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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答疑]转会窗推迟半天关闭 [打印本页]

作者: 铃儿响叮当    时间: 2008-8-24 01:53
标题: [答疑]转会窗推迟半天关闭
对08-09规则的某一环节不理解的,可以在这里问,本版版主会解答。QQ上不负责答疑,有问题会尽量第一时间在论坛解答

为了避免在竞标中出现错误,我再提几个老生常谈的问题

使用资金绝对不能超过总资金-200万的保底线,超1万也不行,否则直接无效。发送前一定要检查几遍

续约到28日晚12时才结束,尽量不要在这之前发送,因为有些人的续约可能还有变动

按位置把要标的人分开,预标资金和人数按老规矩,不明白的再去看看,别犯愿望式错误

[ 本帖最后由 铃儿响叮当 于 2008-9-5 09:51 编辑 ]
作者: 马利亚    时间: 2008-8-24 04:57
当俱乐部选择和球员续签合同后,该球员为期一年的新合同就自动生效,球员的薪金在续签时也会发生改变。上赛季每进一球加2万。另外根据球员不同表现,还有5档奖金,奖金最低为2万,从4球开始,每4球为区间增加2万奖金。具体如下

0-4球/2万,5-8球/4万,9-12球/6万,13-16球/8万,16-20球/10万

新薪水的计算公式为(原薪水+进球x2+奖金=现薪水)

举个例子,一名球员上赛季进了11球,他的原薪水为20万。现薪水上升为11x2(进球值)+6(奖金)+20=48万


这样球员的工资会不会变得很高~比如某个球员原本工资就30多或者40多~再加上上赛季的进球X2的薪水~快接近100了:bz2:
作者: 傻蛋    时间: 2008-8-24 09:13
进球多等于表现好,表现好加工资不是很正常么?
要是一个赛季能进30个,薪水加到100又何妨。
作者: 天天D调    时间: 2008-8-24 10:03
球员为俱乐部贡献了这么多,有权给自己要求更好的待遇

借用当磊的一句话:VL里的球员是没有意志,在续约中处于绝对劣势,联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球员的利益

再说不还有那600w么
作者: 铃儿响叮当    时间: 2008-8-24 10:06
不是意志的问题,好球员多涨点钱,主要是为了加强市场流通

能够以多付几百万的代价拥有一名进十几个球的射手,让别人无法来竞争,真的不是什么亏本的买卖。如果觉得亏本肯定,这名球员肯定就不会续约了
作者: SGGK    时间: 2008-8-24 11:17
所有老俱乐部必需参加续约,由于现在几乎没有新队,自由市场的需求并不很高,为配合工资帽需要和球队稳定性,本赛季每队必需保持每个位置有2名续约球员在队内效力到赛季结束。所以最少要续约6名球员,超出续约球员最低拥有量时才可以转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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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如果我想卖出两位球员的话,就要至少续约8个球员么?
作者: Interboys    时间: 2008-8-24 11:41
对的

另外如果谁对于某些部分特别不理解的,觉得有必要可以给我电话,要么就发在论坛。别Q我,太忙,Q说太费时间
作者: Interboys    时间: 2008-8-24 11:53
有些人说续约高了点,我在这简单讲一下原因

因为续约是各队实际上可以绝对拥有一名球员的手段,在现实中,球员会因合同到期或受到其它队引诱,而提出更高的合同,但是这里不会。如果加入这样的因素,相当于诱拐球员,无疑是很多人不能接受的

考虑到这一点,就稍少提高了球员的续约费用,主要是针对表现好的球员。这样一名球员就算进球多并且被某队垄断,但他的工资依然可以体现出他的价值。相对的,这支球队也因为多付了工资,减弱了在市场上对其它好球员的竞争力,看上去垄断了几个好球员,但是操作的空间很小

这样就需要每个人对自己的球员价值做出判断,选择不同的战略方案了。比如我队吧,每年都只能低价标底薪球员,而且还要至少放出一个高工资球员,因为这是我的选择,我选择了使用这些积累下来的好球员,他们给我带来了进球和利益。那么我和上赛季排名第八,只进十个球的球队,在选择范围上就肯定不能是平等的,这是我的优势,同时也是我的劣势

如果你有一名进20球的球员,你每月比上赛季多花50万就可以继续拥有他。给你更多的钱,也不一定能在市场拿到更好的,所以看上去球员薪水很高,但对于球员的拥有者来说,你之所以会续签球员,实际上还是认可他的价值。如果你不认可,就让他转会或者流落市场,重新以更合理的价格被人标进,这也附合市场规律

这是答疑贴,还是以解答疑问为主,并非讨论细则,这个回复只是我把一个问题掰开了,让大家看得更清楚
作者: Interboys    时间: 2008-8-24 12:04
续约方面少少有修改,各位置限的最低人数变成1人,更方便各队操作

续约限最低人数的原因大体如下

Honeys 11:59:07
现在新队很少,各队应该稳定一些,可以减轻竞标的压力

Honeys 11:59:13
另一方面,不能一下子就逃掉所有工资负担
作者: 给我个理由    时间: 2008-8-24 15:03
赛季底 有球员去4大联赛以外的球队 现在续约前也仍然可以选择赔偿或者保留吗?
作者: Interboys    时间: 2008-8-24 15:09
可以保留一年
作者: 梦幻巴斯蒂    时间: 2008-8-24 17:20
新闻收入取消了?
作者: ruler_by    时间: 2008-8-24 18:06
:bz2: 新闻收入3年大跳水。。。
作者: 梦幻巴斯蒂    时间: 2008-8-24 18:07
今年是淹死了......
作者: axin10    时间: 2008-8-24 20:44
比如我续了8个人 但只续了俩个后卫 那是不是我最多只能卖一个后卫?
作者: 奶水瀑布    时间: 2008-8-24 20:51
回楼上,是的.
作者: 恩里克    时间: 2008-8-24 22:19
规则说到要转会要支付交易税,也说了交易税的计算方法(转会费的10%,下限是100W)

我想问一下,这交易税是由谁来支付?卖方OR买方?

这个没有明讲
作者: 铃儿响叮当    时间: 2008-8-24 22:32
买方,买几个人就付几笔,简单的说,如果你把钱给了别人,就要付交易税,得到球员也一样
作者: 奶水瀑布    时间: 2008-8-24 22:35
有个错误,交易税应该是百分之二十
我举个例子
鲁尼一千万出售给西汉姆,
加税一千二百万,西汉姆掏一千二百万,巴萨到手一千万,二百万为税
如果一千万本身就含税的话,西汉姆掏一千万W,巴萨到手833W,167W是税金.

[ 本帖最后由 奶水瀑布 于 2008-8-24 22:36 编辑 ]
作者: ultima-z    时间: 2008-8-24 23:26
提问,本赛季标准值为66
比如说现在阿毛里为65,在标准值之下,按规则可以不使用交易特例就引进他
但因为LEOMIAO规则,到新俱乐部后,他的工资实际为65X120%=78,高于标准值
这种情况下是不是也不用使用交易特例
作者: 铃儿响叮当    时间: 2008-8-24 23:26
不需要,以原薪水为主
作者: axin10    时间: 2008-8-25 14:27
我续俩个中场 想和别人交换其中一个 可以么?
作者: 天天D调    时间: 2008-8-25 14:34
标题: 回复 22# 的帖子
所有老俱乐部必需参加续约,由于现在几乎没有新队,自由市场的需求并不很高,为配合工资帽需要和球队稳定性,本赛季每队必需保持有至少6名续约球员在队内效力到赛季结束(每个位置最少1人)。注意总数和各位置超出续约球员最低拥有量时才可以转卖,即如果你的续约球员总数等于小于6,或单个位置续约球员数等于1,是不能卖人的


你那样做可以,但要注意总数不能低于6
作者: 铃儿响叮当    时间: 2008-8-25 17:04
下午茶过后小歇时的空闲讲座

关于LEOMIAO规则,很多人只看到自己买人时要付出更多一点,其实除了很多重要的意义,它有一个突出的意义就是会把一些薪水和能力不附的球员推回自由市场,在随后的竞标中,其它球队可以得到更多机会

比如耶卡斯,正常来讲AC米兰会留下他。现在由于考虑到其高工资在转会后很难被多数球会接受,AC米兰最终选择了中止与他的合同,这样所有球队都可以竞争这名球员了

VL的每一项规则几乎都是关联的,也都有它的深意在里面,而决非表面看到的球员更贵了这样简单
作者: ultima-z    时间: 2008-8-25 18:38
TE规则是不是只在转会中生效
而自由市场签入高于标准值的球员,是否不用使用TE规则
作者: 铃儿响叮当    时间: 2008-8-25 19:24
是的,考虑到竞标中各队获得球员的机会应该是均等的
作者: ultima-z    时间: 2008-8-25 19:53
还有关于先竞标还是先转会的问题
当然现在坊间传言很多,我对这个问题比较关注,因为直接影响到我个人竞标和转会的策略
我个人是支持先竞标再转会的
首先觉得规则还是要有延续性,上赛季就是先竞标后转会的,而且毕竟上个赛季的经营直接影响本赛季的准备工作
其次如果先竞标,国米和桥西将无法参与一标,同时各豪门受制于相对较高的工资帽与相对较少的资金,而无法在一标市场放手买人,这有利于中小俱乐部通过一标最大限度的扩充实力
最后先竞标与VL加强球员流通的精神相一致,以国米为例,如要参与一标,则很有可能要解约至少一名前锋,其他豪门也要更多的考虑是否续约高薪球员的问题

顺便说说个人对先转会再竞标的看法
首先就是VL的规则5年来总得来说还是有比较好的延续性的,这样改动对上赛季末就开始这赛季初准备工作的球队也有失公允
其次各队可以先通过转会补充资金,调整球队工资额度,这样中小球队和豪门将在竞标中处于同一起跑线,原来微小的优势也将丧失
最后就是先转会再竞标符合今年刚提出的提倡营造低竞争度的联赛环境,但我个人觉得还是有必要保留一定的竞争度

当然最终规则无论选择哪种,我都能接受,只是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

[ 本帖最后由 ultima-z 于 2008-8-25 19:57 编辑 ]
作者: 铃儿响叮当    时间: 2008-8-25 20:17
工资帽在休赛期是从来不工作的,因为这时各队阵容都没有成型,这时候超工资帽的例子比比皆是。同样的例子也用在球员人数上,往常你通过竞标可以得到超过7个前锋,因为这是还不是正式赛季,你可以卖掉或解约球员,只要在赛季开始前名单成型就好

是先转会还是先竞标,在VL并不是固定的。先转会再竞标有利于各队按自己的策略进行布属
作者: 给我个理由    时间: 2008-8-25 20:22
现在本土球员5个以上就是300w的赞助费了?
作者: 天天D调    时间: 2008-8-25 20:35
标题: 回复 29# 的帖子
是的,但你说的是针对四大联赛的球队

非四大联赛的球队 只要有3名以上本土球队就能获得300w的本土赞助

比方国际米兰要有5名意大利球员才能获得300w的赞助

而我巴黎圣日耳曼因为不是四大联赛的球队,所以有3名法国球员就可以获得300w 的赞助

你的凯尔特人和我一个情况,就是不知道规定是苏格兰球员还是英国球员···:bz36:
作者: raulpeng    时间: 2008-8-25 20:55
天那,逼着我续一帮废人,没天理了啊
作者: 铃儿响叮当    时间: 2008-8-25 21:33
关于先转后竞还是先竞后转,我开始倾向前一种多些,很单纯的两个原因

1-更利于各队布署策略

2-欧洲转会窗31日关闭,从这时搞竞标,就能囊括所有球员了

刚才和Z交流了一下,听到他一些想法,事实上也有道理。我的出发点都是基于更方便,没有考虑那么多,即然有不同的意见存在,那么我希望更多人能发表一些看法。不过最好不是我的队适合于这一种,所以这样吧,这不是看法,我需要的是关于这件事的看法,谢谢
作者: ultima-z    时间: 2008-8-25 22:48
我说的很清楚,开始倾向于先竞后转
虽然很多人都喜欢提前把说好的钱和人拿到手里,这样确实比较稳,但是很明显,这样你的底也同时被其他人摸清了,在竞标中你就只能明刀明枪和每一个人硬抢了,这样得到自己心仪球员的机会反而少了
所以我的理由很简单,
一。支持先竞后转就是因为这样更好玩更有利于目前资金不宽裕的球队
二。上赛季是先竞后转,希望规则有延续性
当然,这样做对切尔西是影响最大的,在这里说明一下,我觉得VL是经营一支球队的游戏,每个成员都应为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切尔西现在的情况是由于上赛季造成的,所以现在为自己埋单,我觉得无可厚非,我对事不对人,如果换成其他球队,我也持同一观点
,请切尔西两位老板理解,之前因为转会没能谈拢,请不要误会本人的动机

[ 本帖最后由 ultima-z 于 2008-8-25 22:51 编辑 ]
作者: SGGK    时间: 2008-8-25 23:00
算了。。。
作者: ultima-z    时间: 2008-8-25 23:02
呵呵,该说的都说了,大家自己判断
作者: ultima-z    时间: 2008-8-25 23:04
这很正常,换我,我也会不开心
反正我对事不对人,别人怎么想我没法控制
作者: Moutinho    时间: 2008-8-25 23:11
我记得我竞在竞标之前就先拿下天将鸡丝谱了:bz50:
作者: 发条橘子    时间: 2008-8-26 09:16
有个问题啊,既然“交易特例”仅仅发生在转会而不是竞标中,那么假设我资金充裕,连续标N个66w工资以上的球员可以么?
作者: 发条橘子    时间: 2008-8-26 09:18
还有一个问题,购买本土球员无须支付税金,那么LEOMIAO法则是否适用?就是说我不用付税金了,本土球员工资需要上涨么?
作者: 特雷泽盖    时间: 2008-8-26 09:18
估计只能标1个吧
作者: 铃儿响叮当    时间: 2008-8-26 10:07
38:可

39:需要
作者: 特雷泽盖    时间: 2008-8-26 15:29
当磊,比如我德罗巴现在工资102,竞标时我可以再标个超过66工资的前锋么?
作者: 奶水瀑布    时间: 2008-8-26 15:47
您标十个都行,不过在赛季开始前,工资帽不超就行
作者: 铃儿响叮当    时间: 2008-8-26 17:20
关于竞标和转会的次序,最晚明天出结果
作者: Messi    时间: 2008-8-26 19:58
:bz59: 新标球员能进行交易么?
作者: ruler_by    时间: 2008-8-26 20:11
是不是二标结束后第一次更新IC的时候,现金至少500万?如果低于500万怎么处理?
作者: 铃儿响叮当    时间: 2008-8-26 20:19
一标是唯一可以低于保底金的操作时间。一标结束后各队都以调整为主而不是大副进人,从转会期开始,任何买进球员的操作都要在高于保底金的情况下完成
作者: 恩里克    时间: 2008-8-26 21:54
那么一标结束后,剩余的资金不足500W,这样可不可以?

因为一标结束,就等于是转会期开始了
作者: Messi    时间: 2008-8-26 22:07
:bz13: 还是在此落实一下好了,以免以后引起争论
关于生日错误的,事关u20身份的,应该怎么处理呢

[ 本帖最后由 Messi 于 2008-8-26 22:16 编辑 ]
作者: 特雷泽盖    时间: 2008-8-28 12:48
前锋名额5人,我可以标超过5人,在VL开始之前解约几人符合5人标准么?
作者: 天天D调    时间: 2008-8-28 12:52
标题: 回复 50# 的帖子
可以

你标一百个人,只要开赛前是五个人就行。

还有,注意工资帽
作者: SGGK    时间: 2008-8-28 13:01
接着特二的问题提问,如果这样解约的话,解约的钱是多少呢?

原来竞标时由于钱少没标到被解约的人的俱乐部,是否有权用竞标的价格签入此人?
作者: 天天D调    时间: 2008-8-28 13:09
:解约的钱就是付完他全年的工资,还有几个月付几个月


第二个,没有那个权力,你可以等二标再标
作者: 漆黑の牙    时间: 2008-8-28 14:04
:bz2:
全年工资
作者: Messi    时间: 2008-8-29 11:01
■标准值

过去三个赛季,VL规定标准值为工资帽的1/8,本赛季工资帽为525万,推算出薪水标准值为65.62万=66万。在转会中引进薪水超过标准值的球员,必需使用交易特例

如果球队没有超过标准值的球员,引进超标准值的,也要花费te?
前三个赛季是在拥有一个标准值前锋的基础上的:bz30:
作者: SGGK    时间: 2008-8-29 11:06
原帖由 天天D调 于 2008-8-28 13:09 发表
:解约的钱就是付完他全年的工资,还有几个月付几个月


第二个,没有那个权力,你可以等二标再标


解约肯定是在二标后啊。。。怎会等二标再标。。。
作者: 天天D调    时间: 2008-8-29 11:15
:bz36: 那就三标···
作者: 铃儿响叮当    时间: 2008-9-5 09:51
由于二标开标时间推迟,转会延长半天,各队可抓紧谈判,以免留下遗憾
作者: raulpeng    时间: 2008-9-5 10:01
草,卡塔尼亚的莱德斯马,从博卡转过去的,我昨天发完标书才发现Y转会了,不然必标。。。

这么强的人不能在野啊,给你们推荐了可。。。
作者: 天天D调    时间: 2008-9-5 10:03
:bz2: 我也是今天看足球周刊才知道的···
作者: raulpeng    时间: 2008-9-5 10:09
我是今天凌晨看的足周:bz39:
作者: pipi    时间: 2008-9-5 10:48
嘿嘿,我瞅准P莱了:bz31:
作者: 奶水瀑布    时间: 2008-9-5 10:54
来德斯马..不会射门
作者: 恩里克    时间: 2008-9-6 10:13
帕布罗·莱德斯马,1984年2月4日出生,博卡300万转会而来:bz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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