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盗贼 发表于 2011-2-20 20:14

关于PES2011第一赛季后合队的相关内容

本赛季(PES2011第一赛季)后,合队每赛季赛期开始前确认 30/队    赛季开始后 40/队      (以前交过合队费的,下赛季赛季开始前确认20,开始后30,下下赛季恢复正常)

          没有球队使用权的朋友,也就是联赛以外人员,在参与联赛队员集体(三人以上)踢锅时(二人随意对踢除外),选择联赛队需要交纳主办方10元/次(天)

          更换球队需要再次交纳10元,每次的其中5元球队临时使用费都将返还给该俱乐部原始主教练。选择国家队每支队/次(天) 10元。

xin520 发表于 2011-2-21 09:25

好的利物浦执行主教练 由于思念巴萨 即将落叶归根 加盟巴塞罗那!
表示也许将在那里结束自己的职业生涯

团仔 发表于 2011-2-21 15:52

吕布?四姓家奴?

皇社小说 发表于 2011-2-21 19:21

塞尔维亚终于独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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