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实况--足球迷的家

标题: "绝世好阵"是这样练成的!! [打印本页]

作者: lovekok    时间: 2007-1-3 23: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mikeshaw    时间: 2007-1-4 00:07
你从PLAYCM那里复制一篇帖子过来就说是你写的???!!!


我说你写的差是说你的水平问题,水平不高你也用不着去抄吧!!!


这就不是水平问题了,真是道德问题!!!


你从哪里抄也不该从PLAYCM那里抄好不好!!!


你看我头像就知道我混哪里的,我上大学时一直是PLAYCM的斑竹!!!


天哪……没有语言了!!!


你好歹把“为CM到FM的忠实玩家,在PALYCM上,我也经历了不少,成熟了不少”这句编辑一下,说成是实况!!!
作者: mikeshaw    时间: 2007-1-4 00:09
这是PLAYCM的置顶精华帖!!!


天哪……
作者: kandy_fifa    时间: 2007-1-4 00:10
好波好波
作者: 闻琴解佩    时间: 2007-1-4 00:20
贱人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4楼的无耻,楼主更加无耻~~我顶~~~顶到版主出现删了这帖!
作者: mikeshaw    时间: 2007-1-4 00:37
我仔细一看,楼主的“原创”还真不少呢!!!


楼主极力推荐的自己的帖子(也就是被我骂没水平那个帖子),居然也不是楼主写的!!!


楼主的帖:http://bbs.winning11.com.cn/viewthread.php?tid=446304&highlight=

原来是 作者:完全实况-乐土先生

原文可参考:http://www.pcgames.com.cn/tvgames/gong/gongs/0606/796631.html

这其实是一个系列,原作者写了好几个,还有什么任意球篇什么的,楼主只COPY了一个,说是自己写的……





楼主的另一个贴:[原创]阿根廷风暴托起英格兰的翅膀

楼主自己发了两次:http://bbs.winning11.com.cn/viewthread.php?tid=446312&highlight=
                           http://bbs.winning11.com.cn/viewthread.php?tid=446314&highlight=


原来是皇马球迷论坛的精华帖,作者是 范尼是德鲁伊

原文可参考:http://www.realmadridfans.com/bbs/dispbbs.asp?boardID=2&ID=78164&page=1




楼主还抄过什么帖子,我真的懒得去考证了……
作者: mikeshaw    时间: 2007-1-4 00:42
当年出了个翱翔教主……


以抄帖充原创为乐……


如今后继有人……


我等也算是欣慰不已……
作者: 小诗人    时间: 2007-1-4 00:43
我管他哪抄的,我觉得有用,我顶!!
作者: mikeshaw    时间: 2007-1-4 00:46
原帖由 小诗人 于 2007-1-4 00:43 发表
我管他哪抄的,我觉得有用,我顶!!



有用是一回事,但是写个“转帖”不死人吧


楼主不但不写转帖,还写上……写这么多好累啊……有种你也像我一样写出这样的好帖子……


于是我才无言语了……
作者: eric1123    时间: 2007-1-4 00:53
QUOTE:
原帖由 小诗人 于 2007-1-4 00:43 发表
我管他哪抄的,我觉得有用,我顶!!

有用是一回事,但是写个“转帖”不死人吧
作者: 小诗人    时间: 2007-1-4 00:58
我当然知道写上“转贴”不会累死,虽然反感楼主的做法,但也反感动不动就“天啊”又这样又那样,哪那么多感叹词。指正楼主那么多的“道德问题”给我的感觉就是要告诉别人,你曾经是那啥啥论坛的斑竹。你是这么想也好,不是这么想也好,反正给了我这样的感觉。

写“转贴”不会累死,但不写也没触犯中国宪法!网络这东西本来就是你抄我,我抄你的。虽然楼主这样做不对,但你这么大张旗鼓的扩大再扩大楼主的罪行。我实在想不出个原因。楼主最起码告诉我们一些实况知识,你后边举报的一堆罪行又有什么用呢?叫我们恨死楼主?你的目的达到了
作者: mikeshaw    时间: 2007-1-4 01:06
看来楼上不知本人曾和楼主的论战……


楼主告诉我,他写这些帖子是很努力的,很牛X的,写了很长时间的……


楼主还告诉我,如果我能有本事写出这种东西,他就服了我了……


楼上可能也不知道实况论坛曾经有一位叱咤风云的人物,叫做翱翔教主,楼主似乎是当年的翱翔教主的再现……


当年翱翔教主用出超多层帖和全论坛论战……


如果你也鄙视我,你就鄙视我吧,无所谓的,在论坛扔板转就不怕挨砸。


就算我再无耻,楼主也无耻,没必要因为我无耻,而把楼主的无耻变成义举……
作者: mikeshaw    时间: 2007-1-4 01:10
原帖由 小诗人 于 2007-1-4 00:58 发表
写“转贴”不会累死,但不写也没触犯中国宪法!




对你说的其他意见,我尊重你的看法,比如你觉得我是在出风头,如果你要这样认为,虽然我不觉得我的目的是这样(注册3年多我才发了这么500来帖),但我尊重你的看法……


但这一句我不得不反对。


尊重著作权,是基本的宪法规章,尤其是现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尊重知识尊重著作权也决不应该被忘记,著作权得不到保护恰恰是互联网当今的大问题。


不能因为现在抄袭侵权的行为多,就默认这样的行为吧?


某条街上小偷多,某人在这条街上偷就无所谓了?反正好多人都在偷?
作者: 小诗人    时间: 2007-1-4 01:13
哦,抱歉,以前怎么回事我不知道,也没工夫去钻研论坛谁跟谁过不去,我看帖子从来不看人名,即使有这么一个人我也绝对记不住。

大概是人总是同情弱着,就象有次在大街上看到两个人吵架,一个疯子一样的骂街,一个就坐在原地听着。虽然不知道什么事,但我跟朋友都觉得被骂那人很有理,没办法,感觉,就是感觉~这东西谁都控制不了
作者: mikeshaw    时间: 2007-1-4 01:15
不好意思了,大家论坛扔砖嘛,互砸到很正常……


等老婆加班回家,不然平时早睡了……没事干只好灌水了,使劲打字使劲翻别人的帐……


所以今天全是我一个人灌了……


:bz11:
作者: 小诗人    时间: 2007-1-4 01:18
转贴不转贴我觉得是道德问题,扯不到法律责任吧?尤其互联网上的转贴,没有任何商业价值,不然的话我看有没有哪位大大可以把楼主告的罚个几万块,坐他几年牢啥的,我也看个鲜。
作者: mikeshaw    时间: 2007-1-4 01:21
我觉得这个主要还是个对这种权利的态度问题


事情固然是不大的


以前新浪就告过搜狐,说他们体育版老是抄新浪体育


后来咋的我也不知道了……
作者: 小诗人    时间: 2007-1-4 01:26
态度问题嘛,这个可就复杂了。除非这里斑竹说话,然后封贴,要不永远说不清
作者: min929    时间: 2007-1-4 01:54
支持楼上的,转就转,还说自己写的也太无耻了。
作者: yuanzheng    时间: 2007-1-4 08:45
顶2楼的兄弟,博闻强识。鄙视楼主。
作者: 古烈先生    时间: 2007-1-4 09:28
无奈。没想到竟然是这样。
作者: 申花蓝魔    时间: 2007-1-4 09:34
这个是道理和人品的问题了
:bz15: :bz15: :bz15:
作者: wanjian850924    时间: 2007-1-4 09:41
:bz7: 支持2楼的
作者: azzuri    时间: 2007-1-4 10:03
算了~说点开心的~~
作者: sqqdai    时间: 2007-1-4 12:29
好象发错地方了吧,不过,不是自己写的就不要冒认嘛
作者: tottihenry    时间: 2007-1-4 12:32
人要脸,树要皮
别的不说了,我还那句话:做人要厚道:bz19:
作者: bebe1    时间: 2007-1-4 12:35
楼主就这么想臭名昭著?人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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