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ming123 发表于 2008-7-25 17:53

挂牌制度让我想到了,冬季转会市场我为了确保得到蒙特利我还必须多花费150W,自由转会的话;起码比挂牌制度的 弊端要好的多,价格是双方顶,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很公平!

CrazyIce 发表于 2008-7-25 19:12

支持洗牌重新来过!

中世纪骑兵 发表于 2008-7-27 23:01

自由为主,挂牌为辅

如果一个俱乐部的工资快到封顶,要紧急出售球员.....挂牌发贴可以增加销售范围.......毕竟不是所有人天天在线的....建议管理委员会弄一个专门挂牌的贴,有需要的主席可以在那里挂牌....这样即不影响版面的整洁,又可以最大限度地进行人员流动........

愿望化身 发表于 2008-7-28 02:07

刚看完帖子,不说正题,先说说投票表决的方式……

确实,从VL成立以来,还从没有过投票解决纠纷的先例吧。

其实投票表决这种所谓的少数服从多数,才是最伤感情的做法。具体的不愿意多说,都自己琢磨去吧。

至于挂牌方式,还是建议以规则的严谨性为第一准则。

我始终相信,绝大多数人的道德底线,基本取决于规定条文的漏洞大小。

这么说可能很不厚道,很招人烦,不过有些问题确实发生过。

以上。

hide2 发表于 2008-8-23 20:49

旺哥难得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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