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实况--足球迷的家

标题: !==零距离采访人机对战天王,扼杀电脑长距任意球,电脑很无奈。。。===! [打印本页]

作者: c85645326    时间: 2009-3-16 14:26
标题: !==零距离采访人机对战天王,扼杀电脑长距任意球,电脑很无奈。。。===!
粉丝:如何象天王您那样让电脑如此无奈?
天王:距离较远的任意球(无论前后场),直接让所有的人筑长城,电脑抬脚就越位
粉丝:要是电脑直接塞两边不越位的球员,那不是直接赠送一个单刀给电脑?
天王:作为天王就要有这样的魄力,电脑一般很贪心,会直接找离门最近的那个,当然,除非。。。那就是人品问题了。
粉丝:除了可以直接扼杀电脑长距离任意球,还有别的用么?
天王:在比赛快结束的时候,可以在前场故意犯规,然后在用这招让电脑交出控球权,足球场上的犯规战术。。。我承认这很猥琐。。。但这也是智慧。
粉丝:让我们继续一起崇拜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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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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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他又越位。。

!==零距离采访人机对战天王,扼杀电脑长距任意球,电脑很无奈。。。===! - 完全实况--足球迷的家 - 裁判。他又越位。。

作者: 皮波二世    时间: 2009-3-16 14:28
我无话可说  
膜拜一下
作者: bonnacn    时间: 2009-3-16 14:29
:bz56: 我的神阿。。。。。。。
作者: lida    时间: 2009-3-16 14:29
这种招数都用腻了,谁是天王 ???晕~~有时间对两场!!!Q545959998
作者: kobe11    时间: 2009-3-16 14:38
:bz36: ~~~这就叫做以牙还牙!! 电脑流氓我们也流氓!!
作者: jiushencang    时间: 2009-3-16 14:42
哈哈哈。。。笑死了。。。3楼的头像也很牛X啊。。。
作者: tonyzh_17    时间: 2009-3-16 14:44
太天才了……:bz2:
作者: kendyyang    时间: 2009-3-16 14:58
居然想到这手,牛!
欺负弱智电脑啊哈哈哈
不过万一不越位就惨了(我见过很多球,明显的越位却不判)
作者: 劲爆足球    时间: 2009-3-16 15:01
咋弄的啊~
作者: 天堂来使    时间: 2009-3-16 15:04
楼主那是相当的猥琐啊
作者: blackblood    时间: 2009-3-16 15:08
恩 很强大:bz58:
作者: MOMO0629    时间: 2009-3-16 15:10
````````````````````````````````````恩 很强大
作者: PoPo63    时间: 2009-3-16 15:12
不错不错~

顶了
作者: zsy1208    时间: 2009-3-16 15:39
怎么弄的啊?
作者: eric861018    时间: 2009-3-16 15:40
:bz57:  哈哈 不得不佩服啊
作者: lidw_me    时间: 2009-3-16 15:43
强,1UP?
作者: sunjay    时间: 2009-3-16 15:46
电脑气不死的,就是爆机也是爆自己的电脑啊
作者: 爵士舞步    时间: 2009-3-16 15:50
原帖由 lida 于 2009-3-16 14:29 发表
这种招数都用腻了,谁是天王 ???晕~~有时间对两场!!!Q545959998



无聊:bz45:
作者: tlxych    时间: 2009-3-16 15:53
:bz3: :bz3: :bz3:

笑死俺了。
作者: xiaoyi6568    时间: 2009-3-16 15:55
我早就在用了,~这个很BUG.
作者: KK83718252    时间: 2009-3-16 15:57
恩,F了。:bz58:
作者: gudluo    时间: 2009-3-16 16:03
太有才了········
作者: MrChaO    时间: 2009-3-16 16:04
怎么弄啊??
作者: vantommy    时间: 2009-3-16 16:07
竟然沒有一個人可以回答怎樣可以用10個人在前場搭人墻,還在那里一個勁的夸。到底有沒有人知道這個到底怎樣弄得????
作者: angelgod    时间: 2009-3-16 16:20
是啊,高手出来教一下啊~~
作者: beyondsxf    时间: 2009-3-16 17:06
我从没给电脑有任意球的机会。
作者: tank192510    时间: 2009-3-16 17:17
围观楼主:bz56:
作者: tank192510    时间: 2009-3-16 17:19
L2+上,把人墙加满就行,这招开球门球是用不了。人人对战时慎用:bz42:
作者: alphones3030    时间: 2009-3-16 17:21
一个字:猥琐....
作者: kk1988623    时间: 2009-3-16 17:31
顶礼膜拜!!!
作者: rocky183    时间: 2009-3-16 17:36
能把守门员也调出来吗?哈哈哈哈哈
作者: 午夜行者    时间: 2009-3-16 17:41
试问天王。。怎样让所有的人都来排人墙?。。。。小弟低手。。
作者: c85645326    时间: 2009-3-16 17:51
原帖由 爵士舞步 于 2009-3-16 15:50 发表



无聊:bz45:




谢谢!看好你!
作者: cralsen    时间: 2009-3-16 17:52
我是不知道这招。学习了!
作者: beibeijia    时间: 2009-3-16 17:56
标题: 回复 1# c85645326 的帖子
靠,觉
作者: beibeijia    时间: 2009-3-16 17:57
标题: 回复 34# 午夜行者 的帖子
也有着问题
作者: plutopluto    时间: 2009-3-16 17:57
菊花残啊残,LZ强啊强
作者: yudaishi    时间: 2009-3-16 18:19
我连后场任意球都这样,何况前场。。。
作者: fengyimeng    时间: 2009-3-16 18:30
呵呵~~很好很强大~~~:bz62:
作者: 破锅小生    时间: 2009-3-16 18:33
很好很猥琐
作者: 蓝隼    时间: 2009-3-16 18:49
强大的…………………………………………
作者: lihe031    时间: 2009-3-16 18:59
话说 在本方半场 没有越位的说法
作者: c85645326    时间: 2009-3-17 08:20
原帖由 lihe031 于 2009-3-16 18:59 发表
话说 在本方半场 没有越位的说法


恩,不过对方也要在自己半场。
作者: 小飞侠罗本    时间: 2009-3-17 08:43
笑死了
作者: oliverchow    时间: 2009-3-17 11:10
支持下!
作者: 步容毅    时间: 2009-3-17 11:12
你阵NB!!!
作者: flask    时间: 2009-3-17 11:35
:bz56: :bz56: :bz56: :bz56:
相当佩服楼主的战术素养,我看连老爵爷都比不上您老人家啊!
作者: Icever    时间: 2009-3-17 12:00
哈哈,很衰很猥琐
作者: ROYKING007    时间: 2009-3-17 12:16
怎么设置
作者: 253633485    时间: 2009-3-17 12:23
:bz58: :bz58: :bz58: :bz58: :bz58: :bz58: :bz58: :bz58:
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精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 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你!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我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 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了!我愿意一辈子的看下去!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 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就小说艺术的角度而言,这篇帖子可能不算太成功,但它的实验意义却远远大于成功本身。正所谓:“一马奔腾,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楼主真不愧为无厘界新一代的开山怪!本来我已经对这个帖吧失望了,觉得这个帖吧没有前途了,心里充满了 悲哀。但是看了你的这个帖子,又让我对帖吧产生了希望。是你让我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是你让我的心死灰复燃,是你拯救了我一颗拨凉拨凉的心!本来我决定不会在帖吧回任何帖子了,但是看了你的帖子,我告诉自己这个帖子是一定要回的!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贴啊!苍天有眼啊,让我在优生之年得以观得 如此精 彩绝伦的帖子!楼主的话真如“大音希声扫阴翳”,犹如“拨开云雾见青天”,使我等网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振聋发聩!你烛照天下,明见万里;雨露苍生,泽被万方!透过你深邃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了你鹰 视狼顾,龙行虎步的伟岸英姿;仿佛看到了你手执如椽大笔,写天下文章的智慧神态;仿佛看见了你按剑四顾,江山无数的英武气概!楼主,你说的多好啊!我在帖吧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见怪不怪了,但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帖吧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 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没用的,楼主,就算你怎么换马甲都是没有用的,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自从帖吧换吧主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帖吧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帖吧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 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是啊,只要在楼主的带领下,帖吧就有希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楼主就好比帖吧的明灯,楼主就好比帖吧的方向,楼主就好比帖吧的栋梁。有楼主在,帖吧的明天必将更好!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 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楼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唯一引言 者。看了楼主的帖子,让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的顶了!楼主,在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我终于相信了!我曾经忘情于汉廷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我曾经流连于 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感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 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的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复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 什么了,正是楼主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楼主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面对楼主的帖子,我震精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开楼主的帖子,每看 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穿 梁,三日不绝的感受。楼主,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楼主,我支持您
作者: cwz76543413    时间: 2009-3-17 12:31
傻B一个
作者: gogo9567    时间: 2009-3-17 14:03
这样能行么?回去试试再说!先顶一下!
作者: duansier    时间: 2009-3-17 17:15
无语.........
作者: webberzhao    时间: 2009-3-17 18:14
无语了
作者: lee198387    时间: 2009-3-17 18:25

作者: 我是传奇    时间: 2009-3-17 18:33
晕 老早知道了。。。加人墙数而已 和地滚球一样 对人又无用!
作者: DLAM1940    时间: 2009-3-17 18:45
忍不出冒个泡,拜
作者: qiuranke5d42    时间: 2009-3-17 20:19
第二招已用。第一招试试哈
作者: 001moon    时间: 2009-3-1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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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太闲    时间: 2009-3-17 20:39
我靠~无语中~:bz2:
作者: njkobe    时间: 2009-3-17 20:40
邪恶
作者: iowen    时间: 2009-3-17 20:51
很有魄力!和人对战的时候也可以尝试!那才是真正的天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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