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实况--足球迷的家
标题:
关于国际足联第17条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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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雨中迷路者
时间:
2009-5-22 09:22
标题:
关于国际足联第17条的疑问
看到条新闻 仲裁法庭裁决:萨拉戈萨需赔偿顿涅茨克矿工1200万欧元
欧洲体育仲裁法庭昨天就前顿涅茨克矿工俱乐部中场马图扎伦(Matuzalem)的转会纠纷做出判决,目前正在西乙的皇家萨拉戈萨俱乐部必须追加支付给矿工1200万欧元作为马图扎伦转会的赔偿。2007年7月,马图扎伦根据国际足联第17条款(即在一支球队效力满3年且年龄超过28岁可以选择支付合同中剩余的工资给俱乐部以跳出合同)转会萨拉戈萨,当时马图扎伦支付了自己合同的剩余工资。但根据仲裁法庭提供的最终判决,国际足联第17条款“并不意味着俱乐部或球员可以擅自单方面跳出合同”。这样,根据马图扎伦当时的合同中价值2500万欧元的最小转会费条款,萨拉戈萨必须支付剩余转会费。此前,这个案例已经经过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的审理,当时判定萨拉戈萨应当支付680万欧元的赔款,但矿工方面认为仍不公平,于是选择上诉。现在,算上得到欧洲联盟杯,这也可以说是福无双至了。
具体是什么情况,如果要双方同意那和一纸空文有啥区别,其他类似情况的也可以追讨转会费咯?
作者:
matailu
时间:
2009-5-22 09:52
什么东东
作者:
7plums
时间:
2009-5-22 10:21
素么东东?
作者:
铃兰
时间:
2009-5-22 11:56
也就是说这球员自掏腰包离队?
:bz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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