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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小贝“我是皇马的死忠”讲话两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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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6 01: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两个多月前,一个叫做小贝的年轻人发表了一篇名为《阿森纳球迷…我为你们难过…》的帖子。内容当时我没有看明白,现在我依然没有看明白,但是我知道这是一篇好帖子,一篇论坛上十年难得一见的好帖子——因为,好的文章从来都不会让一个普通人轻易看得懂,你甚至无法向一个没有看过这篇文章的人用语言来描述它。
      我搜肠刮肚,也只能用一个“靠”字来形容自己的感受。我知道这个字不能完全或者部分概括那篇帖子的大意,但这至少可以从一个侧面表示我对这篇文章的崇敬。古人云:朝闻道,夕死可矣。我这一生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看懂这篇帖子,然后死去。
      然而,令我魂牵梦绕的还远不仅仅是这篇文章深奥得让人永远无法参透的大意,最让我震惊的,其实是作者在这篇文章中运用得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的一个词——死忠—— 一个平凡得快要被人们忘记的词语,被作者这样运用以后,立刻如死灰复燃般火了起来。尽管我们同样无法理解这个原本简单的词在这篇帖子中的意思,但我们依然急切地将其作为了口头禅,并在广大足球爱好者中广泛传播。如果你以后在一个跟足球有关的的场合说自己是某某球队的的球迷或者fans,鄙视是难以避免的,甚至你以后见了那里的人都不好意思再打招呼,原因是,“球迷”以及fans等等这些词已经被淘汰了,你以后见人就要说,“我是某某球队的死忠!”—— 一口地道的东北话,倍儿有面子,还显得有文化,上档次。

      当远在洛杉矶的贝克汉姆看到了发表在《洛杉矶时报》上已经被翻译成英文的的这篇帖子后,深深地被这篇帖子所包容的深奥的思想与内涵所吸引。但是,当贝克汉姆看到死忠这两个字的翻译时,却怎么也想不明白它们的意思,因为负责翻译的人员在英语中怎么也找不到能代表这两个字意思的单词,只能直译为汉语拼音“si zhong”。贝克汉姆为此非常懊恼,进而专为急躁,甚至于根本不去参加队里的训练,并扬言,谁能够解释清楚“si zhong”的意思,他的右前卫位置就让给谁踢;如果能将整篇文章解释清楚,那么他的所有财产及三个儿子一个老婆都归那个人。尽管是这样,一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人能够解释清楚哪怕一个字。
      贝克汉姆的经纪人突然灵机一动:也许看到中文原版的资料就可以明白了。他立刻致电中国足协请求其提供这篇帖子中文简体字原版材料一份,并承诺可以让贝克汉姆带领洛杉矶银河队自费来华进行5次商业比赛,所有收入全部归中国足协所有。
      中国足协给出的答复是,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贝克汉姆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人,在英语的环境下根本不可能理解死忠的意思,当然也就更不可能理解那篇帖子的大意。如果想知道其真正的涵义,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到中国来踢球——在中国的语言环境及文化氛围的感染下,才可以有希望达到目的。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叹息道:即便是这样,恐怕也是很困难的。话刚出口,就被谢亚龙用一个橙子堵住了嘴。
      贝克汉姆在听说了中国足协的建议之后表示,来中超效力没有问题,但是有一个请求,那就是希望加入的球队是沈阳金德队,并且要让沈阳金德队在年底前回归奥体中心,那样自己可以在那篇帖子作者的家乡球队踢球,或许会有机会得到作者的亲笔签名。中国足协表示贝克汉姆的请求已经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足协内部需要开会研究,一周后会给予答复……


啊,累死了,还有人能继续写不?楼下跟帖啊

[ 本帖最后由 生理盐水 于 2007-10-6 01:19 编辑 ]
2#
发表于 2007-10-6 07:37 | 只看该作者
我是贝克汉姆的死忠,那贴子是讲阿森纳球员走的太多,为阿森纳球迷问候一声,你咋就看不明白腻?

[ 本帖最后由 永远的小贝 于 2007-10-6 07:40 编辑 ]
3#
发表于 2007-10-6 09:34 | 只看该作者
他是大贝的死忠:bz52:
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6 09: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永远的小贝 于 2007-10-6 07:37 发表
我是贝克汉姆的死忠,那贴子是讲阿森纳球员走的太多,为阿森纳球迷问候一声,你咋就看不明白腻?

我服了,我郁闷:bz2:
现在想起来,当年李毅看了自己被称为李毅大帝的帖子,没准还在被窝里偷着高兴呢

给我一把刀,可以不可以,剁了这双手,再也不发帖……

[ 本帖最后由 生理盐水 于 2007-10-6 10:02 编辑 ]
5#
发表于 2007-10-6 11:17 | 只看该作者
首先说大贝,大贝说过我永远是曼联球迷,没错,佛格森也说过:“贝克汉姆回英超?不可能?因为他是曼联球迷,不会效力英超别的球队。”这句话说明贝克汉姆如果回英超只能是曼联,但和曼联关系还是不允许他回去。


不知道你这帖是冲着我发的,不知道你什么意思,我是贝克汉姆死忠,这点不用解释,以前关注皇马是因为贝克汉姆在,现在贝克汉姆走了,我不会再看皇马,贝克汉姆是曼联球迷,我现在也是曼联球迷,而我经过一段时间追随曼联后,发现我真正的喜欢上了他,这回明白了没?
6#
发表于 2007-10-6 11:36 | 只看该作者
一周后的答复呢?期待连载.........ing
英国人在沈阳,可以拍成电视剧
7#
发表于 2007-10-6 11:41 | 只看该作者
你不知道死忠是什么意思!天啊!天啊!死忠是啥意思真的那么难懂吗!我天!



死忠,关羽追随刘备的诚意,可以用死忠来形容,他真的可以为刘备卖命,死了也要追随他!我们今天可以用这种夸张的形式来表达自己对某一种东西的执着,我想死忠这个词好象只有你有太多疑问?你真的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大硕?吉利们?你们都应该知道死忠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吧。贝克汉姆也知道,你家中文的词语到英文里也照中文发音那么念哦,比如“一”翻译到英文就不念“一”了,念“万”,死忠在英文里我不知道念什么,总知不能念“死忠”,你咋想地?真服了,你连这都不知道吗?贝克汉姆让你想的那么傻,如果真的那么傻,那能有今天的成就吗?咋想地,英汉互译可不是这么译的。死忠大家也明白,你咋就不懂腻?
8#
发表于 2007-10-6 14:05 | 只看该作者

惨叫一声

啊!!---~~~·!·%—*……(惨#惨惨!¥惨~惨惨-


队医你有点文化行不!你看你把小贝气的!!!

小贝,我是你的 死忠!!
:bz56: :bz56: :bz56:








9#
 楼主| 发表于 2007-10-6 14:09 | 只看该作者
这次我彻底地崩溃了……
杜林啊,我怀念你
10#
发表于 2007-10-6 14:14 | 只看该作者
啥都别说了 谁让你Y杯赛让小贝淘汰了呢
:bz16:


ps:最后 还得 哥替你来收拾这小孩儿:bz31:
11#
发表于 2007-10-6 14:16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大家都太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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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6 15:53 | 只看该作者
那个帖子我也看了。大概意思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 反正就是说作者是贝壳的  “死忠”

开始也是皇马的 “死忠”  但后来因为作者在皇马的其他“死忠”纷纷离队 导致作者被迫成为曼联的

“死忠”  原因是因为贝壳是曼联的“死忠”。(但我的疑问是小贝被老弗格森赶出了队 贝壳心是不

是伤透了 还会是曼联的“死忠”吗?  也许是吧 管他那)  反正作者后来完全成为曼联的“死忠”

。。。。。。说到这大家不知道理解了没有 根据上面作者的解释是说“死忠”的意思是宁可死也

不背叛的意思 。但结合作者从皇马的“死忠”变成曼联的“死忠” 我得出的结论是“死忠”可以

在没死之前调换的————但必须有充足的理由  比如说:你的其中一个“死忠”A是另一个事物B

的“死忠” 你就可以成为那个B的“死忠”

      我解释的不知道对不对 我虽然现在也是一头雾水 但我感觉我已经参透了其中的哲理 奥妙之

一  二了。我肯定比楼主要明白一些。

:bz6: :bz6:
13#
发表于 2007-10-6 17:40 | 只看该作者
只有队医的才能让小贝那可怕的力量显现出来!!伟大的队医,感谢你对人类的贡献

但这只是开始,如果小贝到了队医的年龄,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立刻呼吁全世界,爱戴这个孩子,让他对人类产生好感,当然谁都明白这将是人类史上最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如果想延后人类灭亡的时间,或者彻底的拯救地球,这是唯一的办法!!

[ 本帖最后由 起啥名呢 于 2007-10-6 17:48 编辑 ]
14#
发表于 2007-10-6 17:43 | 只看该作者
我说过我是皇马死忠了吗?如果我说了,那我道歉,是我说错了,我是大贝死忠,因为大贝在皇马,所以那时很爱看皇马,解释完毕。



是佛格森赶走的大贝,可大贝依旧喜欢曼联,他说看到C罗穿上自己的7号球衣时真的差点流了泪,贝克汉姆虽然和曼联有过过节,但贝克汉姆自己也承认,自己没法让自己不去关注曼联,也说过自己永远都是曼联的球迷。
15#
发表于 2007-10-6 17:50 | 只看该作者
还好,我以后还可以选皇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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