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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性的最新规则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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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9 1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俱乐部规则中存在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球员流动性差.大牌球员一旦被买走就基本不会被放出,而愿意出大价钱购买的情况也极少出现.所以某些人提出的加倍强买的模式根本没有用,并且会严重损害小俱乐部以及育成新人俱乐部的利益.
我总结大家现在玩的乐趣主要在于三点,一摘牌时喊大牌的刺激.二培养新人换版暴涨的成就感.三比赛中铲伤对手C娃的快感.
根据以上情况以及大家对于大牌球员放出交流的渴望,出台最新规则,一个革命性的规则,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所有俱乐部利益,保障育成新人俱乐部利益,满足大家购买大牌需求,提高大牌流动性,新人加入有大牌可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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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14:00 | 只看该作者
1.限制大牌球员使用期限:下赛季摘牌时,每个俱乐部主席为自己队伍中50元以上(不含50元)的所谓大牌球员抽取球员合同,从1个赛季到4个赛季不等,抽到几个赛季,这名球员就只能在俱乐部中效力几个赛季,到期必须强制回库,回归原始身价成为自由球员在摘牌会上由大家自由竞价.在今后赛季的摘牌中,凡是摘牌价格超过50元的球员都采用此原则.

2.购买权利问题:由于合同到期被强制放出的球员,在摘牌会上,原俱乐部主席可参与竞价,没到期就放出或50元以下球员,按照原先规则不允许原俱乐部参与竞价.这项规定是为了保证球员价格的稳定,我是站在我的立场上定的这项规定,希望大家支持,即使有反对的声音我也要执行.

3.强制续约原则:如果一名球员合同到期,但此俱乐部依旧想保留此球员,可以在原身价的基础上再多加50%的费用保留一个赛季,但只可续约一次且一个赛季.


4.保证球员价格稳定原则:因合同到期而强制放出的球员在摘牌大会时将采取先暗标,后明标的模式.暗标时,此球员上赛季的价格为低价,有愿意参与暗标的俱乐部可以将出价写在纸条上交给我,价格最高者获得此球员,每名球员的暗标将进行两轮,第一轮出价最高的2个人将PK最后一轮.明标时,球员的低价为上赛季价格的80%,所有俱乐部可参与喊价,价高者得.如果出现没人要的情况,球员将回归原始底价开始竞拍.具体如何竞拍,可在摘牌日当面和大家说明.

5.防止暗箱操作:一个球员的合同期限不因转会而改变,如果是2个赛季的合同,那即使转会到其他球队依旧还是要在合同到期后强制放出.

6.保护小俱乐部原则:由于球员价格限制在50元以上,所以几个小俱乐部以及培养新人的俱乐部利益得到保护,不要羡慕别人的俱乐部有廉价并且好用的球员,这是人家花了很多钱培养了几个赛季,换版后才厉害的.证明人家有眼光.

7.关于新赛季增加足总杯的建议:此项建议采纳,采用单场淘汰制,但不会给大家足总杯补赛的机会,如果今天有你足总杯的比赛你却没到,则直接判负,双方均没到可推迟到下一比赛日.如果这次你不来下次他不来,那第一轮足总杯的比赛就要拖到第三比赛日才能踢,实在无法容忍,出此规则实属无奈.另外足总杯奖金分配原则如下,冠亚军获得奖金,按上一赛季成绩战胜比自己名次靠前的队伍有胜场奖金(鼓励中小俱乐部积极参与杯赛),具体奖金分配及抽签原则将在下赛季开始前公布.


[ 本帖最后由 lnbull1982 于 2008-1-19 22: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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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14:05 | 只看该作者
有什么问题赶快说,我好做修改,其实以抽签模式来决定保留期限也是为了多个乐而已,毕竟是为了娱乐嘛.
4#
发表于 2008-1-19 16:18 | 只看该作者
1.限制大牌球员使用期限:下赛季摘牌时,每个俱乐部主席为自己队伍中50元以上(不含50元)的所谓大牌球员抽取球员合同,从1个赛季到4个赛季不等,抽到几个赛季,这名球员就只能在俱乐部中效力几个赛季,到期必须强制回库,回归原始身价成为自由球员在摘牌会上由大家自由竞价.在今后赛季的摘牌中,凡是摘牌价格超过50元的球员都采用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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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虽然在球员的的流动性上解决了问题,但是,那比如我的KAKA因为合同到期放出去了,有人400摘的,那它的使用合同是否还是抽签决定。如果是抽签决定,那是摘牌前抽签呢还是摘牌后抽签决定呢。要是抽上是一年合同,如果是摘牌前抽 那KAKA 400人们会觉得不值,如果是摘牌后抽 那400又觉得有点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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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16:32 | 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写了嘛:在今后赛季的摘牌中,凡是摘牌价格超过50元的球员都采用此原则.
摘牌的时候哪个球员超了50就要去抽他的合同期限,不存在什么值不值的问题,因为下次合同到期以后你还可以继续竞价.
6#
发表于 2008-1-19 18:44 | 只看该作者
感觉这项措施有球员是50块一大关的隐患,感觉LN要赔本了:bz3: :bz3: :bz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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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9 18:51 | 只看该作者
LS的就是一个白痴!
李宁,我有个建议,如果这项措施能够实施,那是不是在第一次执行的时候有必要多加一个签,就是直接回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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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9 19:13 | 只看该作者
50这条线是不是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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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19:54 | 只看该作者
LS的不要妄想把你的CANAVARO留下,我自己的TOURE都贡献出来了!!!
老孟说的问题我想过,不过最后我还是觉得应该给大牌球队一个缓冲的赛季,毕竟几个大牌球队能够愿意接受我的建议我还是很欣慰的.
10#
发表于 2008-1-19 20:2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用抽签决定使用时间的话,有的人买人可能真的是得不偿失,应该给拥有此球员的俱乐部一次续约的机会,具体办法我提出一点:
在合同到期后如果此俱乐部不愿继续使用此球员时,应当将此球员回库重摘,此俱乐部不得参与竞拍。如想继续使用,应先保留,然后再摘牌时,首先将所有俱乐部此类球员进行竞拍。
竞拍办法:此名球员以上次竞拍价格起步,所有俱乐部均可参与竞拍,但保留俱乐部只允许出价一次,出价时机可以由自己掌握,但原俱乐部出价必须高于之前出价若干元(可以设一个底线),然后其他俱乐部可以继续出价,但出的价格必须和球员原俱乐部出价的涨幅相同,如果没有俱乐部出价则原俱乐部继续保留此球员,并与其签订一份合约。
这个办法应该可以保住现有的球员价格,也给各个俱乐部一次续约的权利。
11#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22:01 | 只看该作者
文利在保障球员价格不掉方面提出的建议很有道理,其实也是为俱乐部整体利益着想.
根据他的建议我修改以下一条规定:
因合同到期而强制放出的球员在摘牌大会时将采取先暗标,后明标的模式.暗标时,此球员上赛季的价格为低价,有愿意参与暗标的俱乐部可以将出价写在纸条上交给我,价格最高者获得此球员,每名球员的暗标将进行两轮,第一轮出价最高的2个人将PK最后一轮.明标时,球员的低价为上赛季价格的80%,所有俱乐部可参与喊价,价高者得.如果出现没人要的情况,球员将回归原始底价开始竞拍.具体如何竞拍,可在摘牌日当面和大家说明.

[ 本帖最后由 lnbull1982 于 2008-1-19 22:19 编辑 ]
12#
发表于 2008-1-19 22:10 | 只看该作者
虽然看着有点糊涂,但是还是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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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22:28 | 只看该作者
还有什么好的想法继续提,制度慢慢改善.
还有就是有了这样的制度,就没有重摘的必要了,即使重摘,也会出台制度保证育成球员的利益,请大家放心的育成吧.
晕,竟然有人以为200元摘C罗,抽到4个塞机就是200元用4个塞机,这是错误的理解,是每个塞机都交200,最多用4个塞机就必须放出!

[ 本帖最后由 lnbull1982 于 2008-1-19 23:19 编辑 ]
14#
发表于 2008-1-20 00:01 | 只看该作者
因合同到期而强制放出的球员在摘牌大会时将采取先暗标,后明标的模式.暗标时,此球员上赛季的价格为低价,有愿意参与暗标的俱乐部可以将出价写在纸条上交给我,价格最高者获得此球员,每名球员的暗标将进行两轮,第一轮出价最高的2个人将PK最后一轮.明标时,球员的低价为上赛季价格的80%,所有俱乐部可参与喊价,价高者得.如果出现没人要的情况,球员将回归原始底价开始竞拍.具体如何竞拍,可在摘牌日当面和大家说明.


明标为什么低价为上赛季的80%呢? 还有暗标的低价为上赛季原价?这样的话还放不放出来还有嘛意思?有谁还敢摘?假如上赛季KK为200 合同到期被人抢到400 那等到合同在到期的时候呢?低价就400?以此类推难道咱们的AD伊布也要1050?这样合理吗? 你要保护球员身价也不能这样弄啊?到最后谁还敢摘啊?:bz15:

[ 本帖最后由 ps_xiaoqiang 于 2008-1-20 00: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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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0 00:1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出现没人要的情况,球员将回归原始底价开始竞拍.”这样的话如果某球员身价过高而无人问京的话,那就从十几元的底价开始竞拍,直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合理价位。
这规定是白定的吗? 跟老B在一起时间太长了吧,没脑子!

[ 本帖最后由 lnbull1982 于 2008-1-20 00: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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