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KAX
发表于 2008-3-12 16:06
蓝黑情结
发表于 2008-3-12 17:24
有不明白的大家提出来3月16日之前咱们都可以协调
内德维得
发表于 2008-3-12 21:10
哇今天的哈哈:bz11: :bz11:
太子羽
发表于 2008-3-12 22:40
顶,关于第三点非常支持,其中避免了很多因为规则而产生的假球,而采取客场进球的方式!
大宝
发表于 2008-3-12 23:59
没说的,先顶一票!!!:bz1:
国米主席
发表于 2008-3-13 00:52
组委会 竟然没本主席的名字?
:bz5:
♂KAKAX
发表于 2008-3-13 01:15
任命你为联赛组委会替补委员。:bz1:
国米主席
发表于 2008-3-13 01:25
你可是我哥 说话算话 哈哈替补要是没有我。 我就让你爽爽。:bz12:
我很黄很暴力。
规则很好。有发展 具有合理性。哥们在一起玩的也快乐
卡卡玉
发表于 2008-3-14 11:37
组委会居然有我的名字,好意外啊!
:bz6:
♂KAKAX
发表于 2008-3-14 11:48
原帖由 卡卡玉 于 2008-3-14 11:37 发表 http://bbs.winning11cn.com/images/common/back.gif
组委会居然有我的名字,好意外啊!
:bz6:
你是首次参赛联赛的主席的代表,代表着他们的利益。
太子羽
发表于 2008-3-14 13:26
其实小玉就是一个以外啊!!!
怀念艺术
发表于 2008-3-14 14:45
还有替补委员~~我申请成立反兴奋剂委员会!
太子羽
发表于 2008-3-14 18:29
我是组织部的,专门组织活动。。。
♂KAKAX
发表于 2008-3-14 19:32
貌似机构很庞大,哈哈。
basten22
发表于 2008-3-15 21:05
应该学习联合国,你们是五大常任, 再有几个非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