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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回帖也有罪?! [打印本页]

作者: 克林西    时间: 2010-6-13 18:42
标题: 回帖也有罪?!
看帖回帖,争做素质球迷。

当我看了贴,又不知道说什么好时,我发了一个表情表示对发帖者的支持。
可是某些版主却不这么认为,判我禁止发言5天。我招你了?
我回的文字你看到了?
作者: 克林西    时间: 2010-6-13 18:42
沙发,大家来讨论一下,
回帖总比看了不回强!
作者: apr24phx    时间: 2010-6-13 18:46
纯表有罪

回帖无罪

作者: xx8421    时间: 2010-6-13 18:50
纯表情有罪

回帖无罪
作者: xhncdm    时间: 2010-6-13 18:59
支持你
作者: 克林西    时间: 2010-6-14 11:08
我之前发过一个帖子,之前就说明了只为点经验,可以参加论坛竞猜,让所有有需要的网友在这里发帖挣经验,结果就被和谐了,
作者: yudex6382    时间: 2010-11-27 01:47
表情:bz35:
作者: R9@罗纳尔多    时间: 2011-1-22 14:11
围观中。。
作者: 凌雨烟寒    时间: 2011-1-22 19:21
我草  没有理由不会
作者: xiexin720    时间: 2011-3-9 09:37
:bz4:
作者: mcxmilan    时间: 2011-3-11 15:06
:bz28:禁止纯表情回
作者: kfblboss    时间: 2011-3-12 21:29
什么罪不罪的.有那么重要吗?这种事也放心上..该咋的咋的.地球还是在一样的转
作者: lxz821    时间: 2011-3-23 20:51
刷分刷分
作者: lfaku1983    时间: 2011-3-27 23:41
论坛的规矩很严格,是为了防止刷贴挣经验的人吧,楼主息怒~~~
作者: ZMJ0407    时间: 2011-3-29 12:59
那个楼主是不是那天心情不好啊   要么就是女孩子 哈哈
作者: wxczwd    时间: 2011-4-8 11:38
这种好像都是一台电脑才能用吧
作者: kimiyaoyao    时间: 2011-4-19 10:17
.............................路过。。。
作者: ZMJ0407    时间: 2011-4-21 12:44
心情不好吧
作者: tjy0518    时间: 2011-4-21 12:46
LZ别灌水就行了
作者: hyoga11    时间: 2011-4-26 08:01
支持楼主 有的时候纯表情也是一种含义 一种想法
作者: lyzzh123    时间: 2011-4-27 00:16
:bz5:来看看
作者: 30740511    时间: 2011-4-27 02:14
呵呵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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