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盗贼 发表于 2009-11-7 19:09

维持联赛健康发展的补充条款

此条款的补充针对于有意退出联赛并临走前赚现役各队一笔的球队,对于近日来个别球队接连出手大牌球员,有可能造成对联赛非常不利的消极影响,对于新赛季的规则予以补充,单赛季每队出球员不得超过三人,包括出售,交换……所有方式。也就是每赛季每队转出球员最大上限就是三人。

忍者小亮 发表于 2009-11-9 07:42

开除不要的球员算不算在这三个里面??

完美盗贼 发表于 2009-11-9 21:41

放出成自由球员不算

故都的秋 发表于 2009-11-9 22:06

小亮你头像风格变了!

jiyong 发表于 2009-11-9 22:08

变成我的 金泰熙了

忍者小亮 发表于 2009-11-9 22:13

文体不分家~!

いove果冻 发表于 2009-11-10 23:59

我爱朴宝英

いove果冻 发表于 2009-11-11 00:18

我觉得一个人不踢了 有权利去卖掉队伍里的队员 毕竟这是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也有重金打造出来的队伍 如果不让卖了平常交易球员 还有什么意思和必要呢 这不是跟石沉大海一样吗

完美盗贼 发表于 2009-11-11 07:20

你怎么看成不让卖了呢?

重要的是一次性全卖后的影响,一个人不踢了,全卖了,卖了一千多块钱,或者更多,

一个人卖了,再有第二个,第三个,要是这么下去,

最后剩下的几个人全是最爱踢的,然后赔的也是他们,

不爱踢了的,拿着钱走了,爱踢得呢,却把钱钱都给了不爱踢得,最后也踢不上了,人不够了,还怎么踢?

联赛不是在家踢ML,随时开档,随时玩,

大家绝大多数都有工作,很辛苦,能理解,但联赛不是为一人开设,

更多的还是为支持联赛的大家着想,不爱踢了,可以卖,

但不是一次性卖,而是陆续卖。把对联赛的负面影响争取降低一些,

也是日后还有机会在想回来玩的时候随时还有个聚会的地方。

球员能卖出去靠的也是大家对实况的热爱,大家的付出,和相对日益完善的联赛。

联赛不是只有某一个人辛辛苦苦,也不是某一人在重金打造,

所以请珍惜大家辛辛苦苦,大家重金打造的成果。

[ 本帖最后由 完美盗贼 于 2009-11-11 07:22 编辑 ]

二俗 发表于 2009-11-11 21:03

喜欢跟不喜欢

我呢, 只是把不喜欢的球员买了,买了些所谓的大牌球员续了一些便宜的球员,联赛还在继续,我还继续的踢,可能我考虑的比较简单,也可能对踢联赛的朋友们带来了麻烦, 在这里我跟大家说声对不起, 希望我卖球员没给大家带来大麻烦,希望大伙别使劲骂我,因为我的目光短浅跟惟利是图给大家带来的麻烦说声对不起,原谅我的无知!

完美盗贼 发表于 2009-11-11 21:34

二俗你别瞎合计了,没人骂你。
其他人也是,都没人骂,都能理解,本身坚持这个东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直都玩一个游戏,难免有疲劳和不方便的时候,
对大家抽出宝贵休息时间来参加联赛,是由衷感谢的,
但其实说白了,要是没兴趣了,什么感谢都是没有意义的了,
顺其自然吧,
我还是始终都觉得实况是生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能在周末和大家聚在一起踢球的快乐是其他无法替代的。

いove果冻 发表于 2009-11-12 17:12

哦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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