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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奥运赛事视频或截图最高罚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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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21: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日前表示,目前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的奥运会电视转播权已授权给中央电视台,而新媒体的转播权则授权给了央视国际。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中国政府与国际奥委会签署的有关协议、著作权法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非法传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为,均被禁止。也就是说,按照规定,网友从电视台节目中截取部分有关奥运赛事的画面,并在网上传播,那么传播的网站和传播者本人都要承担侵权的责任。个人自拍的有关奥运赛事的DV,由于其未得到有关授权,因此也不能在网上传播。其中博客也在查处之列,电视截屏亦属侵权。无论是个人还是网站,如果在录制比赛实况后上传到网络,无论是营利目的还是非营利目的,只要影响到版权权利人的利益,都属于侵权,届时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处罚。

10万元:bz11: :bz11: :b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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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21:58 | 只看该作者
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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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22:00 | 只看该作者
很少有人会去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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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22:05 | 只看该作者
和国人讲版权,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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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22:0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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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22:09 | 只看该作者
是怕恶搞吗:bz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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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22:28 | 只看该作者
:bz36: 一个奥运引发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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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22:31 | 只看该作者
朝廷台应该付的版权费都付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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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22:47 | 只看该作者
奧運不好看...除了精神方面...:bz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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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22:47 | 只看该作者
掩耳盗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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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22:52 | 只看该作者
我就传 :bz31: 怎么着:bz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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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23:0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规定还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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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23:09 | 只看该作者
:bz2: LS2位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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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23:46 | 只看该作者
版权?你妈生你的时候怎么没有问你要版权?
CCAV操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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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23: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engqiu 于 2008-6-15 22:09 发表
轮到 ccav 自己捞钱的时候,就开始讲版权了 :bz36: :bz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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