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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希望能重新考虑转会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坏毛毛    时间: 2011-9-1 03:18
标题: 希望能重新考虑转会制度
转会之后工资提升太大对于不错的球员,这对买卖双方都是损伤。工资提升高卖方提不上价,买方因为涨幅问题望而却步。导致转会市场比较萎靡,希望能够降低门槛。这样对联赛的推动更大,不至于过多的资金涌入自由市场。
作者: 中世纪骑兵    时间: 2011-9-1 11:19
本帖最后由 中世纪骑兵 于 2011-9-1 11:29 编辑

我觉得,20%加成有点高啊
续约已经加了工资额,再加上转会的增加,一些高薪球员变成了鸡肋,而一些财政紧张的俱乐部想通过卖人回笼资金也困难了,如果是10%呢??
如果上赛季进球是 0 的,少加点就好了

VL总则也考虑了这一点,今年有个特点是增加了补偿税,卖不上价钱回自由市场的好球员也能给俱乐部带来一定收益,只不过有点少罢了

这赛季也就这样了,如果能总结出一道经验,即能激活转会市场,让球员合理流动,又能保证拥有优秀球员的俱乐部的续约积极性,取个二全其美最好,不过有点难哈
作者: Roberto.Baggio    时间: 2011-9-1 11:37
转会后工资的上涨是让人觉得养不起人,但是要注意到续约的工资涨幅比以前少了不少啊。
我的意见是现在各位的精力应该全在标人上了,而再要重新制定一个能取代这个方案的新方案需要时间和精力,否则新的方案可能会让大家觉得很爽,但其实也不合理。毕竟目前的规则应该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发布的。
作者: Interboys    时间: 2011-9-1 11:40
你说的这种情况目前只存在于少数球员身上,主要是工资已经很高和上赛季表现好的球员,想买这类球员当然会不太容易,现实中你买一个好球员,也要给他高工资。但是绝大多数球员还是可以以较低代价转会的

曾经有人私下找我,说出价买XXX,比买家A多出近1倍,但是对方还是卖给了A。没过多久,这个找过我的人又把自己的球员卖给了买家B,我接到了买家C的投诉,说自己比买家B多出了XXX,还是买不到球员

自从VL成立以来,我接到过无数次关于转会的投诉,或者说是抱怨。联赛成立之初,由于转会还闹过一些很大的纠纷。因为每个玩家对于足球的认知度不同,加上责任感的差别,VL的自由转会大部分都是在没有标准,全凭主观好恶的前提下进行的。一些好球员经常因为私人关系的原因,低价加盟另外一支球队,而并非通过市场。这使VL的竞标和转会成了两个极端,一个是在相对公平的环境下进行,另一个是在不公平的环境中

究其原因非常简单,VL的钱都是虚拟的,很多人是不在乎的。我决定给你一个球员,那我根本不考虑别的报价,有些人对于自己球队成绩如何,也是不在乎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玩法,我们不会阻止别人这么做,但是至少你要买一个上赛季明显表现好的球员,是需要付出点代价的。如果高薪球员卖不出去,正好流入市场,大家可以公平竞争,老东家也可以得到一些补偿费,何乐不为

PS:如果转会制度是,所有人把要卖的球员上榜,然后大家竞标,谁标的价高谁得,那样是最合适的。但是肯定没人喜欢这么干
作者: Interboys    时间: 2011-9-1 12:04
本帖最后由 Interboys 于 2011-9-1 12:11 编辑

假如把VL球队分为3种情况
1是通过续约留下高薪高能球员,2是竞标的竞争力,3是转会的竞争力(买入高薪高能球员的能力)

如果你属于1,那么2和3的能力必然会弱
如果你不属于1,在2上做了文章,3的能力就会减弱
如果你不属于1,在3上下了功夫,2的能力就会减弱

简单来说,一支有实力的球队想通过续约保留大部分框架,又要在转会和竞标上兴风作浪,是不太可能的。一般来说只能占1-2项,占2项的话肯定也要有侧重,这样已经给了所有经理通过不同方式来组建球队的可能,并且限制了很多球队。比如说我续约的球员薪水400多万,那我在竞标和转会上就没有竞争力,即使我有6000万也没用。杨亚盛的队只续约了6个人,阵容现在看上去远不及我,但是他的4000万比我的6000万在竞标市场竞争力要大得多,这就是根据自己的资源和发展方向,做出不同的经营策略。对于缺少资金的球队,实际上是一种潜在的保护,一些比他们更有钱的球队因为制度的原因,不会在竞标中和他们进行竞争

至于骑兵说的问题,我觉得这个是看市场的。一个高薪球员转会加薪了,依然有人要,说明这个人本身有这种价值,反之就是没有。一些球队财政紧张就是因为不负责地乱砸人,砸完了以后这个人不行,卖不出去,手上又没钱,自然就是恶性循环了。如果没钱的球队卖不出去人,那问题肯定在球队本身的质量。高薪球员不好卖,难道这个队工资稍低的球员无人问津,也是因为转会后要增加十几万薪水么?去年续约开始前,里昂只有130万欧元,他卖掉了队里的一些好球员,然后在竞标中节衣缩食,抓住论坛提供的机会挣各种费用,本赛季开始前,里昂有3700万。财政紧张的球队并非没有机会,你只要好好经营,一年时间就可以恢复元气。更何况,财政紧张都是经理本人的操作造成的,去应对这种困境,其实也是VL的一部分,而不是期望规则给予自己便利

对于缺钱的球队,VL一定会给予他们在球场内外赚钱的方式,关键是经理自己要把握
作者: 坏毛毛    时间: 2011-9-1 14:13
我觉得磊哥说的有道理 确实有这种情况 但是不能因噎废食啊  这基本上就是扼杀了转会市场,   有漏洞 咱们可以修改嘛  比如说 转会监督    确实是分为三种情况 但是这个转会市场是否活跃 是由制度决定的  如此高的限制 只是对球员好而已 但是这是个虚拟的东西  只有玩家是真实的  双方的损伤是不值得的。
作者: Camacho    时间: 2011-9-1 15:08
PS:如果转会制度是,所有人把要卖的球员上榜,然后大家竞标,谁标的价高谁得,那样是最合适的。但是肯定没人喜欢这么干
我觉得这个透明制度挺合理的啊,想卖球员的经理赛季中期就开始放到转会市场放风筝,然后在指定的转会期限内选择卖给自己要卖的球队,而且卖球员的经理本身也可以根据转会价格,选择卖或不卖。绝对是双赢的交易啊,这比那些到处打听私聊球员身价合理多了吧?
至于某些哥俩好的球队串通好不给出价最高价的经理球员,而是和出价最便宜的经理交易,也有可能是存在的,但这本身也是很有意思的现象,一来这俩会受到全联盟的鄙视,二来也可以是很有意思的茶余饭后话题。
作者: Camacho    时间: 2011-9-1 15:10
顺便推一下维尔贝克,1200W,要的赶紧报价:bz19:
作者: 中世纪骑兵    时间: 2011-9-1 15:47
楼上推荐的是红脸长须大将么:bz7:
作者: Interboys    时间: 2011-9-1 16:11
回复 6# 坏毛毛


真正薪水很高的球员就那么几个,大部分人还是属于正常范畴的,而且如果买方觉得一个人转会后薪水太高,那说明他本身就不值这个价。如果一个人薪水很高,你也坚持要买,说明他值这个价格,买到这样一名优秀球员后,因为要担负高工资,在竞标和其他方面的竞争力就小了,这也是完全符合市场规律的

并不是说有漏洞,所谓的漏洞都是没必要限制的,其实转会已经非常宽松了,你买其他球队的球员,没有任何限制,转会费也完全由两个人自己商定。我个人倾向于摘牌,因为这样相对公平,以前用过类似的制度,但是大家并不喜欢,所以就不做任何限制了,现在的转会实际上是完全自由的

VL的规则并不限制你去买谁,限制的是一支球队不能同时拥有太多优秀球员,这也是工资帽存在的意义。你想买梅西,只要对方卖,你就能买到,但是你的操作空间会变小。你总是在一定的空间内运作,自然要有取舍。我以前因为工资帽放弃过无数好球员,也没法去重金砸自由球员或用于转会市场,但是我留下的人都是我满意的,如果我想买梅西,我会先放弃目前的主力框架,鱼与熊掌总是不能兼得
作者: williams15    时间: 2011-9-1 16:12
1200w可以买PAE全队了. 一个断腿货 算了吧.
作者: bene    时间: 2011-9-1 16:12
我觉得磊哥说的有道理 确实有这种情况 但是不能因噎废食啊  这基本上就是扼杀了转会市场,   有漏洞 咱们可 ...
坏毛毛 发表于 2011-9-1 14:13



这个监督怎么监督?现实中还有同城死敌不转会之类的情况,每个球员的转会价值也并不是资金一项就可以评估的。今年提出的总则意图是啥,议长上面已经说了,规则不可能对所有人都有利,说到底是人去适应规则而不是相反。
作者: Interboys    时间: 2011-9-1 16:14
回复 7# Camacho


你要是指定卖给谁,就不存在竞标了

至于这种关系户,联盟从来不禁止,所以现在的转会是毫无限制的
作者: williams15    时间: 2011-9-1 16:19
PS:如果转会制度是,所有人把要卖的球员上榜,然后大家竞标,谁标的价高谁得,那样是最合适的。

这个就是甲A的挂牌了.何来自由转会的意义.

假设大国际要出售伊布. DJSLZW出价1200w 猥琐DAN出价1000w.大国际会卖给谁? 卖给出价最高的DJSLZW然后帮助他在联赛里阻击自己夺冠?(这不可能,DJSLZW只有老三的命.做个假设罢了.)还是少200w卖到不列颠.运气不好再在杯赛中相遇? 换做你做总经理,你会怎样选择?
作者: williams15    时间: 2011-9-1 16:20
行了吧 别总和某朝领导一样.想到什么一拍脑门就决定.
作者: RonceNt    时间: 2011-9-1 16:28
转会买卖本来就是你情我原的东西
作者: Interboys    时间: 2011-9-1 16:30
回复 14# williams15

你把最后一句话也复制上,就会发现后面发的都是废话了
作者: Camacho    时间: 2011-9-1 16:43
我只是出于对曝光率的考虑建议摘牌,这样的话每个转会周期和联赛结束的空白期也不至于太无聊。
俩人洽谈好以后进行交易确实是最佳选择,薪水提高什么的我感觉不是太夸张,完全可以接受。
作者: Camacho    时间: 2011-9-1 16:44
另外,内格雷多卖不?洽谈下:bz19:
作者: Moutinho    时间: 2011-9-1 19:54
我倒想到个猛药方让转会市场疯狂一点

每赛季结束, 所有球员自动成为自由球员, 所有球队可以随意标之,价高者得(但给与球员原所在球队一定优惠,例如将标价乘以2再与其他球队出价对比). 如果成功标得某球员,而且该球员的原球会也出价标之但失败, 则自动视为转会, 转会费视原球会的出价而定(也可以加上前一赛季的进球,诸如此类). 连洽谈这一步骤都省了, 市场绝对火爆:bz5:

不过,少了自由转会那部分,相信所有人都不会同意. 相对而言,vl新规在保留自由转会的情况下, 让竞标取代转会的部分职能, 是一个更折中的办法.而竞标比转会更公平公开, 从促进竞技性的考虑, 方向是正确的
作者: 天天D调    时间: 2011-9-1 19:57
楼上又开始犯二了
作者: Moutinho    时间: 2011-9-1 20:09
请李工指点一二:bz31:
作者: axin10    时间: 2011-9-1 20:11
确实新政出来之后转会市场冷清了很多,不过如果对内有薪水空间的话,买一个高薪队员也不是什么问题。

我始终是个愚民,所以对政策没什么感觉,照着做就是,虽然我就是一个靠转会的队,因为没办法,我本身就想不出什么合理的系数。

最后呢,我想无论现实还是VL,转会都是人的事情而非程序。比如今年,小法如果卖到曼城肯定比卖到巴萨能得到更多的转会费,如果你说VL里的球员是没有意识的,那你指望弗格森在他儿子的球队身上敲一笔是不可能的
作者: Interboys    时间: 2011-9-1 21:01
回复 23# axin10


你说的这个例子是建立在球员本人的意愿,以及俱乐部财政能力的基础上,而VL并不存在这两种东西,虚拟货币本身是没有价值的

转会肯定是靠人的意志,所以现在的转会是完全不限制的,谁都可以随便去购买任何一个人的球员。前面说过了,工资实际上是对于球队整体结构的一个限制,它不会禁止任何一名球员转会到任何球队

像坏毛的球队,上赛季已经是冠军,也拥有很多不错的球员,球队的定位变了,整体工资也高了,发现买好球员有些困难,他可能有点不适应。但是他已经不是上赛季的里斯本竞技了,去年他还是一支一无所有的球队,所以他可以标托蒂、卡卡、拉基奇等好球员。现在的波尔图和他的情况有些像,波尔图拥有充足的空间和一定的资金,如果操作比较理想,可以通过竞标和转会得到一些不错的球员,成为新的里斯本竞技。里斯本竞技则需要在定位变化的情况下,有取舍地进行买人操作,毕竟他已经是一支比较完整的球队了

在VL,最有能力购买大牌球星以及在转会市场上砸钱的,主要都是那些缺少高薪球员的球队。如果阵容已经很不错的球队,还可以轻易买入大牌球员,那么他们就会进入“拿好成绩》挣到奖金》接着赢球》因为有资源所以在转会市场上更有话语权”这样的循环,不利于阵容不佳的球队发展。这是我个人浅见,所以还希望大家理解“购买高薪球员对与工资已经很高的球队是一种负担”这种情况。比起强队过于暴富,垄断优秀资源,不如大家均分高薪球员,然后在此基础上建队。转会、续约和竞标就像一块蛋糕切成三块,一块大点,另一块自然就小点了
作者: 三江红    时间: 2011-9-1 21:16
成为新的里斯本竞技:bz15::bz19:
作者: 天天D调    时间: 2011-9-1 21:57
回复 25# 三江红


    波尔图主帅说出这种话,俱乐部队史之耻
作者: 三江红    时间: 2011-9-1 21:59
回复  三江红


    波尔图主帅说出这种话,俱乐部队史之耻
天天D调 发表于 2011-9-1 21:57



    。。。。。。。JHL表示对这句话表示强烈谴责
作者: 坏毛毛    时间: 2011-9-1 22:52
回复  axin10


你说的这个例子是建立在球员本人的意愿,以及俱乐部财政能力的基础上,而VL并不存在这两 ...
Interboys 发表于 2011-9-1 21:01



    磊哥  说这话就错了  我绝对不是只看到自己利益的人, 里斯本确实强了不少 但是我手里资金貌似是联盟前几名多的 6000多W   资金是200多W  是绝对有很大空间进行买人,而且我也不会在转会市场投入什么钱的 不论政策改不改。  只是我个人性格所致 喜欢发现问题 完善联盟 有时候可能显得唐突 或者有点2 但是绝壁不是为了自己, 当然我也不可能说是牺牲自己利益那种圣人。

我始终认为有些东西的变化是有影响平衡性的,比如工资系统,很难以想象这种框架型条款能说变就变, 不论如何 希望以后这些东西只是微调而不是大变。任何东西都有好有坏,大调整总是会伤害到不少人,只是你们不从那个角度考虑问题而已。

那天我说完  有人Q我说  自己以前也爱指出问题  后来发现这里是一言堂 就不再说话了,      我并不是挑事,但是VL确实缺乏更多的声音,这对联赛本身并没有什么好处。 李宝说这样是为了省时间,我反而绝对这样更浪费时间,如果政策定的不太好 拖累的是全联盟 毕竟谁也都不是圣人 很难说做一个完美的东西出来。 还是希望能有更多的声音融入到VL里。


说了这些  也都是因为我喜欢VL  看得挺重
作者: Interboys    时间: 2011-9-2 00:21
我并没有说你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只是说你一时没有适应这种转变,不同的球队结构,操作方式肯定是不同的。我自己都受到限制,很多年没有大动作了

VL要满足很多人的需求,规则的大体框架是不变的,一些细则的改变,也是为了对市场进行调控。有些东西则是不得以而为之,你有兴趣,有时间可以聊,这里我就不再说了

游戏发展到现在,经历了很多,目前的规则是非常用心制定的,参考了这里的实际情况后,根据上千天的经验得出的。你说的很多地方其实都是早想到的,并且我也在其他帖子里说过了,只是你根本没有看那么多,也没有考虑那么多。一个相对公平的机制能够带给各支球队机会,他很难是一成不变的,但是大方向总是一致的

这里还不是加拿大,坐天车,必须要检票的
作者: Camacho    时间: 2011-9-2 00:23
回复 24# Interboys
某些球队在不怎么喜欢的球员越来越高的身价苦恼的时候,想卖(除非碰上对那个球员崇拜至极的经理)因为转会以后的续约金卖不出去,就此扔掉(得到的只是当初买下来价格的五分之一)又很是可惜。这时候用HOLD权挂牌实乃最佳选择(很像现实里的合同最后一年低价卖出),就是得到的费用实在太小了,改成百分之80的话我觉得会很合理啊
然后续约方面我觉得可以改一改,每场都要按球员身价交工资一点不麻烦,但少了几分合理性,现在是随便标一个自己看好的球员付低的可怜的暗标价格和就交一个月工资,就能一直等待到他大展宏图的赛季。而事实上甭管他是潜力股还是发挥不好坐穿冷板凳,经理也应该付出一定的代价才行,你既然看好他,那就付全年工资等待他崛起的那一天,这才是真正的等价交换。至于球员受伤的可以像联盟求助剩余工资全免,这样坏毛毛这样的靠球员受伤额外赚取费用的也不会抱怨了~
然后续约年份方面,一年一次续约的原地价续约,续约两年的打折百分之5,续约三年的打折百分之10,这样的话也可以解决转会以后续约费过高问题,既然高价买进球员那肯定是非常看好他了,一次性直接续约三年,费用也提高不了多少。2年,3年的工资显然也是一次性付出,如果球员离开VL了,就退还剩余年份的工资。
以上~:bz13:
作者: 天天D调    时间: 2011-9-2 00:24
我什么时候说这样更省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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