了这一点,他们就开始毫无顾忌、肆无忌惮的侵犯我的队员,他们充分的意识到只要这次放铲碰到了皮球,那么对方队员的死活都不在犯规的考虑范围之内。
2.主教练因素:我相信大部分实况玩家在对战电脑的时候,一般都是高举进攻大旗,永远希望将战火燃烧在对方半场。由此拥有多代实战经验的电脑代表队主教练设计出一套专门针对喜好进攻玩家的战术体系,具体说来无非是三种,分别是:901,802,703。
此三种战术体系的执行方式大同小异,基本如下:
(1)玩家拿球进攻时电脑会排出7-9名球员快速回收到本方大禁区前沿,同时对拿球队员进行疯狂围剿;(2)电脑代表队拿球进攻时,一般会将玩家的防守队员设置为呆滞模式;
(3)电脑代表队进攻不成,一旦丢球,这时会有6名以上队员快速回收,其余队员对玩家拿球队员进行疯狂逼抢和破坏,阻止一切打反击的可能;
(4)电脑代表队进攻以反击为主,下底传中为辅,玩家经常费劲心里打进一球之后,电脑只需要一个不经意的解围就可以撕破你的后防线,或者一个随意的传中球就让你之前的领先优势轻松被磨灭;
(5)高效的战术执行力,无论何时电脑始终会遵守以上法则进行比赛,所以玩家不用心存幻想,认为电脑会不采取以上卑鄙战术进行比赛。
3.bug因素:一个游戏有bug是很正常的,但是实况的AI能利用bug进行比赛实在是非常了不起的。在比赛中,玩家经常会遇到电脑代表队的队员肆意的穿越过玩家队员的身体抢到皮球,无论是高球低球都不在话下,而且这类bug式穿越抢球法只有电脑自己会运用,玩家基本学会不会。
4.能力因素:顶级难度电脑的队员基本能力应该都是90+虽然这一点我无法确定,但是从电脑代表队每次潇洒的短传配合和防守时风一般的回追速度来看,给玩家一支90+能力数值的队伍,未必能传的这么好,跑的这么快。
5.欢迎大家补充......
45#
发表于 2010-6-27 13:14 | 只看该作者
断电脑球简单一笔,过中场总在禁区前会被断
44#
发表于 2010-6-27 12:22 | 只看该作者
裁判强
jay8212 发表于 2010-6-25 20:54
43#
发表于 2010-6-27 12:18 | 只看该作者
碰到黑裁判的次数还比较少,可能玩的时间不长吧,但是电脑球队进球的路数真的很无耻,有时候球一过中场就能看出来此球必进,只能身后铲人,铲死拉倒,赚一个够本.
42#
发表于 2010-6-27 12:00 | 只看该作者
2010的TOP电脑还好吧 多打远射和边路传中。。。当然过人还是需要手感的。。。练多了就不觉得电脑难了
41#
发表于 2010-6-27 11:3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电脑很好虐
40#
发表于 2010-6-27 11:24 | 只看该作者
感觉不强。。。。
39#
发表于 2010-6-27 10:53 | 只看该作者
希望改进控球有利原则 总是在我拿到球后吹
38#
发表于 2010-6-27 10:24 | 只看该作者
2010的裁判台恶心,我都想控制球员去K他了
37#
发表于 2010-6-27 10:22 | 只看该作者
裁判执法不公正
队友脑子有毛病都
就这些
36#
发表于 2010-6-27 10:13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PES2010里面AI最强的在裁判。我曾经有一次跟电脑打,一进禁区就被放倒,裁判任何犯规都不吹。打得我。。超级郁闷。。
35#
发表于 2010-6-27 02:12 | 只看该作者
没有一个地方强
34#
发表于 2010-6-27 01:45 | 只看该作者
L1+三角+R1或R2....这个是电脑的强项,简直像导弹一样:bz2:
33#
发表于 2010-6-26 14:21 | 只看该作者
我也不觉得电脑强在哪!呵呵
32#
发表于 2010-6-26 12:05 | 只看该作者
电脑的支援太强了,我有次被围住看了下小地图,全部缩在我的带球队员周围
31#
发表于 2010-6-26 11:1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AI永远是AI~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