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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拉票帖!!A9游戏大战,最终毒瘤12 VS 胜利十一人10 [打印本页]

作者: doma    时间: 2007-2-5 20:12
标题: 拉票帖!!A9游戏大战,最终毒瘤12 VS 胜利十一人10
我是来拉票的,虽然WE10说不上WE中的NO1,不过如此爽快的实况倒也是让我们在世界杯期间乐此不疲,相比渣社渣12,我们要全力支持14年来心中最爱

网通地址 http://bbs.a9vg.com/read.php?tid=634758&fpage=1

电信地址 http://p.g.yupoo.com/nph-proxy.c ... .php=3ftid=3d634758

[ 本帖最后由 doma 于 2007-2-5 20:21 编辑 ]
作者: zxt1222    时间: 2007-2-5 20:34
:bz2: 拉票帖也有...

虽然在实况论坛,虽然实况是自己的第一游戏,但凭心而论,如果是和日版WE10相比的话
我恐怕会选渣社的渣12......
作者: stefye    时间: 2007-2-5 21:20
我投了 好久了啊
作者: Ryo22    时间: 2007-2-5 21:51
看了A9上的几个跟贴,有的理由竟然是游戏时间...我想实况的游戏时间绝对比FF12多....有朋友到来,总会切磋几盘实况
作者: 中场核心    时间: 2007-2-5 22:02
OK 去
作者: doma    时间: 2007-2-5 22:14
靠,就要被反超了

说什么WE是中国国民游戏,居然连区区一个最终毒瘤都赢不了?
作者: zjq2982    时间: 2007-2-5 22:31
原帖由 doma 于 2007-2-5 22:14 发表

说什么WE是中国国民游戏

:bz2:
作者: 痴汉全席    时间: 2007-2-6 04:39
支持!正好在那里有ID,这就去!!:bz11:
作者: CrystalX    时间: 2007-2-6 09:09
从实况3开始,到现在十多年了。
但是我还是投了ff12~那可是从ff1就开始耍了的啊~
作者: os.kai    时间: 2007-2-6 09:42
支持...转到其他版块吧!!
作者: 异时空    时间: 2007-2-6 09:45
肯定是WE玩的人多,投票结果又不能说明问题.这个其实最有发言权的还是卖D盘的JS.FF在国内出货可能连WE的十分之一都没有.
作者: 卡塔尔的巴蒂    时间: 2007-2-6 10:08
我已经投了,并写下了一段煽情的投票理由~~  
:bz3:
作者: subaru1028    时间: 2007-2-6 10:42
投了!这个帖今天也不能沉,我们要让更多的人给实况投票!

再有投票也请大家发帖相互提醒,决不能让WE沉下去!
作者: ximi37    时间: 2007-2-6 11:32
大家投票一定要注意规则,否则都是无效票!!

一会来编辑下!!!:bz13:
作者: ximi37    时间: 2007-2-6 11:42
基本准则

(1)一个ID只能在同一贴内参加比赛(回复)一次,如果被发现有第二次发贴该ID所有票数视为无效,恶意者将被禁赛。

(2)一个ID可以在同日或者不同日的不同场次进行一次投票。

(3)回复后在5分钟内进行修改的视为有效,超时修改的视为无效。


对ID的限制

(1)2006年12月25日以后(不包括25日)注册的ID,视为无效参赛ID。

(2)发贴数低于50贴的ID视为无效参赛ID。

(3)PK比赛只准使用主ID投票,不得使用MJ。


对于MJ ID认定条件

(1)IP相同的ID

(2)IP来源相同或者连续出现完全可判断出同一人所为的ID

(3)预赛中已发现的同IP的ID


说明:

(1)在PK比赛中第一次出现的ID默认为主ID(也就是可以用自己实际上的副ID参加比赛,但实质上的主ID则不能参加)

(2)违规ID参赛一旦发现,连同主ID取消比赛资格,并且视情况给予一定轮次的禁赛处罚甚至完全取消后期比赛资格的处理。
作者: 异时空    时间: 2007-2-6 11:48
原帖由 ximi37 于 2007-2-6 11:42 发表
基本准则

对ID的限制

(1)2006年12月25日以后(不包括25日)注册的ID,视为无效参赛ID。

(2)发贴数低于50贴的ID视为无效参赛ID。

(3)PK比赛只准使用主ID投票,不得使用MJ。


没法了,我在A9是潜水员.没满50贴.看来是无效参赛ID
作者: eric1123    时间: 2007-2-6 11:51
原帖由 subaru1028 于 2007-2-6 10:42 发表
投了!这个帖今天也不能沉,我们要让更多的人给实况投票!

再有投票也请大家发帖相互提醒,决不能让WE沉下去!

作者: subaru1028    时间: 2007-2-6 12:23
对ID的限制

(1)2006年12月25日以后(不包括25日)注册的ID,视为无效参赛ID。

(2)发贴数低于50贴的ID视为无效参赛ID。

(3)PK比赛只准使用主ID投票,不得使用MJ。



晕!那在这宣传还有什么用啊?!都白投了!
作者: 痴汉全席    时间: 2007-2-6 12:35
原帖由 subaru1028 于 2007-2-6 12:23 发表
对ID的限制

(1)2006年12月25日以后(不包括25日)注册的ID,视为无效参赛ID。

(2)发贴数低于50贴的ID视为无效参赛ID。

(3)PK比赛只准使用主ID投票,不得使用MJ。



晕!那在这宣传还有什么用 ...

倒!我才24贴!!:bz2: :bz2:
作者: ximi37    时间: 2007-2-6 12:42
HAHA!!!:bz3: :bz3: :bz3:
吾辈还没投票哪,我的票是关键时刻才出手的!
作者: 0rion    时间: 2007-2-6 12:42
………… 这里还有拉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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