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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芬的中投已经够用,但他招牌的进攻方式还是朝篮圈走。最常见:中远距离接球,起一步速到禁区,一个大翻身跨步进到篮下,然后扣、小勾、擦板就随他了。
真正使他无敌的,是那记大劈叉翻身跨步,以及后续的连接。
以前,韦伯和鲨鱼都有一招,左腰背身时右脚插住底线绕对方身侧,然后强行后转身。腿越长步子越大,越容易“夺”到这个位置。布鲁克·洛佩斯现在玩背打也是这路数:那么大的个子,重心蹲低,大长腿撂开,钉住位置,找翻身的机会。
格里芬胳膊不算长,但腿又长又有劲。但他比洛佩斯多出来的是:大劈叉翻身跨步卡到位后,他肩背硬,咬住位置,两腿可以瞬时发力,不停留的直接连一个头平筐的砸篮。
这里补句:他体侧时,助跑跳优秀但还是正常地球人级别,反而是他的原地弹跳在那个身高级别非常非常吓人。所以他不用助跑和多余动作,直升飞机似的原地就能发力。
如是,速度+小前锋级别的运球感觉=大劈叉跨步翻身,是夺位置的手段,岩石身躯+爆发力=篮下稳定迅速的稳占空间,是根本。至于最后扣篮那下,只是收尾表演了。虽然格里芬的面筐/背筐静态单打还有些毛躁,远不像阿尔·杰佛森们那么虚虚实实,但只要篮下没有大山级怪物塞掉空隙,还留着空间,他一个劈叉跨步就能抹过去了。
这是某专业人士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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