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9670|回复: 6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感谢实况-追忆逝去的纯真年代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07-9-1 22: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往事是条长河,回忆就象条鱼轻巧地跃出水面,在阳光下一闪,接着坠落,潜入,消失。鱼儿游走了,可涟漪去慢慢荡漾开来。
  
      16岁那年,接触到实况3,从此我徜徉在实况的世界,感受着快乐,回想那些日子,我永远不会感到枯燥和厌倦,那个传球永不出界似乎是在玩冰球的时代,那个“双狗”战术横行的时代,那个ONE-TWO近乎BT的时代... ...
  
       纷繁尘世中,我们象石头,在经历了风雨洗礼后变的圆滑。感谢实况,至少在游戏中,我们还能放肆地闹,尽情地笑。游戏原本清澈透明,我们也不需伪装。感谢实况,至少有它相伴的日子我们还是自己。

       蓦然回首,感谢实况在我的青春划上浓重的一笔。无论是曾今拥有的胜利还是失败,它都让我在长长的一生中有回忆,也让我在和朋友有实况的日子里慢慢长大。不会再为花开花谢而伤感,也不会为事事无常的社会而叹息,每天,都有新的太阳升起。
   
       生命中太多无奈,感谢实况,在这个钢筋混凝土浇筑的世界唤起我们隐匿很久的温情。生活中能让我们投入感情的事已经太少。然而,实况可以带给我们很多,那些和兄弟们一起踢球的日子,在嬉笑,打骂中我们的感情一天天地加深。我感动,在我最脆弱的那个夏天,谢谢你们陪我实况。
   
       人活一辈子,像在走一条没有尽头的小巷,难免会有迷失的时候,品读了一个走夜路的孤独,便会以为自己就这样落寞,不再拥有春天。感谢实况,在我穿越心灵的巷口的时候,它把我和兄弟们连在一起,让我明白生命的雨季终有过去的一天,有他们陪伴,我真的可以走得很好。
      
        感谢上苍,日子虽然难过,却也过的充实,毕竟,我还有实况,还有... ...

PS:想起小时候,想起和兄弟们猫在游戏室的日子,想起初次实况时笨笨的样子,心里有很多感触.写下了这些


[ 本帖最后由 我爱帕尔马 于 2007-9-2 10:58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100 收起 理由
165171800 + 100 这让我又回到了当初省钱打PS的那个年代。

查看全部评分

67#
发表于 2014-8-27 13:39 | 只看该作者
东风公司电饭锅水电费{:5_432:}
66#
发表于 2014-8-26 12:32 | 只看该作者
从08,09,一直到13,实况陪伴了我许多年,
65#
发表于 2014-7-14 22:44 | 只看该作者
我到现在还是玩实况10啊,
PS2 一直保存好好。
十年多了。
64#
发表于 2014-7-14 21:4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都流行怀旧啊!我也是从实况3开始接触实况的,343  左边锋居然用卡洛斯 中间巴蒂 右边大罗    这样排过阵型的举手?哈哈   尼日利亚的阿迈卡奇(好像是这名字)还是很牛B   …………
63#
发表于 2014-7-12 08:31 | 只看该作者
实况伴我们成长
62#
发表于 2014-7-10 22:21 | 只看该作者
偶留下的是WE3 98CUP、WE3 FINAL 、WE4、WE2000、WE2002的ISO,光盘被狗友糟蹋了,偶依旧保留了EPSXE和VGS的,嘿嘿。
61#
发表于 2014-1-11 19:58 | 只看该作者
.......................
60#
发表于 2013-7-16 19:16 | 只看该作者
二过一使用率最高好像是2000吧
59#
发表于 2013-5-9 20: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我爱帕尔马


    有实况的青春
58#
发表于 2013-5-3 17:36 | 只看该作者
我们那个时候是从超级任天堂开始玩的!有同感!
57#
 楼主| 发表于 2013-5-2 13:53 | 只看该作者
挖出来看看!!
56#
 楼主| 发表于 2012-7-25 13:19 | 只看该作者
扒出自己的老帖,已经工作三年了,闲余时间还是要玩一玩实况。
55#
发表于 2010-7-31 20:24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个足球迷~第一次玩的是实况8~玩实况也有5年了~我玩的游戏中只有一种游戏永远在更新从未删过~就是实况足球~我最近菜找到这个论坛~真的感觉不错~永远支持实况足球和这个论坛~
5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7 20:53 | 只看该作者
突然看到三年前自己写的帖子,虽然现在搞刑侦很忙,能休息的时候还是会搞上几局实况
53#
发表于 2010-3-11 22:49 | 只看该作者
这里都是资格比较老的,呵呵,我报个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