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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打不倒的王晓丹]言论:这是一场战争,枪毙对手!!! [打印本页]

作者: 愿望化身    时间: 2008-9-24 18:03
标题: [打不倒的王晓丹]言论:这是一场战争,枪毙对手!!!
“这简直成了一场战争!!!”赛后飞燕诺主帅愤怒的对场边的记者扔下了评语就冲进了更衣室,半小时后,他疾步走到大巴旁边,把自己摔在一个旮旯里,双眼望着窗外,若有所思。 今天记者DJS接近中午打通他的手机时,他居然还在家里睡觉——

“哦,是的,那天我彻夜未眠,到今天都没休息过来。”

“生气?不,我们赢了,我为什么要生气,队员们表现的很好,很勇敢,尽力了,结果也让我满意。” “不,我从来没对任何一个球员不满,我喜欢这支队伍,他们都能理解我的意图,踢球方式很完美。”

“但我的对手不同,他把这场比赛变成了一场战争,他们不好好踢球……”

“裁判?不,他很公正,也很尽职,但正因为此,他的哨子只能每半分钟就吹响一次,这只能归咎于现有的处罚制度不力,也许红牌之上还可以考虑追加就地枪决才对……”

“从某个角度讲,我很理解我的对手,这是一场比赛,大家都想获得胜利,但我不认为这种求胜欲可以凌驾于荷兰刑法典之上……故意伤害或者杀人未遂在球场上也一样成立!!!”

“哦,是的,也许我有些焦躁,我没办法,真的。我不是对任何人生气,但荷兰足球应该追求进攻,目的是比对方进攻多的球!!!就像上赛季我们表现的那样,我不知道为什么情况会变成这样……”

“真的,我只是懊恼为什么没给观众带来一场精彩的比赛,要知道,如果不是内格雷多最后的进球,几万人就都成了买票看街头斗殴的傻子……”

“对,我当然要比平时激动!!!我有很多不能理解的事!!!为什么?我从来没想到过两支荷兰球队的比赛会让我不能继续保持欧洲转播的资格!!!要知道,我们没有被列入全球转播计划,但这是个可以原谅的错误,而比赛当天发生的一切,到更像是一场阴谋!!!我的球队周转不灵的时候居然发生这种事情,这简直太恶心了!!!”

“对!!!我要转播费!!!我会考虑起诉对手让他们包赔损失的!!!”

嘀——————

本次采访到此结束。
作者: hide2    时间: 2008-9-24 18:45
那记者被日王哥当头一喷,当晚就进入紧急治疗部了
作者: bene    时间: 2008-9-24 18:48
师兄,国法严峻,别以身试法
作者: 奶水瀑布    时间: 2008-9-24 20:49
挂了电话,那个记者喃喃自语:SB玩万智牌..SB玩万智牌.
作者: 铃儿响叮当    时间: 2008-9-24 21:14
荷兰杀人顶多判终身监禁,还有机会减刑
作者: 中世纪骑兵    时间: 2008-9-24 21:52
日王哥自己摔自己:bz11:
作者: ruler_by    时间: 2008-9-24 22:23
飞燕诺有什么可抱怨的,我在第一轮进了4个球,把飞燕诺带入欧洲直播,结果我自己一分钱没落着,真莫名其妙

[ 本帖最后由 ruler_by 于 2008-9-24 22:28 编辑 ]
作者: livaham    时间: 2008-9-25 01:30
樓主丫還活著啊:bz46: :bz49: :bz47:
作者: livaham    时间: 2008-9-25 01:31
樓主那B頭像用了多少年了啊:bz49:
作者: raulpeng    时间: 2008-9-25 09:45
标题: 回复 7# 的帖子
这个看开点吧,就好比一个中小俱乐部这赛季打入冠军杯,但留不住人。。。

下赛季只能用一批小白打小组赛然后垫底。。。
作者: ruler_by    时间: 2008-9-25 09:53
原帖由 raulpeng 于 2008-9-25 09:45 发表
这个看开点吧,就好比一个中小俱乐部这赛季打入冠军杯,但留不住人。。。

下赛季只能用一批小白打小组赛然后垫底。。。

这个不一样,如果非用这个例子,那就是我拿了西甲第2,因为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理由,我把西甲第10也保送进冠军杯了,结果就因为我第一轮被淘汰了,西甲第十连同我那份奖金全拿走了……
作者: raulpeng    时间: 2008-9-25 09:54
不一定非要完全套用,劝你看开点是因为现在规则就这样,定了就还是遵守吧。。。

当然我不认为就一定是合理的。。。
作者: 铃儿响叮当    时间: 2008-9-25 10:17
VL不排比赛,把所有球队放在一起排进球最合理了,但是那样就没有意思了

名义上是转播费,实际上就是奖金,进入转播只是赢得去争取奖金的资格。规则从来没有规定进入转播就可以拿到奖金,上一轮多进球只是赢得了准入资格,规定平分就是要增加得奖的不确定性,这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

公平与否在于执行时是否一视同仁,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没有人会因为上一轮进了8个球,这一轮没有进球而得到奖金,这就是公平。规则写的很清楚,却一定要在事后因为没有得到好处去按自己的逻辑理解,这显然起不到什么帮助
作者: livaham    时间: 2008-9-25 10:42
大哥啊, 都這麽多年了, 你還是那麽喜歡調戲猪花生啊, :bz40:
作者: 愿望化身    时间: 2008-9-25 16:57
为什么没看见“老大英明啊!!!”???:bz8:
作者: ETHAN11    时间: 2008-9-25 22:34
晓华自己看好自己...:bz19:
作者: livaham    时间: 2008-9-25 23:17
原帖由 愿望化身 于 2008-9-25 16:57 发表
为什么没看见“老大英明啊!!!”???:bz8:
英妳個先人:bz42:
作者: ruler_by    时间: 2008-9-26 14:37
哎,这我不认为1:0拿60万而2:1却只拿40万是件公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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