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盗贼 发表于 2011-11-6 19:43

介于目前和队势头和队费下赛季将调整

本帖最后由 完美盗贼 于 2011-11-7 01:25 编辑

今天有N支豪门邀请实力相对较弱球队当本队副教练,如果都卖掉球员去当豪门的副教练,最后的方向就是大家用同一只队。
那样就毫无兴致了,无论对于谁来说。

介于目前和队势头,曾经卖掉球队,(超过半数球员被套现为卖掉球队)或将本队封存,成为其他队副教练的和队费下赛季起将调整至四十每赛季。
从2002年至今没在任意一届根据地联赛中单独组过队的,包括未来新加入的,直接以和队身份,和队费都是四十每赛季。
主副教练中有一人曾经卖过球队,或者从2002年至今没单独组过队的,和队费也是每赛季四十。
以前没卖过球队的依然是二十每赛季。

完美盗贼 发表于 2011-11-6 19:53

虽然有些放弃自己队去当别人副教都是玩笑,但这些玩笑会有消极影响,所以采取点积极的办法。相信大家能够理解。

完美盗贼 发表于 2011-11-6 19:58

二十和队费 范围是,从2002年开始至今单独组过队,并且没卖过队的,目前各队副教练中,天乙、老四、果亮、徐科,均符合该范畴。

完美盗贼 发表于 2011-11-6 19:59

如果有朋友因为各种原因没法再继续联赛,卖掉球队,卖掉球员,我对这个没有任何意见。也表示理解。
提出这些只是为了联赛的良性发展。

郎什么郎 发表于 2011-11-7 00:08

我是40吧。领会先。

完美盗贼 发表于 2011-11-7 01:05

是的,不过,这可不是为你定的,是为联赛。

完美盗贼 发表于 2011-11-7 01:11

本帖最后由 完美盗贼 于 2011-11-7 01:24 编辑

不只是某一个人哦,

范畴如下:

曾经卖掉球队,(超过半数球员被套现为卖掉球队)或将本队封存,成为其他队副教练的和队费下赛季起将调整至四十每赛季。
从2002年至今没在任意一届根据地联赛中单独组过队的,包括未来新加入的,直接以和队身份,和队费都是四十每赛季。
主副教练中有一人曾经卖过球队,或者从2002年至今没单独组过队的,和队费也是每赛季四十。

和队本身就算个漏洞,所以漏洞越来越大了,会影响更多正常范畴的事。这是不正确的方向。我们应该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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