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xian1989 发表于 2011-3-10 11:06
没事。习惯就好了。哎。天朝不在乎的。不怕施压的chenzy527 发表于 2011-3-11 10:29
哈哈楼主真细心freedomoon 发表于 2011-3-13 16:02
把无知当个性就不好了 著作权的保护是受《伯尔尼公约》国际条约保护的,中国早已加入了此公约,我们对K社作品的著作权侵权受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改变作品侵犯改编权!复制粘帖作品侵犯复制权!在网上放出下载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国人早晚要明白,保护知识产权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