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ric 发表于 2008-1-11 16:40

【自由交易区管理通则(2008.01.11试行版)】

为规范论坛秩序,使用户更简捷地了解论坛管理规则,特制定此管理通则,本通则的内容随时视情进行完善。本通则为论坛版规简化版,未尽事宜请与版主管理人员联系。
一、注意事项
1、本论坛仅供用户发布言论,用户须对自己的言论自负其责,论坛对用户发言的真伪性以及是否享有言论之版权不负审核之责。论坛版主有权随时删除发现的不适当、不恰当的帖子。
2、只有认证用户可以发布交易信息(需版主审核)
3购买物品必须严格遵守排队制度:卖方应当按照回贴确定购买的先后顺序来确定买家(如第一个回帖确定购买者在8小时内没有与卖方取得联系,将被视为违约,而此时卖方有权与第二位回帖确定购买者交易),违者将被视为违约。回帖确定购买者除非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或者卖方存在欺诈行为,否则以任何方式取消交易都将被视为违约。
5、交易中买方可以使用支付宝或免费申请中间人协助交易(中间人制度细则)
6、在交易区发帖出售,同时发布照片、价格范围
7、请所有用户注意阅读并严格遵守制定的管理细则
二、严禁行为
1、未经许可,严禁任何用户在任何帖子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确需发布广告须先报请管理员审批)
3、未经许可,严禁任何人私自组织团购(需组织团购须先报请管理员审批)
4、非加盟商家禁止出售!
5、严禁对任何人发表任何形式的攻击、嘲讽、谩骂言辞、严禁无意义灌水或发表与版区主题无关内容、对价格的评论中严禁出现对人不对事的言辞
三、违规处罚
1、一般性违规,版主将随时删除违规帖并通过论坛短信给予提醒或警告
2、多次违规被删贴并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将公开处以至少禁言一周的处罚
3、交易中的违约行为(俗称“放鸽子”),首次将给予至少禁言一周的处罚,再次将无限期禁言。
4、因人身攻击而被投诉者,将处以至少禁言一周的处罚,再犯者将无限期禁言。
5、其他各种违反版规(包括各版区版规细则)的行为,将视情节及当事人态度做出相应处罚。
以上版规适用于完全实况论坛交易区。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该区版主管理人员或在站务内发帖。

[ 本帖最后由 deric 于 2008-1-11 16:55 编辑 ]

deric 发表于 2008-1-11 16:43

图片鉴赏

[ 本帖最后由 deric 于 2008-1-27 15:03 编辑 ]

deric 发表于 2008-1-11 16:51

3

ccq214 发表于 2008-1-11 17:13

哦~~开新区了   来看下规则~

四大天王 发表于 2008-1-11 18:49

:bz6: :bz6: :bz6:

被删了

继续看看

348133925 发表于 2008-1-18 14:07

支持斑竹!遵守版规!:bz13:

JETKINGS 发表于 2008-2-12 14:48

第一次来新区,:bz11:

musicboy135 发表于 2008-3-7 03:17

fdsfsdfsdsdf

64934674 发表于 2008-3-30 21:35

支持

feifei1980102 发表于 2008-6-8 08:33

终于等到这一刻```````实况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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