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实况--足球迷的家
标题:
【第15届】星辰实况超级联赛竞赛规则!
[打印本页]
作者:
lnbull1982
时间:
2007-7-27 16:14
标题:
【第15届】星辰实况超级联赛竞赛规则!
联赛规则
竞赛规则:
1
.
联赛比赛难度设定为
6
颗星,每场比赛时间为游戏中规定的
10
分钟,比赛视角为
FAR
,主队拥有主场优势,其他设定为默认。杯赛淘汰赛有一般加时和点球。
2
.
联赛采用主客场循环赛制。联赛排名以积分决定,积分规则为胜
3
平
1
负
0
,如有弃权情况出现该场比赛以弃权方
0
:
3
负计算。积分相同的球队按国际足联常用排名方法决定。
3
.
联赛累计红黄牌及伤病,同一球员累计
2
张黄牌停
1
场,
1
张红牌停
1
场,红黄牌只影响联赛,杯赛不记红黄牌;比赛中轻伤停
1
场,重伤停
3
场,受伤直接影响联赛及杯赛。
4
.
若比赛中发现一方有停赛球员上场,直接判违规方
0
:
3
负。
5
.
比赛中如出现
1
方累计
5
张红牌比赛自动中止的情况,则判定该方
0
:
3
负,且所有进球不列入射手榜。一只球队由于停赛球员过多造成无法达到
11
人比赛人数的也按
0
:
3
判负。
6
.
比赛中,死球时方可中断比赛,如多次出现违规并且对手提出异议,则判违规方
0
:
3
负。
7
.
联赛中鼓励玩家自带手柄,使用组委会提供的手柄,由于手柄不好用等问题引起的争议,由该玩家自己负责,组委会对比赛结果不负任何责任。各位选手可在比赛开始前设定自己的各种键位。
8
.
关于比赛和补赛时间:
联赛比赛为每周六晚
7
:
00
准时开始,按照赛程表顺序依次安排比赛,未在场者算做补赛。补赛时间为以后的比赛日,如到赛季末最后
1
个比赛日,双方仍无法将补赛进行,则直接判最初造成补赛的一方
0
:
3
负。每赛季每队补赛场次不得超过
10
场,超出的补赛场次一律判造成方
0
:
3
负。
有补赛队伍应在下一比赛日将比赛补齐后再进行当天比赛.对手及本人未到可延期至再下一比赛日.否则补赛判负处理.
由于补赛的情况比较繁杂,不能一一列出,具体情况可口头补充。
9
.
一只球队可以由
1-2
名玩家共同拥有,但一场比赛只能由一名玩家完成,在一个赛季中一支球队不允许有第
3
名玩家参加比赛;同一名玩家在同一赛季只能操控一只球队参加联赛。
球队及球员选择:
1
.
联赛以
Master League
中球队为各个玩家的球队,联赛中所有球队唯一,所有球员唯一,拥有球队的玩家在摘牌会前球队中人数为零,须参加摘牌会购买球员组成球队,每只球队球员下限
23
名,上限
28
名。如摘牌结束后某球队人数不到
23
名的,组委会将酌情处理。
2
.
赛季开始前将决定参加联赛的各球队的名称,如出现选择重复的情况,组委会将尽量调解,原则上保护上一赛季已使用该球队的玩家。对调解无效的,双方进行
PK
,比赛所使用队伍为争夺的球队的原始阵容,一场定胜负,双方打平算挑战者失败。
每队每赛季只能有一次挑战机会!
3
.
球队中的球员需参加摘牌竞拍会取得,摘牌会采用明标方式竞价购买,每名球员底价由组委会规定,公开喊价最高者得到此球员,每名球员身价有保底而无封顶,得到此球员后,只是得到该球员在该赛季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在下赛季的优先续约权。
4
.
当
KONAMI
有新作推出,如玩家球队中出现失踪人员等,组委会不予补偿,摘牌时不允许摘已退役球员、元老球员、游戏中不存在球员、以及
KONAMI
公司自创的虚构球员。
转会规则:
1
.
在每赛季组委会规定的期限内,各只球队可以相互转会球员,价格由转会双方商议决定,组委会不予干涉。每赛季每队转入转出球员总数不得超过
6
人。
2
.
已确定转会的球员,须将转会名单提交组委会处登记方可生效。同一赛季,赛季初转出的球员,此赛季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回。
3
.
如某球员在中期转会从
A
球队转会到
B
球队,赛季末时
B
球队将该球员放出,则
A
和
B
球队都不可在下赛季以任何形式转回。如
B
球队将此球员保留,到下个赛季此球员可从
B
球队转会
A
球队。
保留球员规则:
1
.
每赛季结束前每只球队需向组委会提交下赛季球员保留名单。
2
.每赛季末每只球队保留球员数量规定为最少
16
人。
3
.
球员保留续约费计算方法:以整个队伍的总保留费计算
.
每赛季多涨
5%.(
比如一只
1000
元的队伍
,
第一个赛季交纳
1000
元给我
,
第二个赛季交纳
1000+1000
×
5%=1050
元
,
第三个赛季交纳
1000+1000
×
10%=1100
元
,
第四个赛季交纳
1150
元
,
以此类推
!)
4
.如果赛季末球队将某球员放出,则此球员在新赛季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购入使用。
奖金分配:
每赛季联赛开始前组委会将公布新赛季的奖金分配情况(如遇到重大事件可随时更改)。
仲裁及处罚:
1
.
联赛参赛人员不得私自改动比赛用记录卡内的任何设置,如需改动必须由组委会和相关人共同在场操作。
2
.
比赛中出现严重的不礼貌行为,及打架逗欧,责任方将被处以扣除联赛积分等处罚。
3
.
损坏俱乐部公共财务的,组委会将视情况索赔。
4
.
凡不服从组委会安排的,一律在联赛积分上予以处罚。
5
.
关于参加联赛交纳费用的规定:
参加联赛不需交纳任何报名费用,只需要交纳购买球员及球员保留费用。在每赛季初的摘牌会上每队必须交纳
200
元的押金,否则将取消参加摘牌的权利。摘牌结束后组委会将算出新赛季每队应交纳的总费用,此费用必须在新赛季第一比赛日前交纳清。否则该队此后比赛日的比赛将一律以补赛处理,直到交纳清总费用才可参加联赛。如果到赛季中期仍不能交纳清总费用,则取消此赛季的参赛资格。此球队的球员将在赛季中期摘牌会上进行公开拍卖。(摘牌押金不退)
6
.
每支球队的球员点数总合不能超过
30000
点,超过的以每点一元交纳奢侈税。
7
.
如果出现摘牌人数过量
,
放出的球员也必须交纳费用,放出球员一律放到中期摘牌拍卖,不允许拣库底的时候摘走。中期放出的球员其他队伍不允许中期再次买入。摘牌会上已经拍卖过但无人购买的球员只能等到下一次摘牌时才能购买(摘牌后加入的新人除外)。
8. 比赛双方必须完成比赛方可离开,中途不允许退出比赛,中途退出者判0:3负,并且处以联赛积分扣除6分的处罚。
注:本规则遗漏之处将以书面或口头补充提出,补充规则与本文同样有效。联赛中会有各式各样的问题出现,本联赛组委会会酌情对其进行处理!如有不明之处请当面询问。本联赛组委会对此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
本帖最后由 lnbull1982 于 2007-10-14 23:10 编辑
]
作者:
lnbull1982
时间:
2007-10-14 23:07
有补赛队伍应在下一比赛日将比赛补齐后再进行当天比赛.对手及本人未到可延期至再下一比赛日.否则补赛判负处理.
比赛双方必须完成比赛方可离开,中途不允许退出比赛,中途退出者判0:3负,并且处以联赛积分扣除6分的处罚。
以上两点为最新规定,请注意遵守!!!
[
本帖最后由 lnbull1982 于 2007-10-14 23:09 编辑
]
作者:
liujindong
时间:
2007-11-2 17:14
hai
作者:
lnbull1982
时间:
2007-11-18 11:15
规则不能面面具到,一但出现规则上没有明确,但确实有损于他人及俱乐部利益,造成不好影响的情况,我会按照补充规则同等效力的原则进行处罚。希望大家积极配合理解。
作者:
lnbull1982
时间:
2007-11-18 11:22
记住:联赛排名按照积分---净胜球---进球数---胜负关系排列。到时候别有什么争议,我可提前说了的!
欢迎光临 完全实况--足球迷的家 (http://bbs.winning11c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