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比赛赛制:欧冠赛制,分小组赛和淘汰赛。
小组赛阶段,每四人为一组(由组织者随机分配),比赛采用单循环计分制,不设加时,总分前两名出线,计分方法如下:
①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② 比赛结束,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③ 如果两者或两者以上积分相同,依照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2、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3、若两者积分相同,根据两者相互间胜负关系,胜者名次列前;
4、若三者积分相同,根据三者相互间胜负关系计分,计分方法同上述①、 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5、若以上情况均不能决出名次,则进行附加赛(90钟内战平,进入加时,加时战平则12码决出胜负),胜者名次列前。
淘汰赛阶段采用单场淘汰制,若90钟内战平,进入加时,加时再战平则12码决出胜负,胜者出线。
三、比赛规则:
①实况时间10分钟,状态持平(全绿色),有受伤状态,天气和球场随机,用蓝白NIKE足球;
②禁用BUG招:如角球直接进球,中场吊球
③禁用R3(右摇杆)射门
四、比赛弃权
1. 下列情况之一的参赛者均属比赛弃权:
① 比赛当日,没有准时到达比赛场地,或比赛开始前不在现场;
② 中途退出比赛;
③ 拒绝主办单位安排参加的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④ 用假冒身份参赛;
⑤ 违反比赛规则(视其情况轻重,由裁判决定是否取消参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